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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LI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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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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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5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 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4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4)。

3、特别提示和说明

(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 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9:30—12:0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年9月5日17:00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 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信函登记时 间以收到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利股份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邮编:230093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联系电话:0551-65896888 传真:0551-6589656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

前提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 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50218;

(2)投票简称:安利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本次股东会没有需采取累积投票的提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 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

  •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安利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特别说明:对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 意见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委托股东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备注:

  •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 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 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 上发言;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