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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Plastic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n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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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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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Asia Plastic Recycling Holding Limited
2015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常會開會時間: 201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股東常會開會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33 號
( 高雄寒軒國際大飯店 五樓 環球廳 )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
本公司 20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 認。
說明:
本公司 20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 2015 年 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議決: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
本公司 2014 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 本公司2014年度盈餘分配,擬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分配如附表 (參閱2015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
二、 本公司2014年稅後純益為人民幣(以下同)230,730,202.73元, 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477,209,198.98元,扣除提列10%的法定 盈餘公積23,073,020.27元,期末可分配盈餘為684,866,381.44元,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為2,170,282元及股東股票股利為19,039,293元。股利換算基礎係以2015年3月20日董事會前 一日收盤價人民幣兌換新台幣之平均匯率5.065計算,換算為 新台幣計發放股票股利96,434,020元及現金股利10,992,479元。 -
三、2014年度分配董監事酬勞人民幣218,655元及員工紅利人民幣437,311元。董監事酬勞全數以現金分配,員工紅利以股票發 放。 -
四、 本次股利分配嗣後,若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買回本 公司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配息率 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 整之。 -
五、 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及其 他相關事宜。
議決: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
本公司辦理變更20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 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劃案,謹提請 承 認。
說明:
-
一、 本公司於2012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 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劃案之原資金係用於擴建子公司三 斯達江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二、 原計劃項目及金額與變更後計劃項目及金額,請參閱2015年股 東常會議事手冊。
議決: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提請 公決。 -
說明: -
一、 擬自2014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人民幣19,039,293元, -
轉作股本,發行新股9,643,4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算 基礎係以2015年3月20日收盤價人民幣兌新台幣之平均匯率 -
5.065
計算)。股東紅利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普通股股 -
東及其持有比例,平均分配之。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 東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 湊足整股之登記,如尚有畸零股一律按面額以新台幣折發現金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
二、 本次增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訂定配股時程。 -
三、 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四、 如本次增資計劃,因故需要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
理。
議決: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
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謹提請 公決。
說明:
-
一、 主係因應臺灣證券交易所2014年11月10日臺證上二字第 -
1031706311
號函修正之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股東權益保護事 -
項檢查表,擬配合新增及修訂部分章程。 -
二、 增訂本公司在符合中華民國主管機關頒布之公司應採電子投 票之適用範圍者,應強制將電子方式列為股東表決權行使管道 -
之一,擬配合新增部分章程。 -
三、 因應本公司擬採行審計委員會制度,擬配合新增及修訂部分章 程。 -
四、 因應臺灣證券交易所要求修改章程部分文義,避免外界誤解及 爭議,故擬配合修訂部分章程。 -
五、 提請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對照表,請參閱2015年股東常會議 事手冊。
議決: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案,謹提請 公決。
說明:
-
一、 臺灣金管會要求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 主要係依臺灣「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有關短期融通不得超過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及 第九條第三款規定未就業務往來訂定總額,故本公司擬配合修 訂有關內規,並提請股東會決議。 -
二、 因應公司業務需要放寬延長子公司間資金貸與期限,據以修訂 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案,並提請股東會決 議。 -
三、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2015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議決:
第四案﹝董事會提﹞
案由: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謹提請 公決。
說明:
-
一、 為因應台灣證期局於2015年1月28日發佈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 -
任程序參考範例,依據該範例之修正內容,本公司擬配合修訂 相關辦法,並提請 股東會決議。 -
二、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2015年股 東常會議事手冊。
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