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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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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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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2014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 号)核准,公司于2014 年9 月23 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17,207 股,发行价格为36.3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1.7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28.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 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6 年度1-12 月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933.94 万元,收到归还到期补 充流动资金20,000.00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24 万元,募投项目支出 18,571.31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20,000.00 万元,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41.82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2,000.00 万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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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06 年10 月制 定;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 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已分别于2014 年10 月、11 月与中国工商银 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 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 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承继。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已于2015 年 3 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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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 武昌支行 |
3202018629200082006 | 协定存款 | 48,418,195.41 |
| 广发银行东湖支行 | “薪加薪16号”结构 性存款 |
50,000,000.00 | |
| 广发银行东湖支行 | “薪加薪16号”结构 性存款 |
70,000,000.00 | |
| 合 计 | - | - | 168,418,195.41 |
注1: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571.31万元。
注2:本公司201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2014年10月24 日购买的人民币28,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发行的挂钩汇率区间累计 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35天,累计收益120.82万元;2014年12月4日购买的人 民币10,00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发行的“蕴通财富”(63 天周期型)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期限63天,累计收益89.75万元;2015年1月 16日购买的人民币20,0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 品,期限89天,累计收益229.21万元;2015年2月12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71天,累计收益68.76万元。2015年4 月24日购买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型(B 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期限174天,累计收益757.97万元。2015年10月30日购买的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薪加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其中期限为 270天的10,000.00万元,累计收益281.10 万元、期限为360天的12,000.00万元,累计收益449.75 万元;2015年11月03日购买的人民币8,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 产品,期限90天,累计收益68.05万元;2016年2月4日购买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兴业银行武 汉分行62天封闭式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62天,累计收益39.41 万元;2016年8月8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2天,累计收益42.85万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购买的人民 币 5,000 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薪 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 限 75 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6%或3.3%,2016年10月27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万元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 145 天,预期最高年 化收益率2.6%或3.3%。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2,000.00万元。
注3: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4月13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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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次日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 10,000 万元转至工行 3202018609000000909 账户, 10,000 万元转至中信银行 7381210182600157902账户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0,960.47 | 60,960.47 | 60,960.47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571.31 | 18,571.3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22.6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 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 目 |
-- | 60,963.00 | 60,963.00 | 18,571.31 | 27,022.65 | 44.33% | 1,901.53 | --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963.00 | 60,963.00 | 18,571.31 | 27,022.65 | 44.33% | 1,901.53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 60,963.00 | 60,963.00 | 18,571.31 | 27,022.65 | 44.33% | 1,901.53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因工艺设计优化耗时较长、环评编制流程及相关法规变化导致政府审批滞后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投入未 达计划进度。2016 年10 月2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7 年9 月30 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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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5年4月16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 年4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 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核查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注2”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核查、沟通等多种形式对光 迅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光迅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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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4221-6号)、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 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实施进度; 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6年度,光迅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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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纪 平 林 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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