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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of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Sep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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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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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创 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公司”)2019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创业慧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94 号文核准,公司由中信 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80.675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1,760.96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305.82 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2,175.3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29,455.14 万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席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08.6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28,877.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
|---|---|---|---|---|
|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 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
68,502.34 | 68,502.34 | 滨发改金融〔2019〕039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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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 究院建设项目 |
23,795.85 | 23,795.85 | 滨发改金融〔2019〕040号 |
|---|---|---|---|
|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 10,023.56 | 10,023.56 | 滨发改金融〔2019〕041号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9,439.21 | 26,555.29 | - |
| 合计 | 131,760.96 | 128,877.04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0,589.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 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
|||
| 68,502.34 | 8,028.95 | 11.72 | |
|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 研究院建设项目 |
|||
| 23,795.85 | 1,323.87 | 5.56 | |
|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 10,023.56 | 1,236.97 | 12.34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9,439.21 | - | - |
| 合计 | 131,760.96 | 10,589.79 | 8.04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0,589.79 万元,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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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589.79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 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589.79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625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创业慧康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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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创业慧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之情形。本次置换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创业慧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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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王彬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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