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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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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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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 号——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
二、关于延长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有利于保障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卓明
刘娥平
杨 勇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