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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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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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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2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5 月16 日(星期四)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5 月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 月16 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 月16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 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 年5 月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5 月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00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0) |
| 11.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 11.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11.0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11.04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11.0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 11.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11.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11.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11.09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 11.1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2.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2.01 | 《关于补选徐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2.02 | 《关于补选宋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提案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6、7、10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11 需要进行逐项表决。
4、提案12 为累积投票提案,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提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将对其表决结果予以单独计 票并披露。
6、上述提案8 及提案9,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及监事薪酬,担任公司董事、高
管及监事的股东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
- 4 月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
1、登记时间:2024 年5 月10 日
-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见附件2)
-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
4、会议联系
-
(1)联系人:尹云云
-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
5、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
1、授权委托书;
-
2、参会登记表;
-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1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 承担。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2.00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4.00 |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 5.00 |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 11.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 11.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11.0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 11.04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11.0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
|---|---|---|---|---|---|
| 11.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11.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11.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 11.09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
| 11.1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2.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票) | ||
| 12.01 | 《关于补选徐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2.02 | 《关于补选宋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 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以在“选举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写的票数 为准;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5 月16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 月16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为2024 年5 月16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