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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I5J HOLDING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Oct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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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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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83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 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银玉衡持有本公司175,073,202股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7.43%。

2.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收到东银玉衡《关于拟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东银玉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 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 1.股东名称: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持有本公司175,073,202股股份,

  •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3%。

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作为交易对方通过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 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分派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东银玉衡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不超 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按减持比例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拟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股权交易过程中,东银玉衡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及履行 情况如下: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材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昆百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公司董事会未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其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交易对方声明,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948 号核准,截至
2018 年2 月5 日,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
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
限公司84.44%股权并募
集配套事项已实施完成。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作为交
易对方
中的东
银玉衡
2017年
2月26

履行
完毕

2

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无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
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昆百大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其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方
的全部损失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限售股份登记已办理完
毕。限售期限自2017 年
12 月29 日开始。
鉴于该部分股份的限售期
限已届满,公司于2020
年12 月22 日在中国证券
股份锁定的承诺:
36 个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1东银玉衡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昆百大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不参与
业绩承
诺的交
易对方
中的东
银玉衡
.,,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7 售预登记手续,并于上市
日2020 年12 月28 日前一
2月24 交易日(即2020 年12 月
25 日)收市后正式完成解
除限售的变更登记。该承
诺已履行完毕。
2.若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担任昆百大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通过
本次交易取得的昆百大股份的锁定期还需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
按规
定履
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
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限制及其他相关限制。 无违反承诺情形。
承诺人本次交易所认购昆百大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执行。
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
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
2.作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人合法、完整、有
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及支
效地持有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代其他主体及委
交易对
方中的
东银玉
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
托他人持有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形。其依法有权处 2017年
2月26

履行
完毕
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已于2017 年12 月18 日过
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户至公司名下。该承诺已
转移的其他情形。
履行完毕。
3.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承诺人将确保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如果上述承诺不实,承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60 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
为保证昆百大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认可并尊重谢勇
交易对
方中的
东银玉
作为昆百大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对谢勇在昆百大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 2017年
3月19

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
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 个月内,承诺人不谋求 60个月

无违反承诺情形。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通
过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或安排谋求共同扩大对昆百大表决权
的数量。
关于不担任/不向昆百大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60 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且不与昆百大其他股东联合向
交易对
方中的
东银玉
昆百大提出提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 2017年
3月19

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
后60 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且不与昆百大其他股东联合向昆百大提出罢 60个月

无违反承诺情形。
免公司在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改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新增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改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现有人员组成结构或
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议案。

注:自2018年4月27日起,公司中文名称由“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3

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相应由“昆百大”变更为“我爱我家”。 上述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093号)和《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0-095号)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等相关承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东银玉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 的不确定性,东银玉衡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东银玉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其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东银玉衡按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3%股份后,东银玉衡持股比例将低于 5%,其仍持有公司4.43%股份。

3.东银玉衡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 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东银玉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4

五、备查文件

东银玉衡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0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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