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 2021

55094_rns_2021-03-03_163ca6e3-0272-4aba-88d3-6f5667d6113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picture [6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08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交易对手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 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生效。尚存在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请 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1年1月4日,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或“公司”) 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泉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芯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芯火科 技”或“标的资产”)10%的股权(最终以江泉实业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芯火科技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基础, 与公司共同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江泉实业。本次股权出售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芯火科技的股 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0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3月3日,华平股份与江泉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转让补充协议”),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确 定为3,300.00万元。转让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 1、协议主体

  • (1)甲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乙方: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标的公司:北京芯火科技有限公司

  • 3、股权转让事项

甲方有意收购乙方持有的芯火科技10%股权(标的股权),乙方将其持有的芯火 科技10%股权转让给甲方。鉴于此,甲方已于2021年1月4日与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picture [6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协议》,约定甲方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并用于购买乙方持有的芯火 科技10%的股权。本协议系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补充。

4、标的股权的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1)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09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芯火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协商确定,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芯火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3,053.60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 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300.00万元。

(2)双方同意,在满足《股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应 于标的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 账户。

5、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本协议于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

(2)如经中介机构调查,芯火科技存在影响甲方本次交易的重大事项导致本次 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而不负任何责任。

(3)本协议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时生效,如《股权转让协议》解除、终止 或被认定无效,则本协议亦解除、终止或失效。

三、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芯火科技10%股权将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回笼,增加公司运 营资金,更好地支持公司主业经营;公司本次出售的股权投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处置不影响当期损益。本次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根据江泉实业的财务情况及资信情况,其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公司预计能及 时收回该等款项。若公司无法按期收回款项,则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芯火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