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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1

Nov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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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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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邵以丁、北京 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合华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 纠纷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本案的受理及有关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 初4208号】,根据代理律师与法院沟通了解到,被告邵以丁、北京优朋普乐科技 有限公司也已签收本案判决书,被告深圳合华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则需公告送达形式,目前被告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该判决尚未生效。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 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 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邵以丁、被告深圳合华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在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第 二期、第三期股权回购款[第二期回购款为:投资款×(1+10%×投资天数÷365

天)-50万元(按投资时间分4笔计算,其中投资款5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 10月8日起计至2020年1月2日;投资款125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10月8日起计 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投资款250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11月4日起计 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投资款120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11月17日起计 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第三期回购款为:投资款×(1+10%×投资天数 ÷365天)(按投资时间分4笔计算,其中投资款130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11 月17日起计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投资款100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11 月18日起计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投资款50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 2016年11 月28日起计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投资款2000万元的投资天数自2016年12 月13日起计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邵以丁、被告深圳合华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在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分两笔计算:1.以5873835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自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股权回购款清偿之日 止。2.以5680849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10 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股权回购款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邵以丁、被告深圳合华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在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 师费10万元。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3504.2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88504.21元(巳由佳创 视讯公司预交),由邵以丁、合华企业共同承担800000元,由佳创视讯公司承担 88504元。佳创视讯公司多预交的8000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邵以丁、合华企 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其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80000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此案为一审判决,被告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尚无法判断本 次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进应对该事项 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4208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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