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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4
Mar 28, 2014
56686_rns_2014-03-28_c6a8b117-fd53-4248-93a7-2cfa60c3e7c2.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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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修改《公 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 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明确利润分 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决策程序与 机制等,上述修改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内容修改符 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铁 军 王秀芬 王祖林 周骊晓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修改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 度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充分重视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明确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 中的优先顺序,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决策程序与机制等,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并同意董事会将该内 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铁 军 王秀芬 王祖林 周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