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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Apr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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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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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6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2014 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 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 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 年1 月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其余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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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 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9 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 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 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 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 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7 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40 号——合营安排》,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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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 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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