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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Mar 16, 2022

54578_rns_2022-03-16_0e1bf65f-8f23-47f5-b7d8-5c639489037d.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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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无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购买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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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冯新征 张 昕 张子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