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104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4
Aug 13, 2014
Preview isn't available for this file type.
Download source file| 新股票代號:3130 舊股票代號:233455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開 說 明 書
(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用之稿本)
一、公司或籌備處名稱及印鑑: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一)已發行股份種類: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二)已發行股份股數:貳仟肆佰萬股。
(三)己發行股份金額:新台幣貳億肆仟萬元。
(四)發行條件:全額發行。
(五)公開承銷比例:不適用。
(六)承銷及配售方式:不適用。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不適用。
四、有價證券之生效(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五、本公開說明書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六、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http://mops.tse.com.tw
七、本公司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台幣元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額 | 占實收資本百分比 |
| 設立資本 | 1,500,000 | 0.63% |
| 現金增資 | 108,500,000 | 45.21% |
| 盈餘增資 | 130,000,000 | 54.17% |
| 合計 | 240,000,00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1.陳列處所: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1號10檈)
2.分送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
3.索取方式:親臨本公司索取。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fhs.com.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十七樓 電話:(02)2349-7988
名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KGI.com.tw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電話:(02)2181-8888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六、辦理股票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信託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3樓
網址 : http://www.icbc.com.tw
電話:(02)2563-3156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樓
網址 : http://www.yuanta.com.tw
電話:(02)2717-5566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會計師姓名:王明志、黃柏淑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105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網址 : http://www.kpmg.com.tw
電話:(02)2715-9999
十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姓名:楊基寬 代理發言人:蘇宏文
職稱:董事長兼總經理 職稱:事業群總經理
電話:(02)2912-6104 電話:(02)2717-6104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公司網址:http://www.104.com.tw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240百萬元 | 公司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1號10樓 | 電話:(02)2912-6104 | ||||||||
| 設立日期:82.10.30 | 網址:http://www.104.com.tw | |||||||||
| 上市日期:不適用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公開發行日期:90.07.18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董事長 楊基寬 負責人: 總經理 楊基寬 | 發言人:楊基寬 代理發言人:蘇宏文 職 稱:董事長兼總經理 職 稱:事業群總經理 | |||||||||
|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柚 電話:(02)2717-5566 | |||||||||
| 股票承銷機構: 名稱: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fhs.com.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十七號 電話:(02)2349-7988 名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KGI.com.tw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電話:(02)2181-8888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王明志、黃柏淑 | 電話:(02)2715-9999 | 網址:http://www.kpmg.com.tw | ||||||||
|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 電話:- | 網址:- | ||||||||
| 地址:- | ||||||||||
|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標的:- | 評等結果:- | ||||||||
| 董事選任日期:92年06月,任期:3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92年06月,任期:3年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24.82%(93年08月31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10.03%(93年08月31日)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93年08月04日)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 ─── ──── ─── ─── ──── ─── ─── ──── 董事 楊基寬 12.60% 董事 陳志揚 11.55% 監察人 顧蘊祥 7.90% 董事 蘇宏文 0.68% 董事 李 誠 0.00% 監察人 蔡秀娟 2.13% 董事 張東益 0.00% 監察人 林 群 0.00% | ||||||||||
| 工廠地址:無 | 電話:無 | |||||||||
| 主要產品:電腦網路就業服務 教育資訊服務 辦公用品資訊服務 人才派遣服務 人力仲介服務 | 市場結構:內銷100﹪ 外銷 -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頁 | ||||||||||
| 本(93)年度 預 估 | 營業收入:738,839千元 稅前純益:222,474千元 每股盈餘:6.84元 | 頁 | ||||||||
| 去(92)年度 | 營業收入:543,593千元 稅前純益:170,015千元 每股盈餘:11.19元 | 頁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 種 類 及 金 額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發行條件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 計產生效益概述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民國93年9月30日 | 刊印目的:申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略。 |
公開說明書目錄
| 頁 次 |
壹、公司概況 1
一、公司簡介 1
(一)設立日期 1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1
(三)公司沿革 1
二、公司組織 2
(一)組織系統 2
(二)關係企業圖 4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5
(四)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6
(五)發起人資料 8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勞 8
三、資本及股份 9
(一)股份種類 9
(二)股本形成經過 10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0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12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3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13
(七)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4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4
四、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14
五、特別股辦理情形 14
六、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14
七、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14
八、併購辦理情形 14
九、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14
| 頁 次 |
貳、營運概況 15
一、公司之經營 15
(一)業務內容 15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21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25
(四)環保支出資訊 25
(五)勞資關係 25
二、固定資產、其他不動產及重大資產買賣應記載事項 26
(一)自有資產 26
(二)租賃資產 26
(三)重大資產買賣情事 26
(四)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27
三、轉投資事業 27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27
(二)綜合持股比例 27
(三)最近二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
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
財務狀況之影響 27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
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
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
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 27
(五)已赴或擬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應揭露資訊 28
(六)轉投資比例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者,應敘明是否經股東會決議
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 28
四、重要契約 28
五、營運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28
(一)訴訟或非訟事件 28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
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
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28
(三)其他 28
| 頁 次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29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它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
計畫分析 29
(一)計畫內容 29
(二)執行情形 29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或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畫應記載事項 30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30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30
肆、財務概況 31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31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31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
或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 32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32
(四)財務分析 33
(五)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35
二、財務報表應記載事項 36
(一)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36
(二)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 36
(三)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36
(四)發行人申報(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
如有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應併予揭露 36
(五)最近三年之財務預測達成情形 36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36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背書保證及資金貸予
他人情形 36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
關內容 36
(三)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說刊印日止,如有發
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36
(四)最近二年度至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資訊 36
(五)期後事項 36
| 頁 次 |
(六)其他 36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 37
(一)財務狀況 37
(二)經營結果 38
(三)現金流量 40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41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
一年投資計畫 42
(六)風險管理應分析評估事項 42
(七)其他重要事項 42
伍、特別記載事項 100
一、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狀況 100
(一)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
失之改善情形 100
(二)內部控制聲明書 100
(三)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之審查報告 100
二、委託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
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100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100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100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100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100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100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100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100
十、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
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其已洽定應募人者,並敘明應
募人名稱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00
十一、施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上市上櫃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及其改善計畫或因應措 100
| 頁 次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
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
情形 100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01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一、重要決議應記載事項 103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規定應記載事項 103
(一)公司章程 103
(二)有關法規 103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日期:民國82年10月30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之1號10樓
電話:(02)2912-6104
南京東路辦公室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87號9樓B室
電話:(02)2717-6104
台中辦公室地址:台中市文心路一段218號15樓之2
電話:(04)2473-1104
高雄辦公室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366號6樓之1
電話:(07)558-7104
(三)公司沿革
82年10月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有限公司成立,創立資本額1,500仟元。
87年04月 發行台灣第一本針對求才公司設計之平面刊物-104人力情報。
87年06月 成為國內唯一裝設T1專線的人力資源網站。
87年09月 變更有限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
87年09月 現金增資3,500仟元,實收資本額5,000仟元。
89年08月 更名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年10月 推出104HR CLUB,提供人事單位專業服務平台。
89年12月 榮獲「傑出資訊應用暨產品獎」。
90年01月 服務管道由T1專線提升至T3專線。
90年05月 成立台中辦事處。
90年06月 推出104eHRpro人力招募管理AP軟體。
90年07月 經證期會核准補辦公開發行。
90年08月 現金增資95,000仟元,額定股本300,000仟元,實收股本100,000仟元。
91年08月 辦理盈餘轉增資15,000仟元,實收股本115,000仟元。
91年10月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部份本公司股份,供日後轉讓予本公司員工。
92年04月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20,000,000元於新成立的「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2年05月 成立南京東路辦事處,品牌行銷單位進駐南京東路辦公室。
92年08月 辦理盈餘轉增資15,000仟元,實收股本130,000仟元。
93年03月 與復華證券簽訂股票上市(櫃)輔導契約。
93年08月 辦理現金增資10,000仟元及盈餘轉增資100,000仟元,實收股本240,000仟元。
93年09月 增加對「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額10,000仟元。
93年09月 成立高雄辦事處。
二、公司組織
股東會
董事會
總經理
董事長
監察人
稽核室
人資學院事業群
加值服務事業群
獵才派遣事業群
人力銀行事業群
總工程處
總管理處
總研發處
財務部
管理部
法務部
程式設計部
網頁設計部
求才開發部
客戶關係經營部
企劃處
行銷部
獵才顧問部
人力派遣部
廣告網部
家教網部
外包網部
辦公市部
教育網資訊網部
招募及人事系統部
顧問及教育訓練部
(一)組織系統
1.組織架構
2.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門名稱 | 部 門 工 作 職 掌 | |
| 總經理 | 1. 執行董事會決議,經營管理本公司。 2. 公司中長程發展計劃之規劃與督導。 3. 建立本公司營運體制並督導日常運作。 | |
| 稽核室 | 1.內部控制制度之研討、審核及修訂。 2.負責檢查及評估公司營運資料及內部控制之可靠性及有效性,並提出改善建議,促進有效營運。 3.預算達成分析及檢討。 | |
| 總工程處 | 1. 公司各服務系統之規劃建置及監控,確保網路及資料安全,相關網路技術導入,以及機房管理等。 2. 本公司所需之相關服務系統開發、專案規劃等。 3. 公司內部電腦軟、硬體之設置、維護、管理及更新。 | |
| 總研發處 | 網頁設計部 | 1.負責公司所有網站之網頁設計。 |
| 程式設計部 | 1. 負責公司所有網站的程式開發設計、改版等。 | |
| 總管理處 | 財務部 | 1.年度預算編製、公司會計事務處理、稅務規劃及申報。 1. 各項管理報表之編製及分析。 2. 融資規劃、財務管理及資金調度、銀行出納作業。 3. 股務業務及公告申報等事項。 4. 應收帳款催收及檢討。 |
| 管理部 | 1.人力規劃、召募、教育訓練規劃、執行及薪資計算作業。 2.固定資產、庶務用品、資訊用品之採購、管理、維護。 | |
| 法務部 | 1.法律事務管理。 | |
| 人力銀行事業群 | 企劃處 | 1.負責人力銀行系統平台的維護與新功能的開發。 |
| 客戶關係經營部 | 1.104人力銀行求才客戶之續約、服務。 2.加值型產品之經營、銷售、服務。 | |
| 求才業務開發部 | 1.開發104人力銀行新客戶之求才廣告業務。 | |
| 行銷部 | 1.求職求才資料分析、就業市場及職場市調分析。 2.校園通路開發及校園活動(講座及徵才展)。 3.政府標案開發。 | |
| 獵才派遣事業群 | 獵才顧問部 | 1.負責高階人才仲介服務。 |
| 人力派遣部 | 1.負責人力派遣、薪資轉掛等業務。 | |
| 加值服務事業群 | 廣告網部 | 1.提供企業網路廣告服務。 |
| 家教網 | 1.在網路平台上提供家教案件給家教老師(學生打工、上班族兼職)查詢及篩選。 | |
| 外包網部 | 1.提供企業不定期專案、非核心專案的外包案件刊登服務。 | |
| 辦公市部 | 1.提供產品供應商及採購者之間的採購平台。 | |
| 教育資訊網部 | 1.提供網路教育資訊平台,供教育機構刊登課程。 | |
| 人資學院事業群 | 招募及人事系統部 | 1. 負責招募系統及人事管理系統租賃及銷售業務。 |
| 顧問及教育訓練部 | 1.負責企業教育訓練及顧問。 |
(二)關係企業圖
1.關係企業組織圖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關係企業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
| 被投資企業 | 本公司原始投資金額 | 持有股份 | 投資比例 | 投資本公司情形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2仟萬元 | 2百萬股 | 100% | 無 |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93年08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就任 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楊基寬 | 89.08.14 | 3,023,129 | 12.60% | 3,896,339 | 16.23% | - | - |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 精元電腦 業務副總 104人力銀行創辦人 | 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 監察人 | 顧蘊祥 | 配偶 | - |
| 加值服務事業群總經理 | 陳志揚 | 93.01.01 | 2,771,342 | 11.55% | 982,362 | 4.09% | - | - | 美國芝加哥大學 商學院 企業管理碩士 艾默生電器公司上海分公司 經理 | 集美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 監察人 | 蔡秀娟 | 配偶 | - |
| 獵才派遣事業群總經理 | 蘇宏文 | 93.01.01 | 162,399 | 0.68% | - | - | - | - |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 法學院 法學碩士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經理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 | - | - | - |
| 人力銀行事業群總經理 | 阮劍安 | 93.01.01 | 209,535 | 0.87% | 124,348 | 0.52% | - | - | 比利時魯文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 Philips中國分公司 業務總監 | 無 | - | - | - | - |
| 人力銀行事業群企劃處協理 | 莊思凌 | 92.07.09 | 34,218 | 0.14% | - | - | - | - | 超級資訊網路科技(股)公司副總 資迅人(股)公司副總 神坊資訊(股)公司總監 | 無 | - | - | - | - |
| 客戶關係經營部協理 | 韓瑞祥 | 93.01.01 | 129,800 | 0.54% | 29,157 | 0.12% | - | - | 中原大學企管系 花旗銀行電話行銷部副理 中華投信客服部經理 | 無 | - | - | - | - |
| 總稽核(協理) | 高榮良 | 93.02.02 | - | - | - | - | - | - | 東海大學會計系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 無 | - | - | - |
(四)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93年08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 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現 在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等親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楊基寬 | 87.07.31 | 92.06.10 | 3年 | 1,778,823 | 15.67% | 3,023,129 | 12.60% | 3,896,339 | 16.23% | - | - |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 精元電腦 業務副總 104人力銀行創辦人 | 本公司總經理 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 監察人 | 顧蘊祥 | 配偶 |
| 董事 | 陳志揚 | 87.07.31 | 92.06.10 | 3年 | 587,877 | 13.99% | 2,771,342 | 11.55% | 982,362 | 4.09% | - | - | 美國芝加哥大學 商學院 企業管理碩士 艾默生電器公司上海分公司 經理 | 本公司加值服務事業群總經理 集美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 監察人 | 蔡秀娟 | 配偶 |
| 董事 | 蘇宏文 | 89.08.14 | 92.06.10 | 3年 | 29,766 | 0.26% | 162,399 | 0.68% | - | - | - | - |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 法學院 法學碩士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經理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本公司獵才派遣事業群總經理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 | - | - |
| 董事 | 張東益 | 93.6.9 | 93.6.9 | 2年 | - | - | - | - | - | - | - | - |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 財務管理碩士 國賓陶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兼任發言人 百年建設關係企業集團財務主管兼任投資主管 | 新加坡東亞科技集團台灣區財務長集團發言人兼任董事長特助 東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 | - | - |
| 董事 | 李誠 | 93.6.9 | 93.6.9 | 2年 | - | - | - | - | - | - | - | - | 美國芝加哥大學企業管理研究院博士後研究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區企業管理研究院博士後研究 美國麻州大學經濟學博士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 國立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國立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 - | - | - |
| 監察人 | 顧蘊祥 | 89.08.14 | 92.06.10 | 3年 | 1,022,055 | 9% | 1,896,357 | 7.90% | 5,023,111 | 20.93% | - | - |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 | 無 | 董事長及總經理 | 楊基寬 | 配偶 |
| 監察人 | 蔡秀娟 | 91.06.03 | 92.06.10 | 3年 | 284,835 | 2.51% | 510,920 | 2.13% | 3,242,784 | 13.51% | - | - |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 | 無 | 加值服務事業群總經理 | 陳志揚 | 配偶 |
| 監察人 | 林群 | 93.6.9 | 93.6.9 | 2年 | - | - | - | - | - | - | - | - | 美國芝加哥大學MBA 麻省理工學院電機與電腦工程碩士 荷銀投信投資長 摩根大通(JPMorgan)證券總經理 | 光寶科技總財務長 | - | - | - |
2.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情形
| 條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1) | 備 註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楊基寬 | ˇ | ˇ | ˇ | ||||||
| 陳志揚 | ˇ | ˇ | ˇ | ||||||
| 蘇宏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
| 顧蘊祥 | ˇ | ˇ | |||||||
| 蔡秀娟 | ˇ | ˇ | ˇ | ||||||
| 張東益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
| 李誠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
| 林群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ˇ |
註1:各董事、監察人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之受僱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其兼任母公司或子公司之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者,不在此限。
(2)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3)非前二項人員之配偶或其二親等以內直系親屬。
(4)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
(5)非與公司有財務、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6)非為最近一年內提供公司或關係企業財務、商務、法律等服務、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團體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7)非為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所訂之法人或其代表人。
(五)發起人資料:不適用
(六)92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勞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獎金等酬勞 | 其他酬勞 | 說明 |
| 董事長 | 楊基寬 | 4,515 | 汽車一部,成本為797仟元 | 兼總經理 |
| 董 事 | 陳志揚 | 4,393 | 汽車一部,成本為1,000仟元 | 兼事業群總經理 |
| 董 事 | 蘇宏文 | 4,077 | - | 兼事業群總經理 |
| 監察人 | 顧蘊祥 | - | - | - |
| 監察人 | 蔡秀娟 | - | - | - |
| 事業群總經理 | 阮劍安 | 2,917 | - |
註: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並未分派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三、公司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 股 份 種 類 | 核 定 股 本 | 備註 | ||
| 流通在外股份(未上櫃) | 未 發 行 股 份 | 合 計 | ||
| 記名式普通股 | 240,000,000元 | 60,000,000元 | 300,000,000元 |
(二)股本形成經過
單位:新台幣元
| 年 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本 來 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82.1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1,500,000 | 不適用 | 1,500,000 | 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 無 | 無 |
| 87.09 | 1,000 | 5,000 | 5,000,000 | 5,000 | 5,000,000 | 現金增資3,500,000;改組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無 |
| 89.03 | 10 | 500,000 | 5,000,000 | 500,000 | 5,000,000 | 變更每股面額 | 無 | 無 |
| 90.08 | 10 | 3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0 | 現金增資95,000,000(註1) | 無 | 無 |
| 91.08 | 10 | 30,000,000 | 300,000,000 | 11,500,000 | 115,000,000 | 盈餘轉增資15,000,000(註2) | 無 | 無 |
| 92.08 | 10 | 30,000,000 | 300,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0 | 盈餘轉增資15,000,000(註3) | 無 | 無 |
| 93.08 | 25 | 30,000,000 | 300,000,000 | 14,000,000 | 140,000,000 | 現金增資10,000,000(註4) | 無 | 無 |
| 93.08 | 10 | 30,000,000 | 300,000,000 | 24,000,000 | 240,000,000 | 盈餘轉增資100,000,000(註5) | 無 | 無 |
註1:生效日期、文號:90.07.18 (九○)台財證(一)第144558號函。
註2:生效日期,文號:91.07.02台財證一字第0910136127號函。
註3:生效日期、文號:92.07.11台財證一字第0920131078號函。
註4 : 生效日期、文號:93.06.08台財證一字第0930125370號函。
註5 : 生效日期、文號:93.07.06證期一字第0930129278號函。
(三)最近之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93年08月31日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 國 機 構及外人 | 合 計 |
| 人 數 | - | - | 7 | 470 | - | 477 |
| 持有股數 | - | - | 3,696,682 | 20,303,318 | - | 24,000,000 |
| 持股比例 | - | - | 15.40% | 84.60% | - | 100.00% |
2.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十元 93年08月31日
| 持 股 分 級 | 股 東 人 數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1至 999 | 33 | 23,197 | 0.10 |
| 1,000至 5,000 | 144 | 430,733 | 1.79 |
| 5,001至 10,000 | 81 | 600,850 | 2.50 |
| 10,001至 15,000 | 53 | 647,254 | 2.70 |
| 15,001至 20,000 | 37 | 650,362 | 2.71 |
| 20,001至 30,000 | 62 | 1,512,012 | 6.30 |
| 30,001至 50,000 | 29 | 1,062,073 | 4.42 |
| 50,001至 100,000 | 15 | 1,061,081 | 4.42 |
| 100,001至 200,000 | 7 | 859,352 | 3.58 |
| 200,001至 400,000 | 8 | 2,076,790 | 8.65 |
| 400,001至 600,000 | 1 | 510,920 | 2.13 |
| 600,001至 800,000 | 0 | 0 | 0.00 |
| 800,001至1,000,000 | 0 | 0 | 0.00 |
| 1,000,001至2,000,000 | 7 | 14,565,376 | 60.70 |
| 合 計 | 477 | 24,000,000 | 100.00 |
3.主要股東名單:
93年08月31日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 有 股 數(股) | 持 股 比 例(%) |
| 楊基寬 | 3,023,129 | 12.60% |
| 陳志揚 | 2,771,342 | 11.55% |
| 楊芊莉 | 1,999,982 | 8.33% |
| 顧蘊禎 | 1,948,169 | 8.12% |
| 顧蘊祥 | 1,896,357 | 7.90% |
| 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658,016 | 6.91% |
|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 1,268,381 | 5.28% |
| 蔡秀娟 | 510,920 | 2.13% |
|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9,644 | 1.37% |
| 楊王和 | 306,730 | 1.28% |
4.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無
5.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變動情形
| 職稱 | 姓名 | 91年度 | 92年度 | 當年度截至08月31日止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楊基寬 | 194,823 | - | 109,471 | - | 1,134,835 | - |
| 董事兼副總經理 | 陳志揚 | 175,877 | - | 21,072 | - | 1,162,393 | - |
| 董事兼副總經理 | 蘇宏文 | 9,766 | - | 19,140 | - | 113,493 | - |
| 董事(註1) | 張東益 | - | - | - | - | - | - |
| 董事(註1) | 李 誠 |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顧蘊祥 | 107,055 | - | 57,235 | - | 817,067 | - |
| 監察人 | 蔡秀娟 | 29,835 | - | 5,950 | - | 220,135 | - |
| 監察人(註1) | 林 群 | - | - | - | - | - | - |
| 經理人 | 阮劍安 | 15,978 | - | 34,272 | - | 125,285 | - |
| 經理人 | 莊思凌 | - | - | - | - | 34,218 | - |
| 經理人 | 韓瑞祥 | 4,487 | - | 12,978 | - | 93,800 | - |
| 經理人 | 高榮良 | - | - | - | - | - | - |
註1 : 93年6月9日新任之董事、監察人
(2)股權移轉資訊
93年08月31日
| 姓名 | 股權移轉原因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交易 價格 |
| 陳志揚 | 處分 | 92.11.26 | 蔡秀娟 | 配偶 | 40,000 | 贈與 |
| 陳志揚 | 處分 | 92.11.26 | 陳思恬 | 未成年子女 | 16,000 | 贈與 |
| 蔡秀娟 | 處分 | 92.11.26 | 陳思宇 | 未成年子女 | 20,000 | 贈與 |
| 蔡秀娟 | 處分 | 92.11.26 | 陳思為 | 未成年子女 | 20,000 | 贈與 |
| 楊基寬 | 處分 | 93.07.16 |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200,000 | 82元 |
| 陳志揚 | 處分 | 93.07.19 | 王凱弘 | 無 | 10,000 | 82元 |
| 陳志揚 | 處分 | 93.07.19 | 藍偉勛 | 無 | 5,000 | 82元 |
| 陳志揚 | 處分 | 93.07.19 | 闕慈穎 | 無 | 5,000 | 82元 |
| 陳志揚 | 處分 | 93.07.19 | 廖啟榮 | 無 | 15,000 | 82元 |
| 陳志揚 | 處分 | 93.08.20 | 集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60,000 | 82元 |
(3)股權質押資訊 : 無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年 項 度 目 | 91年 | 92年 | 93年06月30日 | |||
| 每股 市價 | 最 高 | - | - | - | ||
| 最 低 | - | - | - | |||
| 平 均 | - | - | - | |||
| 每股淨值 | 分 配 前 | 18.05 | 22.69 | 17.54 | ||
| 分 配 後 | 13.03 | 11.41 | - | |||
| 每股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21,918,785 | 21,760,936 | 22,882,702 | ||
| 每 股 盈 餘 | 調整前 | 6.95 | 11.19 | 6.07 | ||
| 調整後 | 3.64 | 6.62 | 7.76 | |||
| 每股 股利 | 現 金 股 利 | 2.30 | 5.02 | 1.73 | ||
| 無償配股 | 盈餘配股 | 1.17 | 0.56 | 6.48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益比 | - | - | - | ||
| 本利比 | - | -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 | - | - |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股利政策:
公司每年結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之,其中員工紅利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以平衡股利政策,追求穩健及永續經營的發展為目標。擬訂盈餘分配案時,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1)現金股利:擬分派新台幣24,000,000元。
(2)盈餘轉增資:擬以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新台幣九○、○○○、○○○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九、○○○、○○○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93年度(註1) | ||
| 期初實收資本額 | 130,000 | ||
| 本年度配股 配息情形 | 每股現金股利 | 1.7285 | |
|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0.648221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 | ||
| 營業績效變化 情形 | 營業利益 | 231,025 | |
|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36.74% | ||
| 稅後純益 | 164,211 | ||
|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14.07% | ||
| 每股盈餘 | 6.84 | ||
|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3.32% | ||
|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 未上市/櫃 | ||
| 擬制性每股盈餘及本益比 |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發現金股利(註2) | 擬制每股盈餘 | 11.28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未上市/櫃 |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 擬制每股盈餘 | - |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 擬制每股盈餘 | 11.28 |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未上市/櫃 |
註1:93年度未出具財務預測,上列93年度數據係依本公司自行編列之預算。
註2:計算擬制每股盈餘之公式及基本假設如下:
(1)公式:擬制每股盈餘=﹝稅後純益-設算現金股利應負擔利息費用x (1-25%)﹞/(當年度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盈餘及員工紅利配股股數)
(2)基本假設:設算現金股利應負擔利息費用=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x 台銀基本放款利率6.265%
註3 : 93年盈餘分派案業經93年6月9日股東常會通過。
(七)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1)員工紅利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2.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者: 無
3.92年度盈餘用以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情形:
92年度盈餘經9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放員工股票紅利計10,000,000元,及員工現金紅利5,546,733元,與原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金額一致。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93年08月31日
| 買回期次 | 第1次(期) |
| 買回目的 | 供轉讓予特定員工 |
| 買回期間 | 91.10.29 |
| 買回區間價格 | 每股10元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普通股160,848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1,608,480元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已轉讓45,000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115,848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0.48% |
四、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發行情形 : 無。
五、特別股辦理情形 : 無。
六、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 無。
七、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無。
八、併購辦理情形 : 無。
九、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無。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事項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主要業務內容:
A.資訊軟體服務業
B.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C.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D.一般廣告服務業
E.就業服務業
F.人力派遣業
G.雜誌業
H.展覽服務業
(2)現有產品種類及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產品項目 | 92年度營業額 | 營業比重 |
| 線上廣告收入 | 497,181 | 91.46% |
| 高階人才仲介服務收入 | 17,754 | 3.27% |
| 心理評量測驗分析 | 8,289 | 1.52% |
| 人事招募及薪資ERP | 10,700 | 1.97% |
| 人才派遣服務收入 | 6,053 | 1.11% |
| 其他 | 3,616 | 0.67% |
| 合計 | 543,593 | 100.00% |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本公司目前係以線上人事廣告為主,並已擴展到下列人力資源服務的細部垂直領域:
-
- 線上教育資訊廣告:104教育資訊網為全國最大教育資訊線上查詢網,將逐漸發展成各企業人事單位的教育訓練規劃顧問。
- 線上商業廣告:包括廣告網及辦公市網,利用104龐大的企業及求職資料庫為企業進行目標行銷之廣告規劃業務,提供產品供應商及採購者之間的採購交易平台。
- 高階人才仲介服務:替企業尋找高階管理人員的仲介顧問業務。
- 心理評量測驗分析:提供企業招募過程中之面試評鑑軟體租賃業務。
- 人力招募及薪資ERP系統租賃:提供104企業用戶在招募過程中所需之輔助軟體租賃業務,以及提供自動化的人事薪資系統予企業使用。。
- 人才派遣服務:提供企業臨時性及短期性的彈性人力服務。
- 其他:
a.家教媒合服務(廣告收入):提供有效且安全的家長案件與優良的家教老師資訊服務,以滿足社會大眾在找家教方面的需求。
b.專案外包媒合服務(廣告收入):幫助企業降低人事成本,提供企業不定期專案、非核心專案的外包案件刊登服務。
c.薪資計算機軟體及薪資/福利調查報告。
d.簡訊服務。
(4)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資料庫加值服務(Data Mining):在104擁有企業及求職者資料庫已突破230萬筆後,進一步從該資料庫之加值運用發展,將是很龐大的商機,如消費者調查報告等。
2.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台灣企業之本土人力招募管道可分成兩類,第一類為傳統的招募管道,主要以一般報紙的人事分類廣告及獵人頭公司之獵人服務為主;第二類則為自1998年度起廣為社會歡迎的線上招募服務管道。據統計,台灣之本土人力招募市場規模約有新台幣70億元,由於線上招募管道在成本上只及報紙的1-3成,而其效率則由於有龐大的求職者資料庫支援,在效率上,將報紙的四週招募期縮短成1-2週,因此3年來,線上招募管道已從傳統的人事分類市場分割約3.5億的市場,其平均市值比重消長情形如下:
| 管 道 | 87年度(含)以前 | 89年度 |
| 報紙分類收入 | 60億 | 50億 |
| 獵人頭收入 | 10億 | 9億 |
| 線上招募收入 | 0.2億 | 3.5億 |
| 總值 | 70.2億 | 62.5億 |
註:由於線上招募成本較低,因此市值之總值會變小。
從企業招募習慣之改變觀察,短短3年來,企業使用線上招募管道的比率已從0%快速上升到約91%(詳下表)。
※企業招募人才都是透過什麼管道?
•調查時間:2004/04/26-2004/04/29
•有效回收樣本:1022份
•調查方式:網路問卷(可複選)
若從求職者求職管道之改變觀查,短短6年來,求職者曾經使用網路找工作的比率則從0%快速上升到約98%,(詳下表)。
從以上數據可以進行推論,即台灣的求職及求才習慣已由傳統的報紙快速的轉向線上求職求才,其所釋放出來的商機將越來越具規模.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上 游 中 游 下 游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A.產品發展趨勢
台灣的線上招募歷史約只有6年的時間,但短短6年來,從那些曾使用過線上招募的企業角度來分析,已有95%的企業認為線上招募是最具未來性的求才管道;從那些曾經使用過線上求職的求職者角度來分析,已有80%的求職者最滿意的求職管道為網路求職。線上招募全面取代傳統的報紙人事分類廣告的趨勢已是一個事實,這表示線上招募服務模式,已相當成熟及穩健,因此已成為現代人認為理所當然的生活模式。
由於招募只是各企業人事運作當中的一個小環扣,從人事單位的實際運作之橫切面來分析,整個人事單位的需求,從最基礎的人力招募之後,還有員工招募的科學化、員工的教育訓練、員工的薪資考績、員工的出勤管理等眾多環節,因此如何提供企業全面性的人力資源服務將會是線上人力資源公司的服務發展重點。
B.市場競爭情形
由於線上人力招募需依賴龐大的履歷表資料庫來提昇企業的求才效率,也依賴龐大的工作機會資料庫來提昇求職者謀職效率,因此企業及履歷表資料庫成為人力資源業者致勝的最重要關鍵因素之一。一旦資料庫的規模到達一經濟規模後,任何新進的競爭者將很難再威脅到既有的品牌。
由於104人力銀行是最早從事線上人力招募業者,本公司的求職者及求才客戶資料庫已突破230萬(至2004年4月底,遠遠超過其他任何線上招募公司),隨時提供5萬個以上的工作機會,此工作數量更是報紙可提供工作機會的10倍之多,在此絕對的影響力之下,根據我們的市場調查發現,上網找工作的求職者有76.9%曾經使用過本公司網站,利用線上求才的公司則有84.2%把本公司當成第一優先選擇。
※求職者在上網找工作時,曾經使用過人力資源網站情形?
•問卷蒐集時間:9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問卷蒐集環境:奇摩首頁黃金鏈結文字
•總計蒐集筆數:總計回收5864份
| 1. 你曾在哪些人力網站登錄履歷表找工作?(可複選,續答問題) | |
| * + 104人力銀行 | 76.9% |
| * + 1111人力銀行 | 45.8% |
| * + 青輔會網站 | 20% |
| * + 中時人力萬象網 | 13.1% |
| * + My Job | 12.4% |
| * + 就業情報網 | 11.9% |
| * + 泛亞人力銀行 | 11.3% |
| * + UDN Job | 4.3% |
| * + JobsDB | 3% |
| * + 888job | 3% |
| * + 其他 | 2.6% |
※企業所使用過哪些人力網站徵才?【複選】
| 網路徵才之使用媒體 | 次數 | 百分比(%) |
| 104人力銀行 | 205 | 84.02 |
| 青輔會網站 | 36 | 14.75 |
| 中時人力萬象網【Ctcareer】 | 21 | 8.61 |
| 不知道/不記得 | 16 | 6.56 |
| 就業情報網 | 12 | 4.92 |
| UDN Job【人事線上】即聯合報的網站 | 10 | 4.10 |
| 1111人力銀行 | 8 | 3.28 |
| 04-Job【大台中人力銀行】 | 7 | 2.87 |
| e498【酷才網】 | 4 | 1.64 |
| 力梭 【my job】 | 3 | 1.23 |
| JobsDB | 2 | 0.82 |
| 07-Job 【大高雄人力銀行】 | 2 | 0.82 |
| 02-Job【大台北人力銀行】 | 1 | 0.41 |
| 888Job【 天才求職網】 | 1 | 0.41 |
| 其他【請詳細記錄答案及編號】 | 39 | 15.98 |
| Total | 244 | 100 |
所以從線上招募的管道來分析競爭者情形,則無任何具威脅性的其他品牌可被視為104人力銀行的競爭者,第2名的青輔會網站與104人力銀行的差距超過70%。
以大中華區之線上招募品牌來比較,本公司也是規模最大的品牌,於2000年4月及7月,當號稱亞洲分公司最多的JobsDB總裁及中國區最大的51job總裁來訪時,皆表達在台灣無法超越104人力銀行,而希望能創造某種合作模式。下圖顯示104人力銀行在亞洲地區的HR 的競爭優勢,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研究發展
本公司所提供之線上人力招募系統全由公司內部之技術人員開發,經過8 年經驗的累積,公司的技術層次已由網頁撰寫的技術層次進入到ERP大系統的開發層次,本公司已成功開發人事薪資ERP系統,目前更進一步利用本公司龐大的資料庫,進行加值運用。
(2)研究發展人員及其學經歷
| 年度 項目 | 93年08月31日止 | |
| 人數 | 比例 | |
| 碩士 | 3 | 5.36% |
| 大學(專) | 50 | 89.29% |
| 高中(職) | 3 | 5.35% |
| 合計 | 76 | 100.00% |
(3)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91年度 | 92年度 | 93年06月30日 |
| 研究發展費 | 40,688 | 50,363 | 18,079 |
註:本公司於91年度才開始有研發費用
(4)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人事薪資ERP系統
4.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A.資料庫加值服務之開發。
B.客戶差異化,提昇附加服務價值。
C.不同產品線之整合服務方案。
D.新產品之開發。
(2)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A.提供企業全面性的人力資源服務。
B.拓展B2C之業務。
C.拓展海外市場。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市場分析
(1)主要服務之提供地區
| 地區 | 客戶數 | 客戶比率 |
| 北部地區 | 59,635 | 72.49% |
| 中部地區 | 11,683 | 14.2% |
| 南部地區 | 9,784 | 11.89% |
| 東部地區 | 479 | 0.58% |
| 國外地區 | 686 | 0.83% |
| 合計 | 82,267 | 100% |
註:截至93年6月30日止。
(2)市場佔有率(依市場發展狀況,自行估算之情形如下)
| 年度 | 台灣線上人事招募金額 | 104營業額 | 104所佔比率 |
| 87 | 70,000 | 51,654 | 74% |
| 88 | 160,000 | 128,510 | 80% |
| 89 | 340,000 | 302,089 | 89% |
| 90 | 340,000 | 300,797 | 88% |
| 91 | 400,000 | 329,281 | 82% |
| 92 | 505,000 | 429,471 | 85% |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及未來成長性
A.台灣線上人力招募平均預計在未來5~10年間,會以30%的比率成長,其瓜分的市場主要來自於傳統報紙分類廣告的萎縮。而本公司將佔有全部線上人力招募85%左右的市場佔有率。
B.高階人才仲介服務業務(獵人頭業務):
台灣之獵人頭平均每年佔有十億左右的市場值,由於既有之獵人頭業者缺乏人才資料庫,預計本公司可藉現有之公司人才資料庫,迅速增加市場佔有率。
C.人力招募及薪資ERP軟體租賃:
由於線上招募及薪資ERP軟體可使線上求才公司在招募及人事管理上更有效率及更方便,再加上以租賃方式供企業適用,成本不高,本公司預計短期內市場上應無其他競爭者。
(4)預計銷售量及其依據(93年):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銷售量值 主要產品 | 銷 售 額 | 比 重 |
| 線上求才廣告收入 | 552,514 | 74.78% |
| 線上教育資訊廣告收入 | 35,367 | 4.79% |
| 線上其他廣告收入 | 72,499 | 9.81% |
| 心理評量、人事招募及薪資ERP | 41,107 | 5.56% |
| 高階人才仲介業務 | 33,800 | 4.57% |
| 其他 | 3,552 | 0.48% |
| 合 計 | 738,839 | 100.00% |
註:依據本公司自行編列之93年度預算。
(5)競爭利基
A.資料庫競爭之優勢:本公司龐大的企業用戶數及求職者資料庫所形成的優勢,不但確保求職者的使用滿意度及企業的忠誠度外,競爭者難以超越。
B. 週邊服務性產品的完整性:配合職場需求,本公司在過去幾年所研發的職場週邊服務產品,有獲利模式的如:104心理網的面試評鑑工具、104教育資訊網的訓練情報系統,無獲利模式的如:104 HR的人事知識系統、104職感網的職場知識庫,都已累積相當數量的知識內容,一旦與線上招募服務系統整合後,將成為涵蓋面最完整的人事招募平台。
C. 全面性的人才供應能力:本公司除了佔有市場80%的全職線上招募外,於90年底正式營運的獵人頭服務及兼職市場服務,可滿足企業各級人才的需求,更鞏固本公司在人力供應面的地位。
D. 完整的技術Know-how:本公司的技術團隊在經過六年線上招募系統的經驗累積後,除成功的開發線上招募租賃軟體外,更賦予本公司正式製作大型人事ERP軟體的能力,本公司一旦利用此ERP系統,將本公司所有產品整合在一塊後,將成為企業人事單位的人事全方位整合服務供應商,客戶對於本公司的忠誠度將更加穩固。
(6)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有利因素】
A. 線上人力招募方式所提的經濟性及效益性已被90%曾使用過網路求才的企業公認是最具未來性的招募方式,在網路普及化的程度與日俱增的趨使下,很顯然的,網路求才求職已是現在及未來的主流。
B. 由於104人力銀行已是台灣最強大的招募品牌,其所帶給企業客戶有效率及務實的印象,有助於本公司在新產品的推廣。
C. 無形的品牌資產及影響力,賦予本公司有更有利的地位與有關連的產業作資源整合或策略聯盟。
D. 已達經濟規模的資料庫,不但創造了競爭者難以超越的門檻,更使本公司成為台灣少數有作資料庫加值運用的公司之一。
E. 長時間累積的技術,全力培養了本公司進入設計大型整合性軟體的能力。
F. 過去數年來,企業使用報紙與線上招募的比值,已從100%比0%,上升為60%比40%,除表示接受度被肯定外,仍有很大的市調開發空間。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從中大型企業客戶轉成小型企業:
經過數年的努力,台灣的大型企業有相當高比例已成為本公司客戶,如竹科有98%是本公司客戶,而台灣1000大企業約有75%是本公司客戶,因此本公司的客戶群必須往小型企業發展。
【因應措施】
a.由於小型企業用人之人數需求較少,因此將本公司的服務期間的最小單位從原先的一個月調整成兩個星期,並調整收費金額。
b.成立中南部辦事處,期能更接近小型企業。
c.針對中大型企業加速發展高附加價值的商品或服務,如心理評鑑工具、人事招募軟體及人事薪資系統之租賃業務。
d.加速發展對本公司所擁有之資料庫附加價值的開發。
B.面對台商外移大陸所產生之業務量影響
【因應措施】
a.投資設立大陸子公司,並在未來的幾年內,成為台商台幹需求之供應中心,因為這些台商在台的母公司都是本公司的客戶,在台幹人才的尋求上,仍以本公司為主要選擇。
b.利用大陸子公司整合大陸地區之台灣人士(俗稱台勞),進一步建立本公司在供應大陸地區外商及中資企業的幹部需求。
c.利用台商的工作機會迅速創造本公司在大陸的當地籍人士資料庫。
2.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 主要項目 | 重要用途或功能 |
|---|---|
| 線上廣告 | 包括線上人事廣告、教育資訊廣告及商業廣告,提供求職者履歷刊登、求才廠商廣告刊登、企業人事單位教育訓練規劃顧問,以及利用其求職求才資料庫,依客戶需求進行目標行銷之廣告規劃業務,提供產品供應商及採購者之間之採購交易平台。 |
| 高階人才仲介服務 | 提供企業找尋高階管理人員之仲介顧問業務。 |
| 心理評量測驗分析 | 提供企業招募過程中之面試評鑑軟體租賃業務。 |
| 人事招募薪資ERP系統租賃 | 提供企業用戶招募過程中所需之輔助軟體,以及自動化之人事薪資租賃服務。 |
| 人才派遣服務 | 提供企業臨時性及短期性之彈性人力服務。 |
3.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不適用
4.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毛利率變動未達百分之二十。
| 年度 項目 | 91年度 | 92年度 |
| 營業收入 | 401,841 | 543,593 |
| 營業毛利 | 300,119 | 410,925 |
| 毛利率(%) | 74.69 | 75.59 |
| 較前一年度增(減)變動比率(%) | 16.39% | 1.20% |
5.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進貨:本公司係屬資訊服務業,故不適用。
(2)銷貨:由於本公司客戶數量眾多,客戶數已突破70,000家,惟單一客戶交易金額皆不重大,佔營業收入比例極微小,故不予列示。
6.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本公司係屬資訊服務業,無生產行為,故不適用。
7.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產品項目 | 91年度 | 92年度 | ||
| 量 | 值 | 量 | 值 | |
| 線上廣告收入 | 註1 | 367,137 | 註1 | 497,181 |
| 高階人才仲介服務收入 | 註1 | 12,307 | 註1 | 17,754 |
| 心理評量測驗分析 | 註1 | 2,398 | 註1 | 8,289 |
| 人事招募及薪資ERP | 註1 | 4,080 | 註1 | 10,700 |
| 人才派遣服務收入 | 註1 | 6,424 | 註1 | 6,053 |
| 其 他 | 註1 | 9,495 | 註1 | 3,616 |
| 合 計 | 401,841 | 543,593 |
註1:本公司係從事資訊服務業,非製造業,故不適用。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 91年度 | 92年度 | 93年08月31日 | ||
| 員 工 人 數 | 主管 | 49 | 60 | 63 |
| 線上服務人員 | 78 | 67 | 72 | |
| 一般員工 | 121 | 155 | 173 | |
| 合計 | 248 | 282 | 308 | |
| 平均年齡 | 28 | 29 | 29.5 | |
| 平均在職年資 | 23.6個月 | 27.96個月 | 31.32個月 | |
| 學 歷 | 研究所 | 17 | 23 | 30 |
| 大專/大學 | 213 | 244 | 259 | |
| 高中/職 | 17 | 14 | 18 | |
| 高中/職以下 | 1 | 1 | 1 |
(四)環保支出資訊
1.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之總額,及其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無。
2.本公司係資訊服務業,營業過程中不會產生污染,且工作環境整潔乾淨,無污染源,不會產生廢氣與污水,不會造成公害污染情形。
(五)勞資關係
1.員工福利措施
(1)公司辦理之福利措施:
A.勞工保險
B.全民健保金
C.生日假
D.完善的員工紅利配股辦法
E.每年調薪
F.年節禮金/禮品
G.生日禮金
H.婚喪喜慶津貼
(2)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按創立時資本提撥百分之五,每月營業額撥0.15% 以及自員工薪津內扣0.5% 做為職工福利委員會基金。
(3)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之福利措施:
A.社團活動
B.員工健康檢查
C.尾牙康樂活動
D.急難救助
E.旅遊
F.電影欣賞
2.退休制度
本公司依勞基法訂定職工退休辦法, 適用於所有不定期契約人員, 退休金給與標準如下:
(1)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2)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3)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前六個月之平均工資。
3.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書明書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本公司勞資關係和諧,視員工為公司最大的事業伙伴與人才資產,對於勞資關係和諧之保持不遺餘力,自創立以來從未發生勞資糾紛事件。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及重大資產買賣事項
(一)自有資產
1.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固定資產:
93年08月31日
| 固定資產名稱 | 數量 | 取得年月 | 原始成本 | 重估增值 | 未折減餘額 | 利用狀況 | 保險情形 | 設定擔保及權利受限制之其他情事 | ||
| 本公司使用部門 | 出租 | 閒置 | ||||||||
| 新店市寶中路6樓 土地 房屋 車位 | 101.29平方公尺 678.82平方公尺 104.90平方公尺 | 89.05.25 89.05.25 89.05.25 | 17,117 21,064 2,823 | - - - | 17,117 19,377 2,503 | 人力開發、資訊工程處 | 無 | 無 | 已投保火險 | 業經提供予銀行作為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擔保 |
| 新店市寶中路10樓 土地 房屋 車位 | 100.49平方公尺 674.26平方公尺 157.34平方公尺 | 89.09.08 89.09.08 89.09.08 | 25,081 10,468 4,349 | - - - | 25,081 9,699 4,029 | 總經理室、管理部、行銷部、財務部等 | 無 | 無 | 已投保火險 | 業經提供予銀行作為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擔保 |
2.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 : 無
(二)租賃資產
1.資本租賃(達實收資本額之10%或一億元以上者):無
2.營業租賃(每年租金達伍佰萬元以上者):無
(三)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交易價額達實收資本額百本之二十或三億元以上之資產買賣情形,包括交易價格、處分損益、相對買方或賣方及與公司之關係: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無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無
(四)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三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不適用。
三、轉投資事業事項: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轉投資事業概況表
單位:千元/千股 92年12月31日
| 轉投資事業(註) | 主要營業 | 投資 成本 | 帳面 價值 | 投資股份 | 股權 淨值 | 市價 | 會計處理方法 | 最近年度投資報酬 | 持有公司股份數額 | ||
| 股數 | 股權比例 | 投資 損益 | 分配股利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及人力派遣等業務 | 20,000 | 15,340 | 2,000 | 100% | 15,340 | - | 權益法 | (4,660) | - | - |
註:係公司之長期投資。
2.對轉投資事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有利用本公司資源及技術之情形,應列明其給付對價或技術報酬金之情形:子公司利用本公司資源,每月依實際代付款項成本,開立銷貨發票請款。
3.對轉投資事業具有控制能力者,最近年度與本公司進、銷貨交易、授信政策、交易條件、款項收回之情形:無
(二)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千元/千股
| 轉 投 資 事 業 (註) | 本 公 司 投 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 合 投 資 | |||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 | - | 2,000 | 100% |
註:係公司之長期投資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不適用。
(四)最近二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 : 無
(五)已赴或擬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應揭露資訊 : 無
(六)轉投資比例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者 : 無
四、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合作契約 | 香港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2003.08.01 ~ 2005.12.31 | 與本公司合作推出人事分類廣告專版 | 無 |
| 委任合約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 2004.01.01 ~ 2004.12.31 | 受託辦理93年度「大專院校學生職場體驗」專案 | 無 |
| 委任合約 | 香港商高柏亞洲有限公司 | 2001.09.03 ~ 迄今 | 提供本公司帳款催收服務 | 無 |
| 廣告託播服務委託契約書 | 友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4.01.01 ~ 2004.12.31 | 提供本公司網頁廣告服務 | 無 |
| 租賃合約 | 友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4.01.01 ~ 2004.12.31 | 租用電子地圖系統及大眾運輸查詢系統 | 無 |
| 合作契約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 2004.01.01~ 2004.12.31 | 大專院校學生職場體驗 | 無 |
五、營運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訴訟或非訟事件:
1.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10%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3.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無
(三)其他:無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併購、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等情事;而最近一次現金增資目前尚在辦理中,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計劃內容
1.主管機關核准增資計畫之日期及文號:93年06月8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5370號函。
2.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25,000 仟元。
3.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25元,總金額新台幣25,000仟元。
4.資金運用進度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 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九十三年度 | |||||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 1.轉投資其他公司 | 93年第三季 | 15,000 | - | 15,000 | - |
| 2.充實營運資金 | 93年第二季 | 10,000 | 10,000 | - | - |
(二)執行情形:
1.資金支用情形與計劃執行概況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計畫項目 | 執行狀況 | 進度超前或落後情形、原因及改進計畫 | ||
| 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 | 支用金額 | 預定 | 15,000 | 新的子公司預定於93年第4季成立。 |
| 實際 | 10,000 | |||
| 執行進度(%) | 預定 | 100% | ||
| 實際 | 66.67% | |||
| 充實營運資金 | 支用金額 | 預定 | 10,000 | 本計劃已於93年第2季全部執行完畢。 第六頁 |
| 實際 | 10,000 | |||
| 執行進度(%) | 預定 | 100% | ||
| 實際 | 100% | |||
| 合計 | 支用金額 | 預定 | 25,000 | |
| 實際 | 20,000 | |||
| 執行進度(%) | 預定 | 100% | ||
| 實際 | 80.00% |
2.充實營運資金之執行效益評估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92年度 | 93年度 (截至8月31日) | |
| 基本財務資料 | 負債總額 | 160,959 | 272,572 |
| 營業收入 | 543,593 | 538,419 | |
| 財務結構 | 自有資本比率(%) | 65 | 64 |
| 淨值/固定資產(%) | 160 | 239 | |
| 長期資金/固定資產 | 160 | 239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52 | 192 |
| 速動比率(%) | 150 | 187 |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或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畫應記載事項 : 不適用。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不適用。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不適用。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92年度 | 91年度 | 90年度 | 89年度 (註1) | 88年度 (註1) | ||
| 流 動 資 產 | 236,028 | 196,707 | 106,696 | 95,745 | 69,485 | |
| 長 期 投 資 | 15,340 | - | - | - | - | |
| 固 定 資 產 | 182,291 | 120,384 | 109,109 | 113,557 | 11,000 | |
| 無 形 資 產 | 734 | 2,410 | 4,775 | 1,504 | - | |
| 其 他 資 產 | 18,466 | 15,741 | 8,327 | 2,806 | 3,002 | |
| 流 動 | 分配前 | 154,793 | 126,622 | 76,300 | 125,818 | 61,650 |
| 負 債 | 分配後 | 184,340 | 183,622 | 99,300 | 170,818 | 76,650 |
| 長 期 負 債 | - | - | - | 28,991 | - | |
| 其 他 負 債 | 6,166 | 3,921 | 3,064 | 1,504 | - | |
| 股 本 | 130,000 | 115,000 | 100,000 | 5,000 | 5,000 | |
| 資 本 公 積 | - | - | - | - | - | |
| 保 留 | 分配前 | 163,259 | 91,308 | 49,543 | 52,299 | 16,837 |
| 盈 餘 | 分配後 | 33,712 | 19,308 | 11,543 | 7,299 | 1,837 |
| 資 產 總 額 | 452,859 | 335,242 | 228,907 | 213,612 | 83,487 | |
| 負 債 | 分配前 | 160,959 | 130,543 | 79,364 | 156,313 | 61,650 |
| 總 額 | 分配後 | 190,506 | 187,543 | 102,364 | 201,313 | 76,650 |
| 股東權 | 分配前 | 291,900 | 204,699 | 149,543 | 57,299 | 21,837 |
| 益總額 | 分配後 | 262,353 | 147,699 | 126,543 | 12,299 | 6,837 |
註1:係依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金額列示。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92年度 | 91年度 | 90年度 | 89年度 (註2) | 88年度 (註1) | ||
| 營 業 收 入 | 543,593 | 401,841 | 299,216 | 285,571 | 116,733 | |
| 營 業 毛 利 | 410,925 | 300,119 | 192,005 | 191,195 | 116,733 | |
| 營 業 (損) 益 | 168,954 | 102,019 | 56,748 | 67,427 | 18,576 | |
| 利 息 收 入 | 980 | 703 | 512 | 1,171 | 557 | |
| 利 息 費 用 | - | - | 1,824 | 1,260 | - | |
| 稅 前 (損) 益 | 170,015 | 104,521 | 56,830 | 67,387 | 19,133 | |
| 稅 後 (損) 益 | 143,951 | 79,765 | 42,244 | 50,462 | 13,861 | |
| 每股盈餘(元) | 追溯調整前 | 11.19 | 6.95 | 9.48 | 100.92 | 27.72 |
| 追溯調整後 | 6.62 | 3.64 | 4.31 | 45.93 | 12.61 |
註1:係依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金額列示。
註2:係採用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並配合九十年度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做適當重分類後金額列示。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 : 無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 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88年 | 楊明珠、連忠政 | 無保留意見 |
| 89年 | 楊明珠、連忠政 | 無保留意見 |
| 90年 | 關春修、王明志 | 無保留意見 |
| 91年 | 關春修、王明志 | 無保留意見 |
| 92年 | 王明志、黃柏淑 | 無保留意見 |
2.更換會計師說明 :
(1)90年:鑑於本公司內部管理之需及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之專業諮詢能力擬更換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楊明珠、連忠政會計師改委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關春修、王明志會計師辦理。
(2)92年:因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作業調整,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二年度起,財務報表查核簽證由原關春修會計師及王明志會計師變更為王明志會計師及黃柏淑會計師。
(四)財務分析: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 年 度 財 | 務 資 料 | ||||
| 92 年度 | 91 年度 | 90 年度 | 89 年度 (註2) | 88 年度 (註2) | |||
| 財務結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5 | 39 | 35 | 73 | 74 | |
| 構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160 | 170 | 137 | 76 | 199 | |
| 償 債 | 流動比率 | 152 | 155 | 140 | 76 | 113 | |
| 能 力 | 速動比率 | 150 | 153 | 136 | 76 | 113 | |
|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32 | 55 | -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0.72 | 11.13 | 9.00 | 8.64 | 8.65 | ||
| 經 營 | 平均收現日數 | 34 | 33 | 41 | 42 | 4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 | - | - | - | -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 | - | - | - | - | - | ||
| 平均銷貨日數 | - | - | - | - | - | ||
| 能 力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2.98 | 3.34 | 2.74 | 4.59 | 14.58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1.20 | 1.20 | 1.31 | 1.92 | 2.00 | ||
| 資產報酬率(%) | 37 | 28 | 20 | 35 | 24 | ||
| 獲 利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58 | 45 | 41 | 128 | 93 | |
| 占實收資本 | 營業利益 | 130 | 89 | 57 | 1,349 | 372 | |
| 比 率 (%) | 稅前純益 | 131 | 91 | 57 | 1,348 | 383 | |
| 能 力 | 純益率(%) | 26 | 20 | 14 | 18 | 12 | |
| 每股盈餘(元) | 6.62 | 3.64 | 4.31 | 45.93 | 12.61 | ||
| 現金流 | 現金流量比率 | 123 | 99 | 46 | 67 | 69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31 | 135 | 97 | 107 | 445 | ||
| 量(%)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8 | 42 | 註1 | 72 | 167 | |
| 營運槓桿度 | 2.96 | 3.65 | 5.00 | 2.05 | 2.80 |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3 | 1.02 | 1.00 |
註1:民國九十年度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減除現金股利後為負數,故不列示現金再投資比例。
註2:係依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金額列示。
註3: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3)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註4)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註5)。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五)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比較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之會計科目,若金額變動達百分之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百分之一者,其變動原因說明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會計科目 | 91年度 | 92年度 | 增減變動 | 說 明 | |||
|---|---|---|---|---|---|---|---|
| 金額 | %(註1) | 金額 | %(註1) | 金額 | %(註2)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293 | 31.41% | 132,166 | 29.18% | 26,873 | 25.52% | 主要係營收成長使營運現金較去年度增加所致。 |
| 短期投資 | 46,000 | 13.72% | 38,500 | 8.50% | (7,500) | (16.30%) | 係本期贖回部分開放型基金所致。 |
| 應收票據 | 15,318 | 4.57% | 19,828 | 4.38% | 4,510 | 29.44% | 主係業務量增加所致。 |
| 應收帳款淨額 | 26,951 | 8.04% | 39,355 | 8.69% | 12,404 | 46.02% | 主係業務量增加所致。 |
| 長期股權投資 | - | - | 15,340 | 33.87% | 15,340 | - | 本期增加投資及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所致。 |
| 電腦通訊設備 | 53,697 | 16.02% | 117,663 | 25.98% | 63,966 | 54.36% | 係本期為因應業務成長所需增購電腦通訊設備所致。 |
| 累積折舊 | 35,064 | 10.46% | 54,094 | 11.94% | 19,030 | 54.27% | 本期增購電腦通訊設備,故折舊費用較上期增加所致。 |
| 預付設備款 | - | - | 6,834 | 1.51% | 6,834 | - | 係本期購置設備尚未驗收之設備款。 |
| 固定資產淨額 | 120,384 | 35.91% | 182,291 | 40.25% | 61,907 | 51.42% | 主要係本期增購電腦通訊設備。 |
| 應付費用 | 41,115 | 12.26% | 49,761 | 10.99% | 8,646 | 21.02% | 主要係92年應付薪資及年獎、廣告費、郵電費、保險費等較91年增加所致 |
| 預收款項 | 35,176 | 10.49% | 50,302 | 11.11% | 15,126 | 43.00% | 主係業務量成長至遞延廣告收入較上期增加所致。 |
| 股本 | 115,000 | 34.30% | 130,000 | 28.71% | 15,000 | 13.04% | 主係92年辦理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所致。 |
| 公積及盈餘 | 91,308 | 27.24% | 163,259 | 36.05% | 71,951 | 78.80% | 主係本期淨利較上期增加所致。 |
| 營業收入淨額 | 401,841 | 100% | 543,593 | 100% | 141,752 | 35.28% | 主要係本期網路廣告業務大幅成長所致 |
| 營業成本 | 101,722 | 25.31% | 132,668 | 24.41% | 30,946 | 30.42% | 主要係本期業務成長使相關成本亦增之增加所致。 |
| 營業毛利 | 300,119 | 74.69% | 410,925 | 75.59% | 110,806 | 36.92% | 主要係本期積極拓展廣告業務帶來之邊際效益上升所致。 |
| 營業費用 | 198,100 | 49.30% | 241,971 | 44.51% | 43,871 | 22.15% | 主要係本期因應業務成長,致薪資、廣告及折舊費用增加所致。 |
| 營業利益 | 102,019 | 25.39% | 168,954 | 31.08% | 66,935 | 65.61% | 主要係本期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 稅前淨利 | 104,521 | 26.01% | 170,015 | 31.28% | 65,494 | 62.66% | 主要係本期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
註1:%指該科目於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2:%指以前一年度為100%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二、財務報表應記載事項:
(一)發行人申報(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43頁至第80頁。
(二)公司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應編製財務預測者,應揭露經簽證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不適用。
(三)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無。
(四)發行人申報(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應併予揭露: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81頁至第99頁。
(五)最近三年度之財務預測及其達成情形:不適用。
三、財務概況及其他重要事項:
(一)公司應揭露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 無
(二)公司應揭露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 : 無
(三)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無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 : 無。
(五)期後事項 : 無
(六)其他 : 無
四、就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加以之檢討分析與其風險管理情形:
(一)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92年度 | 91年度 | 差 異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236,028 | 196,707 | 39,321 | 19.99 |
| 長期投資 | 15,340 | - | 15,340 | - |
| 固定資產 | 182,291 | 120,384 | 61,907 | 51.42 |
| 無形資產 | 734 | 2,410 | -1,676 | -69.540 |
| 其他資產 | 18,466 | 15,741 | 2,725 | 17.31 |
| 資產總額 | 452,859 | 335,242 | 117,617 | 35.08 |
| 流動負債 | 154,793 | 126,622 | 28,171 | 22.25 |
| 長期負債 | - | - | - | - |
| 其他負債 | 6,166 | 3,921 | 2,245 | 57.26 |
| 負債總額 | 160,959 | 130,543 | 30,416 | 23.30 |
| 股本 | 130,000 | 115,000 | 15,000 | 13.04 |
| 資本公積 | - | - | - | - |
| 保留盈餘 | 163,259 | 91,308 | 71,951 | 78.80 |
| 庫藏股票 | -1,359 | -1,609 | -250 | -15.54 |
| 股東權益總額 | 291,900 | 204,699 | 87,201 | 42.60 |
| 註:應說明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項目(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者)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劃。 說明: (一)本期流動資產較去年同期增加,係因本期獲利及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成長,故相關現金及約當現金暨應收款項亦隨之增加。 (二)本期長期投資增加,係因成立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投資成本20,000千元,並認列投資損失4,660千元所致。 (三)本期固定資產淨額較去年同期增加,係因本期經營需要,購買主機及伺服器等電腦通訊設備所致。 (四)本期流動負債較去年同期增加,主係因本期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成長,故相關之預收貨款亦隨之增加所致。 (五)本期保留盈餘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係本期營業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
(二)經營結果
1.經營結果比較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92年度 | 91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 比例% |
| 營業收入總額 | 549,159 | 406,487 | 142,672 | 35 |
| 減:銷貨退回 | - | - | - | - |
| 銷貨折讓 | 5,566 | 4,646 | 920 | 20 |
| 營業收入淨額 | 543,593 | 401,841 | 141,752 | 35 |
| 營業成本 | 132,668 | 130,574 | 30,946 | 30 |
| 營業毛利 | 410,925 | 271,267 | 110,806 | 37 |
| 營業費用 | 241,971 | 169,248 | 43,871 | 22 |
| 營業利益 | 168,954 | 102,019 | 66,935 | 66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6,585 | 2,565 | 4,020 | 157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5,524 | 63 | 5,461 | 8,668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170,015 | 104,521 | 65,494 | 63 |
| 所得稅費用 | 26,064 | 24,756 | 1,308 | 50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 143,951 | 79,765 | 64,186 | 80 |
| 註1:營業毛利變動達20%以上者,應另作差異分析如表(二),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營業收入、成本及營業毛利:本年度營業收入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年度景氣好轉且本公司積極擴展廣告業務所致;營業成本則隨營業收入之增加而增加。相關營業毛利之分析請參閱(2)營業毛利變動分析表。
(2)營業費用:本年度營業費用較上期增加,主要係隨業務的成長,致相關之人力支出及廣告支出增加所致。
(3)營業外收入及利益:本年度營業外收入及利益較上期增加,主係本年度因提供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人力及行政服務支援而收取什項收入,而去年度無此情形所致。
(4)營業外費用及損失:本年度營業外支出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年度新增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所致。
2.營業毛利變動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前 後 期 | 差 異 | |||
| 增 (減) | 營業收入 | 營業成本 | ||
| 變 動 數 | 價格差異 | 價格差異 | ||
| 廣告業務 | $ 95,301 | 129,917 | (34,616) | |
| 其他業務 | 15,505 | 11,835 | 3,670 | |
| 合 計 | $ 110,806 | 141,752 | (30,946) | |
| 說 明 | 毛利增加係因本年度積極擴展廣告業務帶來之邊際效益上升所致。 | 1.營業收入價格差異主要係因本年度積極擴展人力網、教育網及廣告網等廣告業務,並加強人力仲介及資訊軟體服務收入,致產生有利之營業收入價格差異。 2.營業成本價格差異: (1)廣告業務:主要係因本年度致力拓展業務,因而增加人力網、教育網及廣告網等廣告業務所需之客服人員之薪資成本及廣告費用等,致產生不利之營業成本價格差異。 (2)其他業務:主要係因本年度下半年減少低毛利之人力派遣服務,致產生有利之營業成本價格差異。 |
3.預期未來一年銷售數量及其依據與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係從事資訊服務業,93年度主要營收來源預計為人事廣告刊登費、教育資訊廣告刊登費、一般網路商業廣告刊登費、高階人才仲介服務費、人才招募系統及人事薪資管理系統之租賃,隨著景氣逐漸復甦,公司對徵才及產品廣告或形象廣告之需求,以及相關的人事產品之需求,預計也會同時增加之影響,93年度的營收預計應可上探7億4仟萬,成長率約為36%,而成本及費用因邊際效益之影響,除了人事費用及廣告費用會有小幅度的增加外,整體成本及費用將會控制在營收金額的70%以內,故預計營業利益的成長率約為37%,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影響,屆時公司將有更充裕之資金投注在新產品(服務)之研發。
(三)現金流量
1.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 年 度 項 目 | 92年度 | 91年度 | 增(減)比例% |
| 現金流量比率 | 123 | 99 | 24%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31 | 135 | (3)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8 | 42 | (10)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現金流量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上升,主要係因本期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量較上期上升所致。其中來自營業活動之現金流入量上升,主要係因民國九十二年度因景氣好轉且積極擴展廣告業務,致稅後淨利增加所致。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變動未達20%,故不予分析。
2.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期初現金 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 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 年 現金流出量 |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投資計劃 | 期初現 金餘額 | ||||
| 132,166 | 227,394 | 169,595 | 189,965 | - | 132,166 |
本年度現金流量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主要係預估營業額成長,致稅後淨利增加20,000千元所致。
(2)投資活動:主要係新增固定資產61,000千元及短期投資42,000千元所致。
(3)融資活動:主要係發放股東股息及紅利59,000千元所致。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計劃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 預期完 工日期 | 所需資金 總 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91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 | 94年度 | 95年渡 | 96年度 | 97年度 | ||||
| 購置電腦軟硬體 設備 | 營運資金及現金增資款 | 93.12 | 61,065 | - | - | 61,065 | - | - | - | - |
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預計可增加之產銷量、值及毛利:無。
(2)其他效益說明:提昇服務品質與增加市場競爭力,並建立良好品牌形象,以確保領先地位。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轉投資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說 明 項 目 | 金額 | 政策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其他 投資計畫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4,660) | 控股公司 | 創業期間 | - | 請參閱第29頁 |
2.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風險管理及評估
1.最近年度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截至92年底,本公司負債項目皆與利率無關,因此利率變動對本公司影響有限。
(2)本公司國外客戶佔本公司客戶數之比率未達1%,成本及費用亦未有從國外進口者或外幣計價者,因此匯率變動對本公司尚無重大之影響。
(3)本公司之商品(服務),消費對象主要為公司,且大部份係屬廣告刊登非一般民生用品,因此受通貨膨脹之衝擊較小。
2.最近年度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最近年度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
3.最近年度研發計畫、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須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完成量產時間、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1)最近年度研發計畫:開發資料庫加值服務。
(2)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須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完成量產時間、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由於本公司擁有龐大的求才公司及求職者之資料庫,可針對客戶之不同需求,持續地進行各種專案加值服務。
4.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悉依相關法令執行,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對本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5.最近年度科技改變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係一般資訊服務業,最近年度科技改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6.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企業形象向來良好,最近年度並無因企業形象改變而對企業危機管理產生影響之情事。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
| 會 計 師 | : | ||
|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 : |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2026號 | |
|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三十一 日 |
| 92.12.31 | 91.12.31 | ||||
| 資 產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32,166 | 29 | 105,293 | 31 |
| 1110 | 短期投資(附註三) | 38,500 | 9 | 46,000 | 14 |
| 1120 | 應收票據 | 19,828 | 4 | 15,318 | 5 |
| 1140 | 應收帳款,減除備抵壞帳92年及91年分別為2,496千元及2,299千元後淨額 | 39,355 | 9 | 26,951 | 8 |
| 1190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一) | 1,451 | - | 440 | - |
| 1286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七) | 1,159 | - | 1,175 | - |
| 128x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三) | 3,569 | 1 | 1,530 | 1 |
| 流動資產合計 | 236,028 | 52 | 196,707 | 59 | |
| 1421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 | 15,340 | 4 | - | - |
| 15xx | 固定資產(附註五、十二及十三): | ||||
| 15x1 | 成 本: | ||||
| 1501 | 土地 | 42,198 | 9 | 42,198 | 12 |
| 1521 | 房屋及建築 | 45,601 | 10 | 45,601 | 13 |
| 1544 | 電腦通訊設備 | 117,663 | 26 | 53,697 | 16 |
| 1551 | 運輸設備 | 1,797 | - | 1,797 | 1 |
| 1561 | 辦公設備 | 5,698 | 1 | 3,924 | 1 |
| 1631 | 租賃改良 | 8,298 | 2 | 5,579 | 2 |
| 1681 | 其他設備 | 8,296 | 2 | 2,652 | 1 |
| 小 計 | 229,551 | 50 | 155,448 | 46 | |
| 15x9 | 減:累積折舊 | 54,094 | 12 | 35,064 | 10 |
| 1672 | 預付設備款 | 6,834 | 2 | - | - |
| 固定資產淨額 | 182,291 | 40 | 120,384 | 36 | |
| 17xx | 無形資產: | ||||
| 1710 | 商標權 | 40 | - | 49 | - |
| 1751 | 遞延電腦軟體成本 | 694 | - | 2,361 | 1 |
| 無形資產合計 | 734 | - | 2,410 | 1 | |
| 18xx | 其他資產: | ||||
| 1820 | 存出保證金(附註十三) | 3,255 | 1 | 1,637 | - |
| 1830 | 遞延費用 | 13,670 | 3 | 13,124 | 4 |
| 1848 | 催收款項,減除備抵壞帳92年及91年分別為2,681千元及2,673千元後淨額 | - | - | - | - |
| 186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七) | 1,541 | - | 980 | - |
| 其他資產合計 | 18,466 | 4 | 15,741 | 4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452,859 | 100 | 335,242 | 100 |
| 92.12.31 | 91.12.31 | ||||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21xx | 流動負債: | ||||
| 2120 | 應付票據 | $ 17,057 | 4 | 17,288 | 5 |
| 2140 | 應付帳款 | 5,750 | 1 | 5,695 | 2 |
| 2160 | 應付所得稅(附註七) | 13,619 | 3 | 17,483 | 5 |
| 2170 | 應付費用(附註十一) | 49,761 | 11 | 41,115 | 12 |
| 2224 | 應付設備款 | 9,751 | 2 | 5,444 | 2 |
| 2260 | 預收款項 | 50,302 | 11 | 35,176 | 11 |
| 228x | 其他流動負債 | 8,553 | 2 | 4,421 | 1 |
| 流動負債合計 | 154,793 | 34 | 126,622 | 38 | |
| 28xx | 其他負債: | ||||
| 2810 |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六) | 6,166 | 1 | 3,921 | 1 |
| 2xxx | 負債合計 | 160,959 | 35 | 130,543 | 39 |
| 股東權益(附註八): | |||||
| 3110 | 股本-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92年及91年額定股本均為3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13,000千股及 11,500千股 | 130,000 | 29 | 115,000 | 34 |
| 33xx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8,931 | 4 | 10,954 | 3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44,328 | 32 | 80,354 | 24 |
| 保留盈餘合計 | 163,259 | 36 | 91,308 | 27 | |
| 3511 | 庫藏股票 | (1,359) | - | (1,609) | - |
| 3xxx | 股東權益合計 | 291,900 | 65 | 204,699 | 61 |
| 承諾及或有負債(附註十三) | |||||
| 2‑3xxx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452,859 | 100 | 335,242 | 100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92年度 | 91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九): | |||||||||||||
| 4100 | 銷貨收入 | $ 549,159 | 101 | 406,487 | 101 | |||||||||
| 4170 | 銷貨折讓 | (5,566) | (1) | (4,646) | (1) | |||||||||
| 營業收入淨額 | 543,593 | 100 | 401,841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 | 132,668 | 24 | 101,722 | 25 | |||||||||
| 5910 | 營業毛利 | 410,925 | 76 | 300,119 | 75 |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六、九及十一):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61,325 | 30 | 126,235 | 3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30,283 | 6 | 31,177 | 8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0,363 | 9 | 40,688 | 10 | |||||||||
| 241,971 | 45 | 198,100 | 49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68,954 | 31 | 102,019 | 26 | |||||||||
| 7100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 7110 | 利息收入 | 980 | - | 703 | - | |||||||||
| 7141 | 處分投資利益 | 696 | - | 1,710 | - | |||||||||
| 7161 | 兌換利益淨額 | - | - | 3 | - | |||||||||
| 7210 | 租金收入(附註十一) | 732 | - | - | - | |||||||||
| 7480 | 什項收入(附註十一) | 4,177 | 1 | 149 | - | |||||||||
| 6,585 | 1 | 2,565 | - | |||||||||||
| 7500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7521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 4,660 | 1 | - | - | |||||||||
| 7530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849 | - | 54 | - | |||||||||
| 7880 | 什項支出 | 15 | - | 9 | - | |||||||||
| 5,524 | 1 | 63 | -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70,015 | 31 | 104,521 | 26 | |||||||||
| 8110 | 所得稅費用(附註七) | 26,064 | 5 | 24,756 | 6 | |||||||||
| 9600 | 本期淨利 | $ 143,951 | 26 | 79,765 | 20 | |||||||||
| 稅前 | 稅後 | 稅前 | 稅後 | |||||||||||
| 9700 | 普通股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13.22 | 11.19 | 8.06 | 6.15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保 留 盈 餘 | |||||||
| 法定盈 | 未分配 | ||||||
| 股 本 | 餘公積 | 盈 餘 | 庫藏股票 | 合 計 | |||
|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 $ 100,000 | 6,730 | 42,813 | - | 149,543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八):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4,224 | (4,224)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23,000) | - | (23,000) | ||
| 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15,000 | - | (15,000) | - | - | ||
| 購買庫藏股票(附註八) | - | - | - | (1,609) | (1,609) | ||
| 九十一年度淨利 | - | - | 79,765 | - | 79,765 |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15,000 | 10,954 | 80,354 | (1,609) | 204,699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八):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7,977 | (7,977)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57,000) | - | (57,000) | ||
| 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15,000 | - | (15,000) | - | - | ||
| 出售庫藏股票(附註八) | - | - | - | 250 | 250 | ||
| 九十二年度淨利 | - | - | 143,951 | - | 143,951 | ||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130,000 | 18,931 | 144,328 | (1,359) | 291,900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92年度 | 91年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淨利 | $ 143,951 | 79,765 |
| 調整項目: | ||
| 折舊費用 | 22,458 | 13,695 |
| 各項攤提 | 7,719 | 5,212 |
| 備抵壞帳提列數 | 1,704 | 968 |
|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 4,660 | - |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849 | 54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 | (18,618) | (13,282)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 (1,011) | 148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 | (545) | 86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2,039) | (515)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 | 5,682 | 4,664 |
|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 (3,864) | 12,474 |
| 預收款項增加 | 15,126 | 2,999 |
|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 12,778 | 17,300 |
|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 2,245 | 1,604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91,095 | 125,172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投資減少(增加) | 7,500 | (6,000) |
|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 (20,000)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86,843) | (12,139) |
| 無形資產增加 | - | (50) |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 78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618) | - |
| 其他資產增加 | (6,589) | (10,557)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7,472) | (28,746)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發放現金股利 | (57,000) | (23,000) |
| 出售(購買)庫藏股 | 250 | (1,609) |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6,750) | (24,609)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6,873 | 71,817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5,293 | 33,476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32,166 | 105,293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30,473 | 12,196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 ||
| 遞延退休金成本及應計退休金負債迴轉數 | $ - | 747 |
|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與現金支出數之調節: | ||
|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 $ 85,292 | 25,024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帳列應付票據及設備款) | 12,885 |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帳列應付票據及設備款) | (11,334) | (12,885) |
| 購置固定資產現金支出數 | $ 86,843 | 12,139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組織並核准設立登記,原名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奉准變更公司名稱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資訊、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人力派遣及顧問等業務。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均為279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有關法令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表之編製,除另有註明者外,主要係以歷史成本為衡量基礎。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外幣交易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所有以外幣計價之交易均按交易發生時之匯率換算成新台幣列帳,外幣債權及債務收取或清償時,因適用匯率變動以致收取或清償金額與帳面金額所產生之差額,列為各該年度之兌換盈益或損失。資產負債表日外幣債權及債務餘額按當日之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其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為各該年度之兌換盈益或損失。
(二)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商業本票。
(三)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係投資於國內開放型基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市價,按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法評價。出售成本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四)備抵壞帳
備抵呆帳金額之決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提列。
(五)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並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股利僅作投資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實現者,應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持有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五十以上之被投資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時應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惟若子公司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時,則不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但若所有未達編入合併報表標準之子公司合計總資產或營業收入已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仍應將總資產或營業收入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三以上之子公司編入合併報表,嗣後除非所占比率降至百分之二十,否則仍應繼續編入合併報表。
(六)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固定資產以迄該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期間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當期費用,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
除土地外,其他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資產估計使用年限依平均法計提。固定資產已達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按估計仍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折舊係按直線法依下列耐用年限計提:
| 房屋及建築 | 3~50年 | |
| 電腦通訊設備 | 3~7年 | |
| 運輸設備 | 5年 | |
| 辦公設備 | 3~7年 | |
| 租賃改良 | 2~7年 | |
| 其他設備 | 3~7年 |
(七)商 標 權
係按取得成本入帳,採直線法分五年攤銷。
(八)遞延電腦軟體成本
遞延電腦軟體成本係外購以供出租之電腦軟體之支出,依成本入帳,按三年平均攤銷。
(九)遞延費用
係電腦軟體及電信設備等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資本性支出,按三至五年平均攤銷。
(十)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勞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計算,一次給付全額退休金。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由退休準備金專戶支用。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以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員工退休金負債之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日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及遞延退休金成本,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十五年採直線法攤銷之數。
(十一)所 得 稅
所得稅之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其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投資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盈餘分配之年度列為當期費用。
(十二)收入及成本之認列
本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提供人力網路廣告及就業服務等收入,係就與客戶之約定分別依已完成提供之勞務或按實際服務進度分期認列收入。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或收入認列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基礎認列為當期費用。
直接歸屬於網路服務之費用,如人員薪資及頻道費等列為營業成本,其餘間接發生之費用,如租金支出、郵電費及折舊等,則依估計比例分攤為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廣告交換交易僅限於其公平價值已達可決定者,方認列交換交易之收入及費用;公平價值之決定,係基於企業過去六個月內與不相關之第三者,對類似之廣告所收取之現金,有價證券及可隨時轉換為定額現金之商品,惟交換交易雙方以貨幣性資產互抵交易所應支付之金額,若公平價值,無法依上述原則決定者,交換交易以廣告之帳列價值入帳。
(十三)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者,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者,其差額則先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四)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按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庫藏股買回或出售時則減少或增加流通在外股數。因累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則採追溯調整計算。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之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12,858,735股及12,969,695股。
三、短期投資
| 92.12.31 | 91.12.31 | ||
| 開放型基金 | $ 38,500 | 46,000 |
四、長期股權投資
| 92.12.31 | 91.12.31 | |||||||||
| 持 股 | 持 股 | |||||||||
| 比例% | 投資成本 | 金 額 | 比例% | 投資成本 | 金 額 | |||||
| 採權益法評價者: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20,000 | 15,340 | - | -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轉投資設立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資本總額為20,000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該公司主要經管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及人力派遣等業務。
因子公司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故本公司得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五、固定資產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固定資產投保火險之保額分別約為70,868千元及37,423千元。
六、退 休 金
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本公司按月依實付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二提撥退休基金。本公司分別以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完成員工退休金之精算,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整如下:
| 92.12.31 | 91.12.31 | ||
| 給付義務: | |||
| 既得給付義務 | $ - | - |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 (9,422) | (6,114) | |
| 累積給付義務 | (9,422) | (6,114) | |
|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 (7,904) | (6,477) | |
| 預計給付義務 | (17,326) | (12,591) | |
|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5,613 | 2,905 | |
| 提撥狀況 | (11,713) | (9,686) | |
|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 2,888 | 3,129 | |
|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 | 2,659 | 2,636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6,166) | (3,921) | |
| 既得給付 | $ - | - |
本公司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服務成本 | $ 4,143 | 3,453 | |
| 利息成本 | 503 | 345 | |
| 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 (94) | (14) | |
| 攤銷與遞延數 | 366 | 365 | |
| 淨退休成本 | $ 4,918 | 4,149 |
精算假設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折 現 率 | 3.50 % | 4.00 % | |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 3.00 % | 3.50 % | |
|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 2.75 % | 3.25 % |
七、所 得 稅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最高為25%,所得稅費用(利益)組成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26,609 | 24,670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545) | 86 | |
| 所得稅費用 | $ 26,064 | 24,756 |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 42,504 | 26,130 | |
|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 1,165 | - | |
| 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 (174) | (427) | |
| 投資抵減增加 | (17,570) | (93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之所得稅費用 | - | 117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 75 | (99) | |
| 其 他 | 64 | (27) | |
| 所得稅費用 | $ 26,064 | 24,756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備抵壞帳本期迴轉(提列)數 | $ (10) | 443 | |
| 職工福利金本期迴轉數 | 13 | 13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本期增加數 | (561) | (401) | |
| 雜項購置本期攤提數 | 13 | 31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545) | 86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如下:
| 92.12.31 | 91.12.31 | ||
| 流 動: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1,159 | 1,175 | |
| 非 流 動: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1,541 | 980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 2,700 | 2,155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 92.12.31 | 91.12.31 | ||||
| 所得稅 | 所得稅 | ||||
| 金 額 | 影響數 | 金 額 | 影響數 | ||
| 備抵壞帳超限數 | $ 4,534 | 1,135 | 4,500 | 1,125 | |
| 職工福利金遞延數 | 100 | 24 | 150 | 37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6,166 | 1,541 | 3,921 | 980 | |
| 雜項購置遞延數 | - | - | 50 | 13 | |
| $ 2,700 | 2,155 |
本公司應付所得稅餘額之組成說明如下:
| 92.12.31 | 91.12.31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26,609 | 24,670 | |
| 扣繳及暫繳稅款 | (12,915) | (7,28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 (75) | 99 | |
| 應付所得稅餘額 | $ 13,619 | 17,483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年度。
八、股東權益
(一)股 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15,000千元(含員工紅利8,600千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0千股。此項增資案業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並由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為增資基準日,且已辦妥相關之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15,000千元(含員工紅利3,300千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0千股。此項增資案業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日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並經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為增資基準日,且已辦妥相關之變更登記。
(二)庫藏股票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買回庫藏股。其庫藏股股數之變動列示如下:
單位:千股
| 92年度 | ||||
| 期初股數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股數 | |
| 161 | - | 25 | 186 |
| 91年度 | ||||
| 期初股數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股數 | |
| - | 161 | - | 161 |
2.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告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為575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限額為91,308千元,買回庫藏股票之股數及金額皆符合法令規定。另,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積買回之庫藏股共計161千股,累積買回金額為1,609千元;累積轉讓庫藏股予員工共計25千股,累積轉讓金額為250千元。
3.本公司持有庫藏股票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應於三年內轉讓予員工,屆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三)法定盈餘公積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不超過半數之範圍內將其轉撥資本。
(四)未分配盈餘
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壹分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下:
1.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其餘依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1.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股東紅利。
前項員工紅利之分配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的從屬公司員工。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五)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日及九十一年六月三日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盈餘分配,分派之每股股利及員工紅利、董事與監察人酬勞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 |||
| 現 金 | $ 5.02 | 2.30 | |
| 股票(依面額計價) | 0.56 | 1.17 | |
| $ 5.58 | 3.47 | ||
| 員工紅利-股票(依面額計價) | $ 8,600 | 3,300 |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若上述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係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視為盈餘所屬年度之費用,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稅後每股盈餘將分別由6.15元及7.16元減少為5.88元及6.44元。其中員工股票紅利占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底及九十年底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之比例各為7.6%及3.3%。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六)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92.12.31 | 91.12.31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 14,104 | 10,283 |
本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民國九十三年度對中華民國居住者就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預計為19.23%;民國九十二年度實際比率為33.41%。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定盈餘公積中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盈餘組成者均為226千元。未分配盈餘之組成說明如下:
| 92.12.31 | 91.12.31 | ||
| 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含) | $ 153 | 153 | |
| 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 | 144,175 | 80,201 | |
| 合 計 | $ 144,328 | 80,354 |
九、廣告交換交易收入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來自廣告交換交易產生之收入分別為1,164千元及2,596千元,分別占總營業收入淨額之0.21%及0.65%,其相對產生交易之內容分述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換入廣告 | 帳列營業費用-推銷費用之廣告費 | $ - | 879 | |
| 換入電子地圖查詢 系統等 | 帳列營業費用-推銷費用之其他費用 | 1,164 | 1,322 | |
| 其 他 | 帳列營業費用-推銷 | - | 283 | |
| 費用之書報雜誌 | ||||
| 合 計 | $ 1,164 | 2,484 |
十、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一)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並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二)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1.本公司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92.12.31 | 91.12.31 | ||||
| 帳面價值 | 公平價值 | 帳面價值 | 公平價值 | ||
| 金融資產: | |||||
|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 196,055 | 196,055 | 149,639 | 149,639 | |
| 短期投資 | 38,500 | 38,502 | 46,000 | 46,011 | |
| 長期股權投資 | 15,340 | 15,340 | - | - | |
| 金融負債: | |||||
|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 105,699 | 105,699 | 93,102 | 93,102 |
2.本公司估計非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存出保證金及催收款項等;金融負債包括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應付設備款、其他應付款及應計退休金負債等。
(2)短期投資係投資國內開放型基金,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公平價值。
(3)長期股權投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為估計公平價值。
3.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交易對象未顯著集中。
十一、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關 係 人 名 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顧蘊祥女士 | 本公司監察人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一零四人力資源)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費用
(1)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向關係人承租資產之租金支出內容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承租標的物 | 租賃期間 | 92年度 | 91年度 | |
| 顧蘊祥女士 | 房屋及建築 | 一 年 | $ 240 | 240 |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付費用餘額分別為80千元及0千元。
(2)由關係人提供本公司人力派遣服務而支付之其他費用(帳列推銷及管理費用項下)內容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92年度 | 91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 753 | - |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付費用餘額為217千元。民國九十一年度無此交易。
2.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本公司出租資產予關係人使用而收取之租金收入內容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承租標的物 | 租賃期間 | 92年度 | 91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房屋及建築物 | 二 年 | $ 732 | - |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述款項已收訖。民國九十一年度無此交易。
(2)本公司提供關係人人力及行政服務支援而向關係人收取之什項收入內容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92年度 | 91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 2,647 | - |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收款項為756千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民國九十一年度無此交易。
十二、抵質押之資產
| 帳 面 價 值 | ||||
| 抵質押之資產 | 抵質押擔保標的 | 92.12.31 | 91.12.31 | |
| 土 地 | 長、短期借款 | $ 42,198 | 42,198 | |
| 房屋及建築 | 長、短期借款 | 37,561 | 39,780 | |
| 合 計 | $ 79,759 | 81,978 |
上述抵質押之資產係設定予銀行供長、短期借款擔保之用,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長、短期借款已全數償還,惟本公司尚未辦理塗銷登記。
十三、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本公司依私立就業服務法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就業服務許可,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萬通銀行替本公司提供保證額度均為3,000千元。
(二)本公司與入口網站業者及廣播公司訂立廣告刊登版位及託播合約,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簽訂之合約總價分別約為13,860千元及35,160千元,已支付價款分別約為7,590千元及8,970千元,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三)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營業場所,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依租賃契約約定所存出之保證金分別為2,688千元及1,414千元,其未來年度應給付之租金支出如下:
| 年 度 | 金 額 | |
| 93.1.1~93.12.31 | $ 9,534 | |
| 94.1.1~94.12.31 | 2,717 | |
| $ 12,251 |
十四、其 他
(一)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彙總說明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 92年度 | 91年度 | ||||||
| 功能別 性質別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 用人費用 | |||||||
| 薪資費用 | 56,082 | 139,012 | 195,094 | 53,910 | 108,511 | 162,421 | |
| 勞健保費用 | 3,604 | 7,794 | 11,398 | 2,973 | 6,646 | 9,619 | |
| 退休金費用 | 1,588 | 3,330 | 4,918 | 2,306 | 1,843 | 4,149 | |
| 其他用人費用 | 1,775 | 3,907 | 5,682 | 1,633 | 3,287 | 4,920 | |
| 折舊費用 | 13,412 | 9,046 | 22,458 | 3,895 | 9,800 | 13,695 | |
| 折耗費用 | - | - | - | - | - | - | |
| 攤銷費用 | 5,180 | 2,539 | 7,719 | 2,595 | 2,617 | 5,212 |
(二)重 分 類
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中若干金額為配合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已作適當重分類,該重分類對財務報表之表達無重大影響。
十五、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期 | 末 | |||||||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帳 列 | 持股比率 | 市價或淨值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目 | 股數/單位 | 帳面金額 | % | (註) | 備 註 |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公司 | 股票: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公司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 | 2,000 | 15,340 | 100.00 | 15,340 | |
| 〃 | 受益憑證: 德盛債券大壩基金 | ‑ | 短期投資 | 902 | 10,000 | - | 10,001 | |
| 〃 | 群益安信基金 | ‑ | 〃 | 714 | 8,000 | - | 8,001 | |
| 〃 | 中華豐富泰債券基金 | ‑ | 〃 | 560 | 8,000 | - | 8,000 | |
| 〃 | 建弘全家福基金 | ‑ | 〃 | 48 | 7,500 | - | 7,500 | |
| 〃 | 中華豐富泰二號 | ‑ | 〃 | 370 | 5,000 | - | 5,000 | |
| 基金 | ||||||||
| 38,500 | 38,502 |
(註)長期股權投資若無市價可循者,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權淨值為公平市價。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元/千股
| 投 資 | 被投資公司 | 主要營 | 原始投 | 資金額 | 期 | 末 持 | 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公司名稱 | 名 稱 | 所在地區 | 業項目 | 92.12.31 | 91.12.31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註) | 投資損益 (註) | 備 註 | |
| 本公司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 灣 | 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及人力派遣等業務 | 20,000 | - | 2,000 | 100% | 15,340 | (4,660) | (4,660) | 子公司 |
2.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3.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帳 列 | 期 | 末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 價 | 備 註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公司 | 受益憑證-德盛債券大壩基金 | 無 | 短期投資 | 902 | 10,000 | - | 10,001 |
5.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0.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六、部門別財務資訊:無。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二之(九)及三所述,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編製民國八十九年度財務報表起,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除淨退休金成本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認列外,有關退休金之會計處理,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
| 會 計 師 | : | |
|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 |
|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二 月 二十七 日 |
| 91.12.31 | 90.12.31 | |||||
| 資 產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05,293 | 31 | 33,476 | 16 | |
| 1110 | 短期投資 | 46,000 | 14 | 40,000 | 17 | |
| 1120 | 應收票據 | 15,318 | 5 | 8,850 | 4 | |
| 1140 | 應收帳款,減除備抵壞帳91年及90年分別為2,299千元及1,979千元後淨額 | 26,951 | 8 | 21,105 | 9 | |
| 1280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九) | 3,145 | 1 | 3,265 | 1 | |
| 流動資產合計 | 196,707 | 59 | 106,696 | 47 | ||
| 15xx | 固定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 |||||
| 15x1 | 成 本: | |||||
| 1501 | 土地 | 42,198 | 12 | 42,198 | 18 | |
| 1521 | 房屋及建築 | 45,601 | 13 | 45,315 | 20 | |
| 1544 | 電腦通訊設備 | 53,697 | 16 | 33,616 | 14 | |
| 1551 | 運輸設備 | 1,797 | 1 | 1,797 | 1 | |
| 1561 | 辦公設備 | 3,924 | 1 | 3,544 | 2 | |
| 1631 | 租賃改良 | 5,579 | 2 | 3,288 | 1 | |
| 1681 | 其他設備 | 2,652 | 1 | 810 | - | |
| 小 計 | 155,448 | 46 | 130,568 | 56 | ||
| 15x9 | 減:累積折舊 | 35,064 | 10 | 21,459 | 9 | |
| 固定資產淨額 | 120,384 | 36 | 109,109 | 47 | ||
| 17xx | 無形資產: | |||||
| 1710 | 商標權 | 49 | - | - | - | |
| 1751 | 遞延電腦軟體成本 | 2,361 | 1 | 4,028 | 2 | |
| 1770 |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六) | - | - | 747 | - | |
| 無形資產合計 | 2,410 | 1 | 4,775 | 2 | ||
| 18xx | 其他資產: | |||||
| 1820 | 存出保證金(附註十三) | 1,637 | - | 1,005 | 1 | |
| 1830 | 遞延費用 | 13,124 | 4 | 6,743 | 3 | |
| 1848 | 催收款項,減除備抵壞帳91年及90年分別為2,673千元及4,659千元後淨額 | - | - | - | - | |
| 186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九) | 980 | - | 579 | - | |
| 其他資產合計 | 15,741 | 4 | 8,327 | 4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335,242 | 100 | 228,907 | 100 |
| 91.12.31 | 90.12.31 | |||||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21xx | 流動負債: | |||||
| 2120 | 應付票據 | $ 17,288 | 5 | 5,849 | 3 | |
| 2140 | 應付帳款 | 11,139 | 3 | 5,029 | 2 | |
| 2160 | 應付所得稅(附註九) | 17,483 | 5 | 5,009 | 2 | |
| 2170 | 應付費用 | 41,115 | 12 | 25,263 | 11 | |
| 2260 | 預收款項 | 35,176 | 11 | 32,177 | 14 | |
| 2280 | 其他流動負債 | 4,421 | 2 | 2,973 | 1 | |
| 流動負債合計 | 126,622 | 38 | 76,300 | 33 | ||
| 28xx | 其他負債: | |||||
| 2810 |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六) | 3,921 | 1 | 3,064 | 2 | |
| 2xxx | 負債合計 | 130,543 | 39 | 79,364 | 35 | |
| 股東權益(附註七): | ||||||
| 3110 | 股本-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91年及90年度額定股本均為3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11,500千股及10,000千股 | 115,000 | 34 | 100,000 | 44 | |
| 33xx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0,954 | 3 | 6,730 | 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80,354 | 24 | 42,813 | 18 | |
| 保留盈餘合計 | 91,308 | 27 | 49,543 | 21 | ||
| 3511 | 庫藏股票 | (1,609) | - | - | - | |
| 3xxx | 股東權益合計 | 204,699 | 61 | 149,543 | 65 | |
| 承諾及或有事項(附註十三) | ||||||
| 2‑3xxx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335,242 | 100 | 228,907 | 100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91年度 | 90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
| 4100 | 銷貨收入(附註八) | $ 406,487 | 101 | 300,935 | 101 | ||
| 4170 | 減:銷貨折讓 | 4,646 | 1 | 1,719 | 1 | ||
| 營業收入淨額 | 401,841 | 100 | 299,216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三及六) | 130,574 | 32 | 107,211 | 36 | ||
| 5910 | 營業毛利 | 271,267 | 68 | 192,005 | 64 |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三、六、八及十一):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22,911 | 31 | 104,274 | 35 | ||
| 6200 | 管理費用 | 46,337 | 12 | 30,983 | 10 | ||
| 169,248 | 43 | 135,257 | 45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02,019 | 25 | 56,748 | 19 | ||
| 7100 | 營業外收入: | ||||||
| 7110 | 利息收入 | 703 | - | 512 | - | ||
| 7141 |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 | 1,710 | 1 | - | - | ||
| 7161 | 兌換利益淨額 | 3 | - | - | - | ||
| 7251 | 備抵壞帳回轉利益 | - | - | 1,706 | 1 | ||
| 7480 | 什項收入 | 149 | - | 302 | - | ||
| 2,565 | 1 | 2,520 | 1 | ||||
| 7500 | 營業外支出: | ||||||
| 7510 | 利息支出 | - | - | 1,824 | 1 | ||
| 7530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淨額 | 54 | - | 381 | - | ||
| 7560 | 兌換損失淨額 | - | - | 3 | - | ||
| 7880 | 什項支出 | 9 | - | 230 | - | ||
| 63 | - | 2,438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04,521 | 26 | 56,830 | 19 | ||
| 8110 | 所得稅費用(附註九) | 24,756 | 6 | 14,586 | 5 | ||
| 9600 | 本期淨利(附註三) | $ 79,765 | 20 | 42,244 | 14 | ||
| 稅前 | 稅後 | 稅前 | 稅後 | ||||
| 9700 | 普通股每股盈餘(附註三)(單位:新台幣元) | $ 9.11 | 6.95 | 11.08 | 8.24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保 留 盈 餘 | |||||||
| 法定盈 | 未分配 | ||||||
| 股 本 | 餘公積 | 盈 餘 | 庫藏股票 | 合 計 | |||
| 九十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 $ 5,000 | 1,684 | 50,615 | - | 57,299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七):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5,046 | (5,046)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42,330) | - | (42,330) | ||
| 員工紅利 | - | - | (2,670) | - | (2,670) | ||
| 現金增資(附註七) | 95,000 | - | - | - | 95,000 | ||
| 九十年度淨利 | - | - | 42,244 | - | 42,244 | ||
| 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00,000 | 6,730 | 42,813 | - | 149,543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七):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4,224 | (4,224)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23,000) | - | (23,000) | ||
| 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15,000 | - | (15,000) | - | - | ||
| 購買庫藏股票(附註七) | - | - | - | (1,609) | (1,609) | ||
| 九十一年度淨利 | - | - | 79,765 | - | 79,765 |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115,000 | 10,954 | 80,354 | (1,609) | 204,699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91年度 | 90年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淨利 | $ 79,765 | 42,244 |
| 調整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3,695 | 12,136 |
| 各項攤提 | 5,212 | 2,158 |
| 備抵壞帳提列(迴轉)數 | 968 | (1,706) |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54 | 381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 (13,282) | 8,325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367) | 7,895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 | 86 | (109)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 4,664 | (23,544) |
|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 12,474 | (12,528) |
|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 2,999 | (2,676) |
|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17,300 | (26) |
|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 1,604 | 2,317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25,172 | 34,867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投資增加 | (6,000) | (40,000) |
| 購置固定資產 | (12,139) | (8,782) |
| 無形資產增加 | (50) | (5,000) |
| 其他資產增加 | (10,557) | (5,415)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8,746) | (59,197)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現金增資 | - | 95,000 |
| 短期借款減少 | - | (1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 | (29,735) |
| 發放現金股利 | (23,000) | (42,330) |
| 發放員工紅利 | - | (2,670) |
| 購買庫藏股 | (1,609) | - |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24,609) | 10,265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71,817 | (14,065)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3,476 | 47,541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05,293 | 33,476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本期支付利息 | $ - | 1,824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12,196 | 27,223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 ||
| 遞延退休金成本及應計退休金負債迴轉數 | $ 747 | 757 |
|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與現金支出數之調節: | ||
|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 $ 25,024 | 8,782 |
| 減:期末應付票據及帳款 | (12,885) | - |
| 購置固定資產現金支出數 | $ 12,139 | 8,782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組織並核准設立登記,原名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奉准變更公司名稱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資訊、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人力派遣及顧問等業務。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外幣交易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所有以外幣計價之交易均按交易發生時之匯率換算成新台幣列帳,外幣債權及債務收取或清償時,因適用匯率變動以致收取或清償金額與帳面金額所產生之差額,列為各該年度之兌換盈益或損失。資產負債表日外幣債權及債務餘額按當日之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其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為各該年度之兌換盈益或損失。
(二)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商業本票。
(三)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係投資於國內開放型基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市價,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出售成本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四)備抵壞帳
備抵壞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而酌予提列。
(五)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固定資產以迄該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期間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當期費用,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
除土地外,其他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資產估計使用年限依平均法計提。固定資產已達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按估計仍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商 標 權
係按取得成本入帳,採直線法分五年攤銷。
(七)遞延電腦軟體成本
遞延電腦軟體成本係外購以供出租之電腦軟體之支出,依成本入帳,按三年平均攤銷。
(八)遞延費用
係網路設備及電信設備等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資本性支出,按三至五年平均攤銷。
(九)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勞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計算,一次給付全額退休金。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自民國九十年十月起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由退休準備金專戶支用。
本公司自編製民國八十九年度財務報表起,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以會計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員工退休金負債之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依公報之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之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十五年採直線法攤銷之攤銷數。
(十)所 得 稅
所得稅之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其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投資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盈餘分配之年度列為當期費用。
(十一)收入及成本之認列
本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提供人力網路廣告及就業服務等收入,係就與客戶之約定分別依已完成提供之勞務或按實際服務進度分期認列收入。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或收入認列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直接歸屬於網路服務之費用,如人員薪資及頻道費等列為營業成本,其餘間接發生之費用,如租金支出、郵電費及折舊等,則依估計比例分攤為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廣告交換交易僅限於其公平價值已達可決定者,方認列交換交易之收入及費用;公平價值之決定,係基於企業過去六個月內與不相關之第三者,對類似之廣告所收取之現金,有價證券及可隨時轉換為定額現金之商品,惟交換交易雙方以貨幣性資產互抵交易所應支付之金額,若公平價值,無法依上述原則決定者,交換交易以廣告之帳列價值入帳。
(十二)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三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者,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者,其差額則先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三)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按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庫藏股買回時則減少流通在外股數。因累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則採追溯調整計算。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之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11,473,192股及5,127,083股。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自編製民國八十九年度財務報表起,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除淨退休金成本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認列外,資產負債表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之規定處理。依此規定,民國九十年度淨退休金成本增加及淨利減少為2,675千元,每股盈餘減少0.52元。
四、固定資產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固定資產保投額度分別約為37,423千元及38,945元。
五、短期借款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尚有未動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0千元及25,000千元。
六、退 休 金
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本公司按月依實付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二提撥退休基金。本公司分別以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完成員工退休金之精算,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整如下:
| 91.12.31 | 90.12.31 | ||
| 給付義務: | |||
| 既得給付義務 | $ - | - |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 (6,114) | (3,422) | |
| 累積給付義務 | (6,114) | (3,422) | |
|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 (6,477) | (4,689) | |
| 預計給付義務 | (12,591) | (8,111) | |
|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2,905 | 358 | |
| 提撥狀況 | (9,686) | (7,753) | |
|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 3,129 | 3,370 | |
|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 | 2,636 | 2,066 | |
| 應補列最低退休金負債 | - | (747)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3,921) | (3,064) | |
| 既得給付 | $ - | - |
本公司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服務成本 | $ 3,453 | 2,227 | |
| 利息成本 | 345 | 207 | |
| 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 (14) | - | |
| 攤銷與遞延數 | 365 | 241 | |
| 淨退休成本 | $ 4,149 | 2,675 |
精算假設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折 現 率 | 4.00 % | 4.25 % | |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 3.50 % | 4.00 % | |
|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 3.25 % | 4.00 % |
七、股東權益
(一)股 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95,000千元,以每股面額10元發行,計發行新股9,500千股。此項增資案於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七日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生效,並由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年八月一日為增資基準日,且已辦妥相關之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15,000(含員工紅利3,300)千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0千股。此項增資案業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日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生效,並經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為增資基準日,且已辦妥相關之變更登記。
(二)庫藏股票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買回庫藏股。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積買回之庫藏股共計161千股,累積買回金額為1,609千元。
2.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告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為575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限額為49,543千元。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買回庫藏股票之股數及金額皆符合法令規定。
3.本公司持有庫藏股票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應於三年內轉讓於員工,屆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三)法定盈餘公積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不超過半數之範圍內將其轉撥資本。
(四)未分配盈餘
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壹分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下:
1.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其餘依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1.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股東紅利。
前項員工紅利之分配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的從屬公司員工。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年度盈餘並未分配董監事酬勞,分配員工紅利之相關資訊如下:
| 金 額 | ||
| 員工紅利-股票(依面額) | $ 3,300 |
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共計330千股,佔本公司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股數之3.3%。
若上述配發之員工股票紅利視為盈餘所屬年度之費用時,該年度設算之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為8.74元。
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議案,截至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出具日止,尚未經董事會通過,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91.12.31 | 90.12.31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 10,283 | 12,215 |
本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民國九十二年度對中華民國居住者就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預計為33.41%;民國九十一年度實際比率為33.47%。
未分配盈餘之組成說明如下:
| 91.12.31 | 90.12.31 | ||
| 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含) | $ 153 | 153 | |
| 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 | 80,201 | 42,660 | |
| 合 計 | $ 80,354 | 42,813 |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定盈餘公積中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盈餘組成者均為226千元。
八、廣告交換交易收入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來自廣告交換交易產生之收入分別為2,596千元及5,520千元,分別占總營業收入淨額之0.65%及1.84%,其相對產生交易內容分述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換入廣告 | 帳列營業費用-推銷費用之廣告費 | $ 879 | 3,472 | |
| 換入電子地圖查詢系統等 | 帳列營業費用-推銷費用之其他費用 | 1,322 | 2,116 | |
| 其 他 | 帳列營業費用-推銷 | 283 | 138 | |
| 費用之書報雜誌 | ||||
| 合 計 | $ 2,484 | 5,726 |
九、所 得 稅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最高為25%,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24,670 | 14,695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86 | (109) | |
| 所得稅費用 | $ 24,756 | 14,586 |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 26,130 | 14,207 | |
| 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 (427) | - | |
| 投資抵減增加 | (938) | (481)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之所得稅費用 | 117 | 762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99) | - | |
| 其 他 | (27) | 98 | |
| 所得稅費用 | $ 24,756 | 14,586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如下:
| 91年度 | 90年度 | ||
| 備抵壞帳本期迴轉數 | $ 443 | 489 | |
| 職工福利金本期迴轉(遞延)數 | 13 | (50)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本期增加數 | (401) | (579) | |
| 雜項購置本期攤提數 | 31 | 31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86 | (109)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如下:
| 91.12.31 | 90.12.31 | ||
| 流 動: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 $ 1,175 | 1,662 | |
| 非 流 動: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980 | 579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 2,155 | 2,241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 91.12.31 | 90.12.31 | ||||||
| 所得稅 | 所得稅 | ||||||
| 金 額 | 影響數 | 金 額 | 影響數 | ||||
| 備抵壞帳超限數 | $ 4,500 | 1,125 | 6,272 | 1,568 | |||
| 職工福利金遞延數 | 150 | 37 | 200 | 50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3,921 | 980 | 2,317 | 579 | |||
| 雜項購置遞延數 | 50 | 13 | 175 | 44 | |||
| $ 2,155 | 2,241 |
本公司應付所得稅餘額之組成說明如下:
| 91.12.31 | 90.12.31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24,670 | 14,695 | |
| 扣繳及暫繳稅款 | (7,286) | (9,68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99 | - | |
| 應付所得稅餘額 | $ 17,483 | 5,009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八十九年度。
十、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一)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度並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二)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1.本公司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91.12.31 | 90.12.31 | ||||
| 帳面價值 | 公平價值 | 帳面價值 | 公平價值 | ||
| 金融資產: | |||||
|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 149,638 | 149,638 | 65,023 | 65,023 | |
| 短期投資 | 46,000 | 46,011 | 40,000 | 40,550 | |
| 金融負債: | |||||
|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 93,102 | 93,102 | 45,444 | 45,444 |
2.本公司估計非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催收款項等;金融負債包括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其他應付款及應計退休金負債等。
(2)短期投資係投資國內開放型基金,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公平價值。
3.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交易對象未顯著集中。
十一、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顧蘊祥女士 | 本公司監察人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向關係人承租資產之租金支出內容如下:
| 租金支出 | |||||
| 關係人名稱 | 承租標的物 | 租賃期間 | 91年度 | 90年度 | |
| 顧蘊祥女士 | 房屋及建築 | 一 年 | $ 240 | 240 |
十二、抵質押之資產
| 帳 面 價 值 | ||||
| 抵質押之資產 | 抵質押擔保標的 | 91.12.31 | 90.12.31 | |
| 土 地 | 長、短期借款 | $ 42,198 | 42,198 | |
| 房屋及建築 | 長、短期借款 | 39,780 | 41,953 | |
| 合 計 | $ 81,978 | 84,151 |
上述抵質押之資產係設定予銀行供長、短期借款擔保之用,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長、短期借款已全數償還,惟本公司尚未辦理塗銷登記。
十三、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本公司與入口網站業者及廣告公司訂立廣告刊登版位合約,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簽訂之合約總價約為35,160千元,已支付價款約為8,970千元。
(二)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營業場所,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依租賃契約約定所存出之保證金分別為1,414千元及782千元,其未來年度應給付之租金支出如下:
| 年 度 | 金 額 | |
| 92.1.1~92.12.31 | $ 5,805 | |
| 93.1.1~93.12.31 | 2,827 | |
| 94.1.1~94.12.31 | 165 | |
| $ 8,797 |
十四、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帳 列 | 期 | 末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目 | 股數/單位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 價 | 備 註 | |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公司 | 受益憑證‑建弘全家福基金 | 無 | 短期投資 | 97 | 15,000 | - | 15,004 | ||
| 〃 | 中華豐富泰二號基金 | 無 | 〃 | 376 | 5,000 | - | 5,001 | ||
| 〃 | 群益安信基金 | 無 | 〃 | 730 | 8,000 | - | 8,002 | ||
| 〃 | 中華豐富泰債券基金 | 無 | 〃 | 569 | 8,000 | - | 8,002 | ||
| 〃 | 德盛債券大霸基金 | 無 | 〃 | 917 | 10,000 | - | 10,002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買、賣 | 有價證券 | 帳列 | 期 | 初 | 買 | 入 | 賣 | 出 | 期 | 末 | |||||
| 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科目 | 交易對象 | 關係 | 股數 | 金 額 | 股數 | 金 額 | 股數 | 售 價 | 帳面成本 | 處分損益 | 股數 | 金 額 | |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公司 | 受益憑證‑國際萬華基金 | 短期投資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 | 1,538 | 20,000 | 2,162 | 29,000 | 3,700 | 49,750 | 49,000 | 750 | - | - | |
| 〃 | 建弘全家福基金 | 〃 |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 | 100 | 15,000 | 293 | 45,000 | 296 | 45,598 | 45,000 | 598 | 97 | 15,000 | |
| 〃 | 中華豐富泰債券基金 | 〃 | 〃 | - | - | 1,714 | 24,000 | 1,145 | 16,054 | 16,000 | 54 | 569 | 8,000 | ||
| 〃 | 群益安信基金 | 〃 |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 | - | 2,200 | 24,000 | 1,470 | 16,069 | 16,000 | 69 | 730 | 8,000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五、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產業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係從事電腦網路資訊服務相關業務,屬單一產業公司,故無需揭露產業別財務資訊。
(二)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並無國外營運部門。
(三)外銷銷貨資訊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均無外銷銷貨收入。
(四)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均無銷貨收入占損益表上銷貨收入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二)所述,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13,727千元及19,039千元,以及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相關投資損失分別為1,613千元及961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計列。另,附註十一中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相關被投資公司資訊若經會計師查核,對財務報表可能影響而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
| 會 計 師 | : | ||
| 原證期會核 准簽證文號 | : |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2026號 | |
|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八 月 十三 日 |
| 93.6.30 | 92.6.30 | |||||
| 資 產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65,264 | 26 | 120,143 | 30 | |
| 1110 | 短期投資(附註四(一)) | 128,500 | 21 | 38,500 | 10 | |
| 1120 | 應收票據 | 30,818 | 5 | 19,011 | 5 | |
| 1140 | 應收帳款,減除備抵壞帳93年及92年分別為3,639千元及1,611千元後淨額(附註五) | 58,052 | 9 | 35,004 | 9 | |
| 1190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五) | 4,492 | 1 | 1,820 | 1 | |
| 1286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 | 1,432 | - | 968 | - | |
| 128x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七) | 6,778 | 1 | 1,220 | - | |
| 流動資產合計 | 395,336 | 63 | 216,666 | 55 | ||
| 1421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二)) | 13,727 | 2 | 19,039 | 5 | |
| 15xx | 固定資產淨額:(附註四(三)、六及七) | |||||
| 15x1 | 成 本: | |||||
| 1501 | 土地 | 42,198 | 7 | 42,198 | 11 | |
| 1521 | 房屋及建築 | 45,601 | 7 | 45,601 | 11 | |
| 1544 | 電腦通訊設備 | 128,942 | 21 | 66,117 | 17 | |
| 1551 | 運輸設備 | 4,297 | 1 | 1,797 | - | |
| 1561 | 辦公設備 | 5,698 | 1 | 4,819 | 1 | |
| 1631 | 租賃改良 | 10,424 | 2 | 7,546 | 2 | |
| 1681 | 其他設備 | 11,375 | 2 | 3,029 | 1 | |
| 小 計 | 248,535 | 41 | 171,107 | 43 | ||
| 15x9 | 減:累積折舊 | 70,611 | 11 | 43,370 | 11 | |
| 1672 | 預付設備款 | 9,639 | 2 | 16,774 | 4 | |
| 固定資產淨額 | 187,563 | 32 | 144,511 | 36 | ||
| 17xx | 無形資產: | |||||
| 1710 | 商標權 | 34 | - | 44 | - | |
| 1751 | 遞延電腦軟體成本 | - | - | 1,528 | - | |
| 無形資產合計 | 34 | - | 1,572 | - | ||
| 18xx | 其他資產: | |||||
| 1820 | 存出保證金(附註七) | 4,017 | 1 | 2,391 | 1 | |
| 1830 | 遞延費用 | 16,177 | 2 | 12,653 | 3 | |
| 186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 | 1,845 | - | 1,259 | - | |
| 1887 |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 3,000 | - | - | - | |
| 其他資產合計 | 25,039 | 3 | 16,303 | 4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621,699 | 100 | 398,091 | 100 |
| 93.6.30 | 92.6.30 | |||||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21xx | 流動負債: | |||||
| 2120 | 應付票據 | $ 18,062 | 3 | 18,700 | 5 | |
| 2140 | 應付帳款 | 8,311 | 1 | 10,042 | 3 | |
| 2160 |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五)) | 38,954 | 6 | 18,449 | 5 | |
| 2170 | 應付費用 | 39,308 | 6 | 29,248 | 7 | |
| 2216 | 應付股利 | 24,000 | 4 | 57,000 | 14 | |
| 2260 | 預收款項 | 67,635 | 11 | 48,945 | 12 | |
| 228x | 其他流動負債 | 16,690 | 3 | 5,313 | 1 | |
| 流動負債合計 | 212,960 | 34 | 187,697 | 47 | ||
| 28xx | 其他負債: | |||||
| 281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7,387 | 1 | 5,036 | 1 | |
| 2xxx | 負債合計 | 220,347 | 35 | 192,733 | 48 | |
| 股東權益:(附註四(六)) | ||||||
| 3110 | 股本-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93年及92年額定股本均為3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13,000千股及11,500千股 | 130,000 | 21 | 115,000 | 29 | |
| 3150 | 待分配股票股利 | 100,000 | 16 | 15,000 | 4 | |
| 35xx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3,326 | 5 | 18,931 | 5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39,284 | 23 | 57,786 | 15 | |
| 保留盈餘合計 | 172,610 | 28 | 76,717 | 20 | ||
| 3511 | 庫藏股票 | (1,258) | - | (1,359) | (1) | |
| 3xxx | 股東權益合計 | 401,352 | 65 | 205,358 | 52 | |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 ||||||
| 2‑3xxx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621,699 | 100 | 398,091 | 100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
| 4100 | 銷貨收入(附註四(七)及五) | $ 398,752 | 101 | 254,112 | 101 | |||||||||
| 4170 | 銷貨折讓 | 2,636 | 1 | 2,577 | 1 | |||||||||
| 營業收入淨額 | 396,116 | 100 | 251,535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四(四)、五及七) | 74,529 | 19 | 61,585 | 24 | |||||||||
| 5910 | 營業毛利 | 321,587 | 81 | 189,950 | 76 |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四(四)、(七)及五)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04,165 | 26 | 77,612 | 3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5,114 | 6 | 12,454 | 5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8,079 | 5 | 23,565 | 9 | |||||||||
| 147,358 | 37 | 113,631 | 45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74,229 | 44 | 76,319 | 31 | |||||||||
| 7100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 7110 | 利息收入 | 127 | - | 655 | - | |||||||||
| 7141 | 處分投資利益 | - | - | 14 | - | |||||||||
| 7210 | 租金收入(附註五) | 564 | - | 155 | - | |||||||||
| 7480 | 什項收入(附註五) | 4,298 | 1 | 29 | - | |||||||||
| 4,989 | 1 | 853 | - | |||||||||||
| 7500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7521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二)) | 1,613 | - | 961 | - | |||||||||
| 7530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66 | - | 286 | - | |||||||||
| 7560 | 兌換損失淨額 | 131 | - | 4 | - | |||||||||
| 7880 | 什項支出 | 1 | - | - | - | |||||||||
| 1,811 | - | 1,251 | -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77,407 | 45 | 75,921 | 31 | |||||||||
| 811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 | 38,509 | 10 | 18,512 | 8 | |||||||||
| 9600 | 本期淨利 | $ 138,898 | 35 | 57,409 | 23 | |||||||||
| 稅 前 | 稅 後 | 稅 前 | 稅 後 | |||||||||||
| 9750 | 普通股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7.76 | 6.07 | 3.34 | 2.53 |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保 留 盈 餘 | ||||||||||
| 待 分 配 | 法定盈 | 未分配 | ||||||||
| 股 本 | 股票股利 | 餘公積 | 盈 餘 | 庫藏股票 | 合 計 | |||||
|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 $ 115,000 | - | 10,954 | 80,354 | (1,609) | 204,699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四(六)):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7,977 | (7,977)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57,000) | - | (57,000) | ||||
| 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 | 15,000 | - | (15,000) | - | - | ||||
| 出售庫藏股票(附註四(六)) | - | - | - | - | 250 | 250 | ||||
| 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淨利 | - | - | - | 57,409 | - | 57,409 | ||||
|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 115,000 | 15,000 | 18,931 | 57,786 | (1,359) | 205,358 | ||||
|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 $ 130,000 | - | 18,931 | 144,328 | (1,359) | 291,900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四(六)):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4,395 | (14,395)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24,000) | - | (24,000) | ||||
| 員工紅利 | - | - | - | (5,547) | - | (5,547) | ||||
| 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 | 100,000 | - | (100,000) | - | - | ||||
| 出售庫藏股票(附註四(六)) | - | - | - | - | 101 | 101 | ||||
| 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淨利 | - | - | - | 138,898 | - | 138,898 | ||||
|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 130,000 | 100,000 | 33,326 | 139,284 | (1,258) | 401,352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淨利 | $ 138,898 | 57,409 |
| 調整項目: | ||
| 折舊 | 17,466 | 9,093 |
| 各項攤提 | 4,590 | 3,572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14) |
| 備抵壞帳提列數 | 2,082 | 72 |
|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 1,613 | 961 |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66 | 286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 | (31,769) | (11,818)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3,041) | (1,380)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 (577) | (72)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3,209) | 310 |
| 應付票據及帳款減少 | (6,079) | (5,729) |
| 應付所得稅增加 | 25,335 | 966 |
| 預收款項增加 | 17,333 | 13,769 |
|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 (7,863) | (10,975) |
|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 1,221 | 1,115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56,066 | 57,565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投資減少(增加) | (90,000) | 7,514 |
|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 - | (20,000) |
| 購置固定資產 | (22,915) | (27,504) |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 5 | 42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762) | (754) |
| 遞延費用增加 | (6,397) | (2,263) |
| 受限制定期存款增加 | (3,000)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23,069) | (42,965)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出售庫藏股 | 101 | 250 |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01 | 250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33,098 | 14,850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2,166 | 105,293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65,264 | 120,143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13,751 | 17,618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 ||
| 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及員工紅利 | $ 29,547 | 57,000 |
|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與現金支出數之調節: | ||
|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 $ 22,809 | 33,548 |
| 加:期初應付票據及設備款 | 11,334 | 12,885 |
| 減:期末應付票據及帳款 | (11,228) | (18,929) |
| 購置固定資產現金支出數 | $ 22,915 | 27,504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組織並核准設立登記,原名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奉准變更公司名稱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資訊、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人力派遣及顧問等業務。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員工人數為306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表之編製,除另有註明者外,主要係以歷史成本為衡量基礎。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外幣交易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所有以外幣計價之交易均按交易發生時之匯率換算成新台幣列帳,外幣債權及債務收取或清償時,因適用匯率變動以致收取或清償金額與帳面金額所產生之差額,列為各該年度之兌換盈益或損失。資產負債表日外幣債權及債務餘額按當日之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其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為各該年度之兌換盈益或損失。
(二)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商業本票。
(三)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係投資於國內開放型基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市價,按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法評價。出售成本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四)備抵壞帳
備抵呆帳金額之決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提列。
(五)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並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股利僅作投資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實現者,應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持有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被投資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依規定並不編製期中合併財務報表。
(六)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固定資產以迄該資產達到可供使用狀態期間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當期費用,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
除土地外,其他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資產估計使用年限依平均法計提。固定資產已達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按估計仍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三~五十年 | |
| 電腦通訊設備 | 三~七年 | |
| 運輸設備 | 五年 | |
| 辦公設備 | 三~七年 | |
| 租賃改良 | 二~七年 | |
| 其他設備 | 三~七年 | |
(七)商 標 權
係按取得成本入帳,採直線法分五年攤銷。
(八)遞延電腦軟體成本
遞延電腦軟體成本係外購以供出租之電腦軟體之支出,依成本入帳,按三年平均攤銷。
(九)遞延費用
係電腦軟體及電信設備等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資本性支出,按三至五年平均攤銷。
(十)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勞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計算,一次給付全額退休金。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由退休準備金專戶支用。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以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員工退休金負債之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日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及遞延退休金成本,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十五年採直線法攤銷之數。
(十一)所 得 稅
所得稅之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其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投資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盈餘分配之年度列為當期費用。
(十二)收入及成本之認列
本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提供人力網路廣告及就業服務等收入,係就與客戶之約定分別依已完成提供之勞務或按實際服務進度分期認列收入。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或收入認列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基礎認列為當期費用。
直接歸屬於網路服務之費用,如人員薪資及頻道費等列為營業成本,其餘間接發生之費用,如租金支出、郵電費及折舊等,則依估計比例分攤為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廣告交換交易僅限於其公平價值已達可決定者,方認列交換交易之收入及費用;公平價值之決定,係基於企業過去六個月內與不相關之第三者,對類似之廣告所收取之現金,有價證券及可隨時轉換為定額現金之商品,惟交換交易雙方以貨幣性資產互抵交易所應支付之金額,若公平價值,無法依上述原則決定者,交換交易以廣告之帳列價值入帳。
(十三)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者,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者,其差額則先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四)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庫藏股買回或出售時則減少或增加流通在外股數。因累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則採追溯調整計算。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之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22,870,819股及22,736,064股。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無。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短期投資
| 93.6.30 | 92.6.30 | ||
| 開放型基金 | $ 128,500 | 38,500 | |
(二)長期股權投資
| 93.6.30 | 92.6.30 | ||||||||
| 持 股 比例% | 投資成本 | 金 額 | 持 股 比例% | 投資成本 | 金 額 | ||||
| 採權益法評價者: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20,000 | 13,727 | 100 | 20,000 | 19,039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轉投資設立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資本總額為20,000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該公司主要經管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及人力派遣等業務。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13,727千元及19,039千元,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投資損失分別為1,613千元及961千元,係根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計列。
(三)固定資產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固定資產投保保額分別約為73,689千元及13,423千元。
(四)退 休 金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均按月依已付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二提撥退休金,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之退休準備金餘額分別為7,252千元及4,284千元。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分別為2,800千元及2,459千元。
(五)所 得 稅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最高為25%,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39,086 | 18,584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 | (577) | (72) | |
| 所得稅費用 | $ 38,509 | 18,512 | |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 44,352 | 18,980 | |
|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 403 | - | |
| 分離課稅利息收入稅額差異 | - | (13) | |
| 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 - | (3) | |
| 投資抵減增加 | (7,047) | (514)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之所得稅費用 | 725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110 | 75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核定差異數 | 24 | - | |
| 其 他 | (58) | (13) | |
| 所得稅費用 | $ 38,509 | 18,512 |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如下: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備抵壞帳本期迴轉(提列)數 | $ (278) | 195 | |
| 職工福利金本期迴轉數 | 5 | 5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本期增加數 | (304) | (279) | |
| 雜項購置本期攤提數 | - | 7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 | $ (577) | (72) |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如下:
| 93.6.30 | 92.6.30 | ||
| 流 動: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1,432 | 968 | |
| 非 流 動: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1,845 | 1,259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 3,277 | 2,227 |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 93.6.30 | 92.6.30 | |||||||
| 金 額 |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金 額 |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
| 備抵壞帳超限數 | $ 5,654 | 1,413 | 3,721 | 930 | ||||
| 職工福利金遞延數 | 75 | 19 | 125 | 32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7,387 | 1,845 | 5,036 | 1,259 | ||||
| 雜項購置遞延數 | - | - | 25 | 6 | ||||
| $ 3,277 | 2,227 | |||||||
本公司應付所得稅餘額之組成說明如下:
| 93.6.30 | 92.6.30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39,086 | 18,584 | |
| 扣繳及暫繳稅款 | (6) | (60)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110) | (75) | |
|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稅額 | (16) | - | |
| 應付所得稅餘額 | $ 38,954 | 18,449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一年度。
(六)股東權益
1.股本及待分配股票股利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經股東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100,000千元(含員工紅利10,000千元)增資發行新股10,000千股。此項增資案業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六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並由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變更登記尚在辦理中。
另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千元,增資發行新股1,000千股。此項現金增資案業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八日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並由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變更登記尚在辦理中。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15,000千元(含員工紅利8,600千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0千股。此項增資案業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並由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為增資基準日,且已辦妥相關之變更登記。
2.庫藏股票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買回庫藏股。其庫藏股股數之變動列示如下:
單位:千股
| 93 年上半年度 | ||||
| 期 初 數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股數 | |
| $ 136 | - | 10 | 126 | |
| 92 年上半年度 | ||||
| 期 初 數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股數 | |
| $ 161 | - | 25 | 136 | |
(2)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告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分別為650千股及575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限額分別為163,259千元及91,308千元,買回庫藏股票之股數及金額皆符合法令規定。另,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累積買回之庫藏股均為161千股,累積買回金額均為1,609千元;累積轉讓庫藏股予員工分別為35千股及25千股,累積轉讓金額分別為350千元及250千元。
(3)本公司持有庫藏股票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應於三年內轉讓予員工,屆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3.法定盈餘公積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不超過半數之範圍內將其轉撥資本。
4.未分配盈餘
本公司原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1)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股東紅利。
前項員工紅利之分配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的從屬公司員工。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依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修正後之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
(1)員工紅利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2)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股東紅利。
前項員工紅利之分配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的從屬公司員工。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5.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93.6.30 | 92.6.30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 47 | 1,141 | |
本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民國九十三年度對中華民國居住者就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預計為19.31%;民國九十二年度實際比率為33.41%。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法定盈餘公積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盈餘組成者均為226千元。未分配盈餘之組成說明如下:
| 93.6.30 | 92.6.30 | ||
| 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含) | $ 153 | 153 | |
| 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 | 139,131 | 57,633 | |
| 合 計 | $ 139,284 | 57,786 | |
(七)廣告交換交易收入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來自廣告交換交易產生之收入分別為571千元及593千元,分別占總營業收入淨額之0.14%及0.24%,其相對產生交易之內容分述如下: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換入電子地圖查詢系統等 | 列帳列營業費用-推銷費用之其他費用 | $ 571 | 593 | |
(八)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並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2.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1)本公司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93.6.30 | 92.6.30 | ||||||
| 帳面價值 | 公平價值 | 帳面價值 | 公平價值 | ||||
| 金融資產: | |||||||
| 短期投資 | $ 128,500 | 129,164 | 38,500 | 38,857 | |||
| 長期股權投資 | 13,727 | 13,727 | 19,039 | 19,039 | |||
(2)本公司估計非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存出保證金、受限制資產及催收款項等;金融負債包括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及應計退休金負債等。
B.短期投資係投資國內開放型基金,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公平價值。
C.長期股權投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為估計公平價值。
(3)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交易對象未顯著集中。
五、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關 係 人 名 稱 |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 |
| 顧蘊祥女士 | 本公司監察人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一零四人力資源)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提供關係人資訊軟體及廣告服務而向關係人收取之收入內容如下:
| 關 係 人 名 稱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 500 | - | |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收款項餘額為147千元。
2.營業費用:
(1)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向關係人承租資產之租金支出內容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承租標的物 | 租賃期間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顧蘊祥女士 | 房屋及建築 | 七個月及一年 | $ 60 | 120 | |
民國九十三年度租約期間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滿不再續約。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付費用皆已付訖。
(2)由關係人提供本公司人力派遣服務而支付之其他費用(帳列營業成本及管理費用項下)內容如下::
| 關 係 人 名 稱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 331 | - | |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付費用皆已償付訖。
3.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本公司出租資產予關係人使用而收取之租金收入內容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承租標的物 | 租賃期間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房屋及建築物 | 二 年 | $ 564 | 155 | |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收款項餘額分別為285千元及0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2)本公司提供關係人人力及行政服務支援而向關係人收取之什項收入內容如下:
| 關 係 人 名 稱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一零四人力資源 | $ 3,933 | - | |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收款項為2,977千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六、抵質押之資產
| 帳 面 價 值 | |||||
| 抵質押之資產 | 抵質押擔保標的 | 93.6.30 | 92.6.30 | ||
|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資產-受限制資產) | 勞委會就業服務許可保證 | $ 3,000 | - | ||
| 固定資產: | |||||
| 土 地 | 長、短期借款 | 42,198 | 42,198 | ||
| 房屋及建築 | 長、短期借款 | 36,717 | 38,614 | ||
| 小 計 | 78,915 | 80,812 | |||
| 合 計 | $ 81,915 | 80,812 | |||
上述抵押之固定資產係設定予銀行供長、短期借款擔保之用,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長、短期借款已全數償還,惟本公司尚未辦理塗銷登記。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本公司依私立就業服務法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就業服務許可,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由銀行替本公司提供保證額度分別為6,000千元及3,000千元。
(二)本公司與入口網站業者及廣播公司訂立廣告刊登版位及託播合約,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簽訂之合約總價分別約為1,100千元及28,506千元,已支付價款分別約為0元及15,574千元。
(三)本公司為增添固定資產與廠商簽訂購買合約,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簽訂之合約總價分別約為21,055千元及23,802千元,已支付價款分別約為9,639千元及16,662千元,帳列預付設備款項下。
(四)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營業場所,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依租賃契約約定所存出之保證金分別為3,288千元及2,044千元,其未來年度應給付之租金支出如下:
| 期 間 | 金 額 | |
| 93.7.1~93.12.31 | $ 6,161 | |
| 94.1.1~94.12.31 | 6,381 | |
| 95.1.1~95.12.31 | 2,890 | |
| 96.1.1~96.12.31 | 418 | |
| 合 計 | $ 15,850 | |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 93年上半年度 | 92年上半年度 | ||||||
| 功能別 性質別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 用人費用 | |||||||
| 薪資費用 | 26,181 | 85,394 | 111,575 | 27,284 | 62,810 | 90,094 | |
| 勞健保費用 | 1,746 | 5,099 | 6,845 | 1,642 | 3,780 | 5,422 | |
| 退休金費用 | 377 | 2,423 | 2,800 | 933 | 1,526 | 2,459 | |
| 其他用人費用 | 1,093 | 2,634 | 3,727 | 987 | 2,158 | 3,145 | |
| 折舊費用 | 11,999 | 5,467 | 17,466 | 5,105 | 3,988 | 9,093 | |
| 折耗費用 | - | - | - | - | - | - | |
| 攤銷費用 | 2,967 | 1,623 | 4,590 | 2,413 | 1,159 | 3,572 | |
(二)重 分 類: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中若干金額為配合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已作適當重分類,該重分類對財務報表之表達無重大影響。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數
| 持 有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帳 列 | 期 | 末 | ||||
| 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目 | 股數/單位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 價 | 備 註 | |
| 本公司 | 股 票: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 | 2,000 | 13,727 | 100 | 13,727 | ||
| 〃 | 受益憑證: 建弘全家福基金 | ‑ | 短期投資 | 48 | 7,500 | - | 7,555 | ||
| 〃 | 匯豐中華富泰二號債券基金 | ‑ | 〃 | 370 | 5,000 | - | 5,035 | ||
| 〃 | 匯豐中華富泰債券基金 | ‑ | 〃 | 560 | 8,000 | - | 8,059 | ||
| 〃 | 群益安信基金 | ‑ | 〃 | 714 | 8,000 | - | 8,076 | ||
| 〃 | 德盛債券大壩基金 | ‑ | 〃 | 902 | 10,000 | - | 10,070 | ||
| 〃 | 金復華萬益債券基金 | ‑ | 〃 | 4,000 | 40,000 | - | 40,273 | ||
| 〃 | 台育遠流債券基金 | ‑ | 〃 | 4,392 | 50,000 | - | 50,096 | ||
| 128,500 | 129,164 | ||||||||
(註)長期股權投資若無市價可循者,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權淨值為公平市價。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千單位數
| 買、賣 | 有價證券 | 帳列 | 交易 | 期 | 初 | 買 | 入 | 賣 | 出 | 期 | 末 | ||||
| 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科目 | 對象 | 關係 | 單位數 | 金 額 | 單位數 | 金 額 | 單位數 | 售 價 | 帳面成本 | 處分損益 | 單位數 | 金 額 | |
| 本公司 | 受益憑證: 金復華萬益債券基金 | 短期投資 | ‑ | ‑ | - | - | 4,000 | 40,000 | - | - | - | - | 4,000 | 40,000 | |
| 〃 | 台育遠流債券基金 | 〃 | ‑ | ‑ | - | - | 4,392 | 50,000 | - | - | - | - | 4,392 | 50,000 |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主要營 | 原始投 | 資金額 | 期 | 末 持 | 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名 稱 | 名 稱 | 所在地區 | 業項目 | 93.6.30 | 92.6.30 | 股 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木公司 |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 灣 | 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及人力派遣等 | 20,000 | 20,000 | 2,000 | 100.00 | 13,727 | (1,613) | (1,613) | 子公司 | |
2.資金貸與他人:無。
3.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0.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無。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 :
| 年度 | 會計師建議意見摘錄 | 目前已改善情形 |
| 90 | 1.加強應收帳款收款之沖轉,定期覆核應收帳款及暫收款明細帳,將仍無法查明原因之暫收款予以適當沖轉至其他收入,以確保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並確認應收帳款債權之存在。 2.固定資產投保保額不足。 3.已付款之原始憑證應加蓋付訖章,俾避免重覆付款之情形。 | 1.已改善。 2.已增加保額。 3.已改善。 |
| 91 | 提升遞延收入管理效率,減少人力浪費。 | 已改善。 |
| 92 | 固定資產投保保額不足。 | 已增加保額。 |
(二)內部控制聲明書 : 請參閱第102頁。
(三)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之審查報告 : 不適用。
二、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不適用。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不適用。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不適用。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本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無。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本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無。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目前執行情形 : 不適用。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無。
十、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其已洽定應募人者,並敘明應募人名稱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無。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上市上櫃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改善計畫或因應措施 : 不適用。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無。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無。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93年4月30日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訂頒「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 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期間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93年4月30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3人,無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楊 基 寬 簽章
總經理:楊 基 寬 簽章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一、重要決議應記載事項
(一)最近兩年度董事會、股東會及臨時會之重要決議事項,以及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1.最近二年度董事會議事錄:請參閱第104頁至第114頁。
2.最近二年度股東會議事錄:請參閱第115頁至第119頁。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參閱第120頁至第128頁。
(三)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請參閱第129頁至第132頁。
(四)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請參閱第133頁至第135頁。
(五)未來股利政策暨為健全背書保證作業,應揭露至刊載日之背書保證相關資訊
1.股利政策: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就第十八條第三款股東紅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2.截至公開說明書刊載日背書保證相關資訊:無。
(六)其他依證期會規定應記載之程序或辦法:無。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
(一)公司章程:請參閱第136頁至第138頁。
(二)有關法規:請參閱第139頁至第141頁。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全體董事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討論事項:
案由:買回股東戶號304楊靜對本公司之持股,供日後轉讓於員工之用,提請 討論案。
說明:1.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向股東戶號304楊靜買回其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160,848股,每股金額$10元整,應支付總價款計新台幣1,608,480元。
2.前項買回之股份,不得享有股東權利,且應於三年內轉讓於本公司員工,屆期未轉讓者,需予以註銷。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 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二日上午十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楊基寬、陳志揚、蘇宏文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關春修會計師及王明志會計師審查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書之財務報表,謹提請 承認。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稅後淨利計新台幣七九、七六四、八三七元整,謹擬具盈餘分配案如附表(附件一)所示,提請 討論。
(二)前項盈餘分配案,適用於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六及第六十六條之九之計算時,優先分派九十一年度盈餘,如有不足再依序分派以往年度之盈餘。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暨股東紅利、員工紅利轉增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現金股利擬分派新台幣五七、○○○、○○○元,每股分派新台幣5.02元,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每股應分派現金股利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除息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分派金額。
(二)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為配合業務需要,擬以九十一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六、四○○、○○○元及員工紅利八、六○○、○○○元,共提撥一五、○○○、○○○元轉作資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一、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增資後之股本為一三○、○○○、○○○元。
2.前項盈轉增資案,以九十一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六、四○○、○○○元,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日(九十二年四月二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6股,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配股率。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本案擬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並公告通知。主管機關對該內容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為保障股東權益、健全財務管理及降低經營風險,爰依財政部91年12月18日台財證六第0910161919號函之規定,訂定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自通過之日起,原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即予作廢。
(二)新訂定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全文請詳附件二。。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為保障投資、落實資訊公開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0日(91)台財證(一)第0910006105號函之規定,擬訂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自通過之日起,原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即予作廢。
(二)新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全文請詳附件三。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由: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票之執行情形案。
說明: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票160,848股案,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執行完畢,並於九十二年二月間出售15,000股予本公司員工。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七案)
案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提請 討論案。
說明:本公司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自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至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屆滿,擬於本次股東會改選之。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八案)
案由:擬解除本公司改選董事選舉後競業禁止行為,提請 討論案。
說明:經由民國九十二年股東常會改選後之董事,若有受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者,擬請同意解除前述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九案)
案由:召集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擬訂於九十二年六月十日上午十時整,假本公司10樓大會議室召開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二年四月十二日至九十二年六月十日。
(三)召集事由:
- 報告事項:
- 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
- 監察人審查九十一年度決算報告。
- 庫藏股執行進度案。
- 承認事項:
- 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 九十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 討論事項:
- 股東紅利暨員工紅利轉增資案。
-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訂定案。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訂定案。
- 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 其他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
- 臨時動議。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楊基寬、陳志揚、蘇宏文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討論事項:
案由:新增長期投資案,提請 討論。
說明:本公司擬投資於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總額計新台幣貳仟萬元整,佔該公司持股比例100%。該公司目前尚在籌備中,預計於五月中完成設立登記,未來係以人力派遣為主要業務,其營運計劃書請詳附件。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 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二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二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全體董事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討論事項:
案由:現金股利發放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 討論案。
說明:1.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十日股東常會通過以九十一年度可分配盈餘發放現金股利57,000,000元,原通過每股配發新台幣5.02元,因實施庫藏股致每股配發金額調整為5.01元,另以15,000,000元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8,600,000元)發行新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三一○七八號函核准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配發56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現金至元為止,該畸零股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5.擬訂定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為除息及除權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日。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 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三年四月七日上午十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楊基寬、陳志揚、蘇宏文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王明志會計師及黃柏淑會計師審查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書之財務報表,謹提請 承認。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稅後淨利計新台幣一四三、九五一、二三一元整,謹擬具盈餘分配案如附表(附件一)所示,提請 討論。
(二)前項盈餘分配案,適用於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六及第六十六條之九之計算時,優先分派九十二年度盈餘,如有不足再依序分派以往年度之盈餘。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暨股東紅利、員工紅利轉增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現金股利擬分派新台幣二四、○○○、○○○元,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每股應分派現金股利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除息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分派金額。
(二)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為配合業務需要,擬以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九○、○○○、○○○元及員工紅利一○、○○○、○○○元,共提撥一○○、○○○、○○○元轉作資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一○、○○○、○○○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增資後之實收股本為二三○、○○○、○○○元。
2.前項盈轉增資案,以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九○、○○○、○○○元,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配股率。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本案擬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並公告通知。主管機關對該內容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配合公司未來營運及上市櫃需求,以及制定股利政策,擬修訂公司章程。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二。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為使公司董事會議事之順利進行,茲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俾有所遵循。
(二)新訂定之「董事會議事規則」全文請詳附件三。。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參考公司法及公司治理相關法令,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四。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七案)
案由: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配合證期會91.12.18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五。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八案)
案由:修訂「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配合證期會91.12.10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六。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九案)
案由: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票之執行情形案。
說明: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票160,848股案,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執行完畢,並於九十二年及九十三年分別出售25,000股及1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十案)
案由:增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提請 討論案。
說明:配合公司章程之修訂及日後申請上市櫃需要,擬增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獨立監察人。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十一案)
案由:擬解除本公司增選董事選舉後競業禁止行為,提請 討論案。
說明:經由民國九十三年股東常會增選後之董事,若有受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者,擬請同意解除前述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十二案)
案由:投保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責任保險,提請 討論案。
說明: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守則」第39條及第50條之規定,上市上櫃公司經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得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董事及監察人因決策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故擬得為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本公司派任轉投資公司擔任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投保董事及監察人責任保險。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十三案)
案由:召集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擬訂於九十三年六月九日上午十時整,假本公司10樓大會議室召開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三年四月十一至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三)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
(3)庫藏股執行進度案。
(4)「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承認事項:
(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1)股東紅利暨員工紅利轉增資案。
(2)公司章程修訂案。
(3)「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4)「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6)投保董事及監察人責任保險案。
4.選舉事項:增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其他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
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下午二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全體董事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討論事項:
案由:為轉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之需,擬辦理現金增資,提請 討論案。
說明:1.本公司為轉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之需,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記名普通股1,000,000股,即新台幣10,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每股發行價格25元,總金額25,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了依法保留15%,即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員工與原股東未認購者及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另洽請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之計劃項目、資金來源、預計資金運用進度、投資目的及可能產生之效益,請詳附表一。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 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時
地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席:楊基寬、陳志揚、蘇宏文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林 麗 娜
- 主席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討論事項:
案由:本公司股票申請興櫃案,提請 討論案。
說明:1.本公司為因應營運規模擴展需要,擬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股票興櫃申請,期儘早進入資本市場以利資本之取得。
2.有關申請時機及相關作業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衡量公司營運狀況及櫃檯市場情形,全權處理之。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 散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日上午十時整
地點: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之1號10樓(本公司大會議室)
出席:出席及代理出席股東代表總數為九、0六九、一五五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一一、三五四、一五二股之七九.八八%。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一年度決算報告。
(三)報告本公司九十年度現金增資執行進度案。
(四)庫藏股執行進度報告。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業經會計師及監察人審查竣事,謹提請 承認。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二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案。(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稅後淨利計新台幣七九、七六四、八三七元整,擬具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暨股東紅利、員工紅利轉增資,提請 討論案。(董事會提)
說明:(一)現金股利擬分派五七、000、000元,每股分派新台幣5.02元,俟股東會通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派之。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每股應分派現金股利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除息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分派金額。
(二)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為配合業務需要,擬以九十一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六、四○○、○○○元及員工紅利八、六○○、○○○元,共提撥一五、○○○、○○○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一、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增資後之股本為一三○、○○○、○○○元。
2.前項盈餘轉增資案,以九十一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六、四○○、○○○元,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日(九十二年四月二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6股。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配股率。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該畸零股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本案擬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並公告通知。主管機關對該內容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案。(董事會提)
說明:(一)為保障股東權益、健全財務管理及降低經營風險,爰依財政部91年12月18日台財證六第0910161919號函之規定,訂定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自通過之日起,原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即予作廢。
(二)新訂定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全文詳議事手冊。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三案)
案由: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董事會提)
說明:(一)為保障投資、落實資訊公開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0日(91)台財證(一)第0910006105號函之規定,擬訂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自通過之日起,原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即予作廢。
(二)新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全文詳議事手冊。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六、選舉事項
(第一案)
案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提請 討論案。(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自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至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屆滿,擬於本次股東會改選之。
(二)改選後之董事及監察人自即日起就任,任期自九十二年六月十日至九十五年六月九日止。
選舉結果:經票選結果,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 董事(三席) | 監察人(二席) | ||||
| 股東戶號 | 股東戶名 | 當選權數 | 股東戶號 | 股東戶名 | 當選權數 |
| 001 | 楊基寬 | 8,927,313 | 004 | 顧蘊祥 | 8,982,046 |
| 002 | 陳志揚 | 8,582,160 | 013 | 蔡秀娟 | 8,921,728 |
| 003 | 蘇宏文 | 8,491,683 |
七、臨時動議:無。
八、散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整
地點: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之1號10樓(本公司大會議室)
出席:出席及代理出席股東代表總數為九、九0五、五六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扣除庫藏股買回)一二、八七四、一五二股之七六.九四%。
- 宣佈開會
- 主席致詞(略)
- 報告事項
-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請詳閱議事手冊)
- 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請詳閱議事手冊)
- 報告本公司九十年度現金增資執行進度案。(請詳閱議事手冊)
- 庫藏股執行進度報告。(請詳閱議事手冊)
- 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請詳閱議事手冊)
- 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業經會計師及監察人審查竣事,謹提請 承認。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二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案。
說明:(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稅後淨利計新台幣一四三、九五一、二三一元整,擬具盈餘分配表,謹提請 承認。
(二)前項盈餘分配案,適用於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六及第六十六條之九之計算時,優先分派九十二年度盈餘,如有不足再依序分派以往年度之盈餘。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暨股東紅利、員工紅利轉增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現金股利擬分派二四、○○○、○○○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派之。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每股應分派現金股利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除息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分派金額。
(二)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1.為配合業務需要,擬以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九○、○○○、○○○元及員工紅利一○、○○○、○○○元,共提撥一○○、○○○、○○○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一○、○○○、○○○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增資後之股本為二三○、○○○、○○○元。
2.前項盈餘轉增資案,以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之股東紅利新台幣九○、○○○、○○○元,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於訂定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配股率。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該畸零股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本案擬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並公告通知。主管機關對該內容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及上市櫃需求,以及制定股利政策,擬修訂公司章程。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參考公司法及公司治理相關法令,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
第四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配合證期會91.12.18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配合證期會91.12.10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董事會提)
案由:投保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責任保險,提請 討論案。。
說明:為降低並分散董事及監察人因決策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擬得為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本公司派任轉投資公司擔任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投保董事及監察人責任保險。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選舉事項
案由:增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配合公司章程之修訂及日後申請上市櫃需要,擬增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獨立監察人。
(二)增選之董事及監察人自即日起就任,任期自九十三年六月九日至九十五年六月九日止,任期與原董事、監察人相同。
選舉結果:經票選結果,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 獨立董事(二席) | 獨立監察人(一席) | ||||
| 統一編號 | 姓 名 | 當選權數 | 統一編號 | 姓 名 | 當選權數 |
| A129304846 | 李 誠 | 9,644,543 | C120399636 | 林 群 | 9,628,543 |
| E120366371 | 張東益 | 9,612,543 |
- 其他討論事項
案由:擬解除本公司增選董事選舉後競業禁止行為,提請 討論案。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本次新當選之董事,免除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臨時動議。
- 散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林 麗 娜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目的
為保障投資、落實資訊公開、加強本公司資產取得或處分之管理,特訂定本處理程序。
- 依據
本處理程序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期會)民國91年12月10日台財證一字第0九一000六一0五號函規定訂定。
第三條:資產範圍
本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如下:
一、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國內受益憑證、海外共同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等長、短期投資。
二、不動產(含營建業之存貨)及其他固定資產
三、會員證。
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
五、金融機構之債權(含應收款項、買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
六、衍生性商品。
七、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
八、其他重要資產。
第四條:名詞定義
一、衍生性商品:指其價值由資產、利率、匯率、指數或其他利益等商品所衍生之遠期契約、選擇權契約、期貨契約、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換契約,及上述商品組合而成之複合式契約等。所稱之遠期契約,不含保險契約、履約契約、售後服務契約、長期租賃契約及長期進(銷)貨合約。
二、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指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或其他法律進行合併、分割或收購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或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六項規定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以下簡稱股份受讓)者。
三、關係人: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規定者。
四、子公司: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所規定者。
五、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其他固定資產估價業務者。
六、事實發生日: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但屬需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投資者,以上開日期或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孰前者為準。
七、大陸地區投資:指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規定從事之大陸投資。
第五條:關係人之排除
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
第六條:投資範圍及額度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取得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或有價證券,其額度之限制分別如下:
一、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二、投資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四、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交易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評估作業程序
一、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
(一)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取得或處分之有價證券,承辦單位應將擬取得或處分之緣由、標的物、價格參考依據等事項,依本公司分層負責辦法之核決權限辦理,並呈請權責單位裁決。
(二)非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取得或處分之有價證券或私募有價證券,承辦單位應將擬取得或處分之緣由、標的物、交易相對人、移轉價格、收付款條件、價格參考依據等事項,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依本公司分層負責辦法之核決權限辦理,並呈請權責單位裁決。
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資產,承辦單位應將擬取得或處分之緣由、標的物、交易相對人、移轉價格、收付款條件、價格參考依據等事項依本公司分層負責辦法之核決權限辦理,並呈請權責單位裁決。
三、本公司依規定所訂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公司並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依前項規定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或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第八條:交易條件之決定程序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價格決定方式及參考依據:
(一)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
1.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價格應依當時之有價證券之市價決定之。
2.非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取得或處分之有價證券,價格應考量其每股淨值、獲利能力、未來發展潛力及參考當時交易價格議定之。
(二)取得或處分其他資產,應以比價、議價、招標或其他方式為之。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由權責單位依本公司分層負責辦法之核決權限辦理,並呈請權責單位裁決。
第九條:取得或處分資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之估價報告
取得或處分達應公告申報之不動產及其他固定資產,除向政府機構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者外,應先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者,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
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洽請會計師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一)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二)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者。
四、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補正之。
第十條: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一、向關係人購買或交換而取得不動產,應依前條及本條規定辦理相關決議程序及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
二、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為之,並應提報下次股東會報告:
(一)取得不動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三)依第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及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六)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按下列方法評估交易成本之合理性(合併購買同一標的之土地及房屋者,得就土地及房屋分別按下列任一方法評估交易成本):
(一)按關係人交易價格加計必要資金利息及買方依法應負擔之成本。所稱必要資金利息成本,以公司購入資產年度所借款項之加權平均利率為準設算之,惟其不得高於財政部公布之非金融業最高借款利率。
(二)關係人如曾以該標的物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借款者,金融機構對該標的物之貸放評估總值,惟金融機構對該標的物之實際貸放累計值應達貸放評估總值之七成以上及貸放期間已逾一年以上。但金融機構與交易之一方互為關係人者,不適用之。
四、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除依前項規定評估不動產成本外,並應洽請會計師複核及表示具體意見。
五、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適用前二項規定,但仍應依第二項規定辦理:
(一)關係人係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不動產。
(二)關係人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而取得不動產。
六、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經本條第三項評估其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依第七項規定辦理。但如因下列情形,並提出客觀證據及取具不動產專業估價者及會計師之具體合理性意見者,不在此限:
(一)關係人係取得素地或租地再行興建者,得舉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素地依前條規定之方法評估,房屋則按關係人之營建成本加計合理營建利潤,其合計數逾實際交易價格者。所稱合理營建利潤,應以最近三年度關係人營建部門之平均營業毛利率或財政部公布之最近期建設業毛利率孰低者為準。
2.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其面積相近,且交易條件經按不動產買賣慣例應有之合理之樓層或地區價差評估後條件相當者。
3.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租賃案例,經按不動產租賃慣例應有之合理之樓層價差推估其交易條件相當者。
(二)舉證向關係人購入之不動產,其交易條件與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相當且面積相近者。。
(三)(一)、(二)所稱鄰近地區成交案例,以同一或相鄰街廓且距離交易標的物方圓未逾五百公尺或其公告現值相近者為原則;所稱面積相近,則以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之面積不低於交易標的物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取得不動產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
七、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經本條第三項評估其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應就不動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且對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就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依前述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應俟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認列跌價損失或處分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並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盈餘公積。
(二)監察人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規定辦理。
(三)應將(一)、(二)處理情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四)若有證據顯示交易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事者,亦應依前三項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取得或處分資產洽簽證會計師意見之標準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應先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一)取得或處分非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
(二)取得或處分私募有價證券。
二、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三、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者,得以法院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替代估價報告或簽證會計師意見。
第十二條: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一、經營及避險策略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以規避風險為目的,所選擇之交易商品應以能使公司規避經營業務所產生的風險為主,交易對象亦應儘可能選擇平時與公司有業務往來之銀行,以避免產生信用風險。
二、權責劃分
(一)財務人員
1.擷取市場資訊、判斷趨勢及風險、熟悉金融商品及其相關法令、操作技巧等,並依權責主管之指示及授權從事交易,以規避市場價格波動之風險。
2.定期評估。
3.定期公告及申報。
(二)會計人員
1.提供風險暴露部位之資訊。
2.依據公認之會計原則記帳及編製財務報表。
3.交易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
三、績效評估要領
(一)避險性交易應每兩週定期評估一次,評估報告應呈請總經理核示。
(二)績效之評估應於評估日與預先設定之評估基準比較,以作為未來決策之參考。
四、交易額度與損失上限金額
(一)有關外幣部位避險之交易,包括遠期外匯及其他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未來六個月內進出口之外幣需求或供給淨額,且每次操作總額不得超過美金一百萬元,其他衍生性商品的承作餘額不得超過遠期外匯的承作餘額。有關利率交換之避險交易不得超過新台幣參仟萬元。
(二)外匯操作及利率交換之避險性交易,因以避險為目的,故無損失上限之顧慮,惟當匯率有重大不利影響時,總經理應隨時召集相關人員討論因應對策。至於其他衍生性商品單一契約損失上限以不超過其交易總金額之10%為限。必要時得由總經理先行處置再呈報董事會核定之。
五、作業程序
(一)確認交易部位
(二)相關走勢分析及判斷
(三)決定避險具體作法:
1.交易標的
2.交易部位
3.目標價位及區間
4.交易策略及型態
(四)取得交易之核准
(五)執行交易
1.交易對象:限於國內外金融機構,否則應簽請總經理同意。
2.交易人員:本公司得執行衍生性商品交易之人員應先簽請總經理同意後,通知本公司之往來金融機構,非上述人員不得從事交易。
(六)交易確認:交易人員交易後,應填具交易單據,經由確認人員確認交易之條件是否與交易單據一致,送請權責主管批核。
(七)交割:交易經確認無誤後,資金單位應於交割日由指定之交割人員備妥價款及相關單據,以議定之價位進行交割。
六、授權額度
本公司從事避險性交易皆需總經理授權,超過美金一百萬元以上之交易並需提報董事會通過後方能執行。
七、會計處理方式
遠期外匯交易之會計處理依財務會計準則第十四號公報處理,其他衍生性商品在國內會計準則未明確規範前,暫依國際會計原則處理。
八、內部控制
(一)風險管理措施
1.信用風險管理:交易對象應以與公司有業務往來之銀行為主。
2.市場風險管理:以公開集中市場及店頭市場交易為限。
3.流動性風險管理:為確保流動性,交易前應與資金人員確認交易額度不會造成流動性不足之現象。
4.現金流量風險管理
為確保公司營運資金週轉穩定性,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資金來源以自有資金為限,且其操作金額應考量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預測之資金需求。
5.作業風險管理:必須確實遵守授權額度、作業流程,以避免作業上風險。
6.法律風險管理:任何和銀行簽署的文件必須經過法務的檢視後才能正式簽署,以避免法律上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
1.交易人員及確認、交割等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2.交易人員應將交易憑證或合約交付登錄人員記錄。
3.登錄人員應定期與交易對象對帳或登錄。
4.登錄人員應建立備查簿,就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及相關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於備查簿備查。
5.交易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應由會計人員負責,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三)定期評估
1.董事會茲指定總經理依據「內部控制施行細則」隨時注意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制,並應定期評估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及所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容許的範圍內。
2.總經理應定期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程序是否適當及確實依本程序辦理。
3.因業務需要所辦理之避險性交易每二週評估一次。
4.有異常情形時,總經理應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立即向董事會報告,已設置獨立董事者,董事會應有獨立董事出席並表示意見
5.本公司從事衍生商品交易,依所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授權相關人員辦理,事後於最近一次董事會中提報於董事會。
九、內部稽核制度
(一)內部稽核人員應依據「內部稽核施行細則」之規定,定期瞭解衍生性商品交易內部控制之允當性,並按月稽核交易部門對「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遵守情形並分析交易循環,作成稽核報告,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二)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按時將前項稽核報告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申報證管會備查。
第十三條: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
一、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二、本公司應將合併、分割或收購重要約定內容及相關事項,於股東會開會前製作致股東之公開文件,併同前項之專家意見及股東會之開會通知一併交付股東,以作為是否同意該合併、分割或收購案之參考。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免召開股東會決議合併、分割或收購事項者,不在此限。若股東會因出席人數、表決權不足或其他法律限制,致無法召開、決議,或議案遭股東會否決,應立即對外公開說明發生原因、後續處理作業及預計召開股東會之日期。
三、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因素事先報經本會同意者外,應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合併、分割或收購相關事項。參與股份受讓之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因素事先報經本會同意者外,應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
四、所有參與或知悉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計畫之人,應出具書面保密承諾,在訊息公開前,不得將計畫之內容對外洩露,亦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案相關之所有公司之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五、換股比例或收購價格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任意變更,且應於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情況:
(一)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二)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行為。
(三)發生重大災害、技術重大變革等影響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情事。
(四)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任一方依法買回庫藏股之調整。
(五)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主體或家數發生增減變動。
(六)已於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其他條件,並已對外公開揭露者。
六、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應載明其相關權利義務,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違約之處理。
(二)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三)參與公司於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後,得依法買回庫藏股之數量及其處理原則。
(四)參與主體或家數發生增減變動之處理方式。
(五)預計計畫執行進度、預計完成日程。
(六)計畫逾期未完成時,依法令應召開股東會之預定召開日期等相關處理程序。
七、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且資訊對外公開後,如擬再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除參與家數減少,且股東會已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得變更權限者,得免召開股東會重行決議外,原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案中,已進行完成之程序或法律行為,應重行為之。
八、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有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本公司應與其簽訂協議,並依本條第三項、第四項及第七項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二)從事大陸地區投資。
(三)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四)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五)除(一)~(四)以外之資產交易或金融機構處分債權,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公債。
2.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3.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4.以自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以公司預計投入之金額為計算基準)
二、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一)每筆交易金額。
(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之金額。
(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三、第二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四、應按月將本公司及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證期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五、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六、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七、本公司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止或解除情事。。
(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
第十五條:子公司管理
一、本公司子公司屬公開發行公司者,應依規定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提報雙方股東會報告,修正時亦同。
二、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如其取得或處分資產達應公告申報標準者,本公司亦應為公告、申報及抄送。子公司之公告申報標準中,所稱「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係以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準。
第十六條:相關人員違反本處理程序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者,公司得依情節輕重為警告、記過、降職、停職、減薪或其他處分,並作為內部檢討事項。
第十七條:本程序未盡事宜部份,依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章辦理。若主管機關對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有所修正原發佈函令時,本公司應從其新函令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送各監察人後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辦理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之財務管理及降低經營風險,故訂定此作業程序以資遵循。
第二條:依據
本作業程序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期會) 民國91年12月18日台財證六字第0九一0一六一九一九號函規定訂定。
第三條:本公司得貸與資金之對象件如下:
一、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行號,且無退票或銀行拒絕往來等不良記錄。
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的公司或行號。所謂短期,係指一年或一營業週期(以較長者為準)之期間。
因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以下列情形為限:
(一)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因業務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二)其他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者。
第四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且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本公司與他公司或行號因業務往來關係而有資金貸與者,個別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二、因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每一貸放對象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
第五條:資金貸與期限及計息方式
- 資金貸放期限,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如因需要得於貸放案到期前辦妥展期手續,並以一次為限。
- 計息方式:依照本公司准予貸放當月第一日之銀行短期放款基本利率加百分之一為準,每月計息一次。
第六條:資金貸與他人,除應符合第三條規定要件外,須先經財會部門就融資對象執行詳細之審查程序,並訂定評估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如下:
- 資金貸與他人之必要性及合理性評估
- 貸與對象之徵信及風險評估:其所營事業之財務狀況、償債、信用能力、獲利情形、借款用途、可貸與之最高金額、期限及計息方式等。
- 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 取得擔保標之評估價值的報告書
上述事項應送交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其將資金貸與他人,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或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第七條:資金貸與時應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與融資對象簽訂融資契約時,應以向主管機關登記之法人或團體印鑑為憑辦理,並應由財會部門辦理核對債務人保證人印鑑及簽字手續。
二、財會部門於完成每一筆資金貸與手續時,應編製取得擔保品或信用保證之備忘分錄傳票,並將資金貸與之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資金貸放日期及依第六條擬定之評估報告等資料登載於備查簿,並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呆帳,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及提供簽證會計師相關資料。
第八條:貸款撥放後應注意事項
一、財會部門定期就借款人及保證人之財務、業務以及相關信用狀況予以調查評估,如有提供擔保品者,並應注意其擔保品價值有無變動情形,遇有重大變化時,應立刻通報董事長,並依指示為適當之處理。
二、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償還借款時,應先計算應付之利息,連同本金一併清償後,方可將本票借款等註銷歸還借款人或辦理抵押權塗銷。
三、融資對象如因故未能履行融資契約,本公司得就其所提供之擔保品或保證人,依法逕行處分及追償。
四、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貸與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畫,並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
第九條:本公司之對外背書及保證對象如下
一、與本公司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二、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四、對本公司直接或經由其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第十條:本作業程序所稱背書及保證範圍如下
一、融資背書保證:
(一)客票貼現融資。
(二)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三)為本公司融資之目的而另開立票據予非金融事業作擔保者。
二、關稅背書保證,係指為本公司或他公司有關關稅事項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三、其他背書保證,係指無法歸類列入前二項之之背書或保證事項。
本公司提供動產或不動產為他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質權、抵押權者,亦應依本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背書保證之額度
一、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累積金額不得超過被保證背書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以較低者為準。
二、與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從事背書保證者,除上述限額規定外,其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第十二條:背書保證之決策及授權層級
一、各部門因業務需要必須辦理保證或票據背書時,應先提經董事會核准;但為配合時效需要,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決行,事後再報經董事會追認之,並將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報請股東會備查。
二、公司辦理背書保證若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第十條規定之背書保證額度之必要時,則必須先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及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具名聯保後始得為之,並應修正本作業程序,提報股東會追認之;股東會不同意時,應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消除超限部份。
三、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於前二項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或反對明確意見或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第十三條:背書保證辦理程序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時,財會部門應逐項審核被保證背書公司之資格、額度是否符合本作業程序之規定,並應分析背書保證之必要性及合理性,評估背書保證之風險且作成記錄,必要時並應取得擔保品。於敘明相關背書保證內容、原因及風險評估結果呈報董事長核准後提董事會討論同意後為之;如其在規定之授權額度內,則由董事長核決之。
二、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時,應建立備查簿。背書保證經董事會同意或董事長核決後,除依規定程序申請鈴印外,並應將承諾擔保事項、被背書保證企業之名稱、風險評估結果、背書保證金額、取得擔保品內容及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與日期等,詳予登載備查。
三、財會部門應就每月所發生及註銷之保證事項編製明細表,俾控制追蹤,並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九號之規定,按季評估或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提供簽證會計師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若背書保證對象原符合第八條規定而嗣後不符規定,或背書保證金額因據以計算限額之基礎變動致超過所訂額度時,對該對象背書保證金額或超限部份應於合約所訂期限屆滿時消除,或由財會部門訂定改善計畫,經董事長核准後於一定期限內全部消除,並將改善計畫報告於董事會及送各監察人。
第十五條:印鑑章保管及程序
本公司以向經濟部申請登記之公司印鑑為背書保證之專用印鑑章,該印鑑由專人保管,應依公司作業程序辦理始得鈴印或簽發票據,印鑑保管人變更時應報經董事會同意,空白票據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
第十六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本公司於每月十日前應至證期會指定之網站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餘額。
二、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列標準時,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者。
(二)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者。
(三)因業務關係對企業資金貸與,其貸與餘額超過最近一年度與其業務往來交易總額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者 。
三、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下列標準時,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背書保證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二)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四)因業務關係對企業背書保證,其餘額超過最近一年度與其業務往來交易總額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各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前項子公司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餘額占淨值比例之計算,以該子公司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餘額佔本公司淨值比例計算之。
第十七條:子公司之管理
一、子公司並應於每月五日前將上月份辦理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之金額、對象及期限等向本公司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年度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應提報股東會備查。
二、本公司之子公司屬公開發行公司者,應依規定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提報雙方股東會報告,修正時亦同。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如其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金額達應公告申報標準者,本公司亦應為公告、申報及抄送。
第十八條:內部稽核人員應按季稽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第十九條:相關人員違反本處理程序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者,公司得依情節輕重為警告、記過、降職、停職、減薪或其他處分,並作為內部檢討事項。
第二十條:本程序未盡事宜部份,依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章辦理。若主管機關對「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有所修正原發佈函令時,本公司應從其新函令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依前項規定訂定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公司並應將其異議併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會討論,修正時亦同。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一、目的:
為保障投資,落實資訊公開,並加強本公司建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風險管理制度,爰制定本程序。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程序辦理之。
三、定義:
(一)得從事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係指其價值由資產、利率、匯率、指數或其他利益等商品所衍生之交易契約,包括遠期契約、選擇權、期貨、交換、以保證金方式操作債券買賣斷或附買賣回條件交易者,暨上述商品組合而成之複合式契約等。
(二)交易性質之區分為若以對沖營運風險為目的即為避險性交易,若為套取利益因而額外創造之風險即為投機性交易。
四、經營策略:
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以確保本公司業務之經營利潤,規避因匯率、利率或資產價格波動所引起之風險為目標。
五、權責劃分:
(一)財務單位:
1.擷取市場資訊、判斷趨勢及風險、熟悉金融商品交易及相關法令、操作技巧等,並依權責主管之指示及授權部位從事交易以規避市場價格波動之風險。
2.定期評估。
(二)會計單位:
1.提供風險部位之資訊。
2.依據公認之會計原則記帳及編製財務報表。
3.交易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
4.定期公告及申報。
六、績效評估要領:
避險性交易應每兩週定期評估一次,非避險性交易應每週定期評估一次,評估報告應呈請總經理核示。
績效之評估應於評估日與預先設定之評估基準比較,以作為未來決策之參考。
七、交易額度:
有關外幣部位避險之交易,包括遠期外匯及其他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未來六個月內進出口之外幣需求或供給淨額,且每次操作總額不得超過美金一百萬元,其他衍生性商品的承作餘額不得超過遠期外匯的承作餘額。有關利率交換之避險交易不得超過新台幣參仟萬元。
八、損失上限:
外匯操作及利率交換之交易以避險為目的,較無損失上限之顧慮,惟當匯率有重大不利影響時,總經理應隨時召集相關人員討論因應對策。至於其他衍生性商品單一契約損失上限以不超過其交易總金額之10﹪為限。必要時得由總經理先行處置再呈報董事會核定之。
九、作業程序:
(一)確認交易部位
(二)相關走勢分析及判斷
(三)決定避險具體做法
1.交易標的
2.交易部位
3.目標價位及區間
4.交易策略及型態
(四)取得交易之核准
均逐筆經由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准。
(五)執行交易
由總經理同意之人員執行之。
(六)交易確認
交易人員交易後,應填具交易單據,經專人確認交易之條件是否與單據一致,送請權責主管核准。
十、公告及申報:
應按月將本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併同每月營運情形由財務部辦理公告並向證期會申報。
十一、會計處理方式: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其會計處理方式應依據證期會制定「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財務報告應行揭露事項注意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二、內部控制制度:
(一)風險管理:
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應隨時注意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制,並定期評估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暨定之經營策略及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並應定期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程序是否適當及確實依本處理程序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內部控制:
1.交易人員及確認、交割等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2.交易人員應填妥交易單據並將交易憑證或合約交付登錄人員記錄。
3.會計人員應定期與交易對象對帳。
4.登錄人員應隨時核對交易總額是否超過授權額度,並每日製表呈財務部主管核閱。
5.交易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應由財務主管負責。
(三)定期評估:
董事會應按季評估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及所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管理階層應督導財務部門就避險性交易每月進行市價評估二次,其他交易則每週評估一次。
十三、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瞭解內部控制之允當性,並查核交易部門對「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遵守情形並分析交易循環,作成稽核報告後併內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劃執行,於次年二月底前申報證期會。
十四、財務報表之揭露: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於編製定期性財務報告﹝含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時,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相關資訊。
十五、本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並提報股東會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一)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104 CORPORATION」)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左:
(一)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二)F109010圖書批發業。
(三)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四)F209010書籍、文具零售業。
(五)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六)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七)I103010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九)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十)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十一)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十二)I701011就業服務業。
(十三)IZ12010人力派遣業。
(十四)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十五)J303010雜誌業。
(十六)J304010圖書出版業。
(十七)JB01010展覽服務業。
(十八)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台北縣,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 四 條: 本公司就業務上之需要得為對外背書保證及轉投資其他事業,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之限制。
第 二 章 股 份
第 五 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億元整,分為參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得分次發行。
前項資本總額中保留新台幣貳仟萬元,分為貳佰萬股,每股面額壹拾元,係保留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時使用,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第 六 條: 本公司股票概以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第 七 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依法停止之。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第 八 條: 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
一、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
二、臨時會經董事會或監察人認為必要時或股東依公司法之規定請求時召集之。
第 九 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 十 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一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 四 章 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二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第十四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執行公司業務時得依同業通常水準支付報酬並不論盈虧按月支給之,報酬由股東會議定之。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第十六條: 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 六 章 會 計
第十七條: 本公司應於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左列表冊依法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八條: 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員工紅利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二)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三)股東紅利。
前項員工紅利之分配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的從屬公司員工。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就第十八條第三款股東紅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第 七 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楊 基 寬
(二)有關法規
1.證券交易法
第 二十 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
信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
負賠償之責。
第三十一 條 募集有價證券,應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
違反前項之規定者,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
任。
第三十二 條 前條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欠缺之情事者,左
列各款之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就其所應負責
部分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二、發行人之職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
部或一部者。
三、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四、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曾在公開說
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意見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人,除發行人外,對於未經前項第四款之人簽
證部分,如能證明已盡相當之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主要內容無
虛偽、隱匿情事或對於簽證之意見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免負
賠償責任;前項第四款之人,如能證明已經合理調查,並有正當理由
確信其簽證或意見為真實者,亦同。
第三十六 條 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公告
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
年度財務報告。其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並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於每半年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
二、於每營業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
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三、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前項公司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
管機關申報:
一、股東常會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與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度財
務報告不一致者。二、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
事項。
第一項之公司,應編製年報,於股東常會分送股東;其應記載之事項,
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告、申報事項暨前項年報,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
所上市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商同業公會;有價證券
已在證商營業處所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商同業公會供公眾閱覽。
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三項之股東常會,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召集之。
公司在重整期間,第一項所定董事會及監察人之職權,由重整人及重
整監督人行使。
第三十七條第二項 會計師辦理前項簽證,發生錯誤或疏漏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
為左列處分:
一、警告。
二、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本法所定之簽證。
三、撤銷簽證之核准。
第三十七條第三項 前條之財務報告,應備置於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以供股東及公司債權
人之查閱或抄錄。
第四十 條 對於有價證券募集之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
值之宣傳。
第一七四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
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依本法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九十三條規定之申請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者。
二、對有價證券之行情或認募核准之重要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而散布於眾者。
三、發行人或其負責人、職員有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之情事,而無同條第二項免責事由者。
四、發行人或其關係人、證券商或其委託人、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對於主管機關命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五、發行人、證券商、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表冊、傳票、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文件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六、就發行人或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依據不實之資料,作投資上之判斷,而以報刊、文書、廣播、電影或其他方法表示之者。
七、會計師或律師,於查核公司有閞證券交易之契約、報告書或證明文件時,為不實之簽證者。
主管機關對於前項第七款之情事,得予以停止執行簽證工作之處分。
2.會計師法
第 三十九 條 會計師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一、有犯罪行為受刑之宣告者。
二、逃漏或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者。
三、對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財務報表,為不實之簽證者。
四、違反其他有關法令,受有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足以影響會計師信譽者。
五、違背會計師公會章程之規定,情節重大者。
六、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
第 四十 條 懲戒處分如左:
一、警告。
二、申誡。
三、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
四、除名。
第 四十一 條 會計師有第三十九條情事時,利害關係人、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會計師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交付懲戒。
前項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所在地主管機關,亦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逕報財政部交付懲戒。
3.公司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應備置認股書,載明左列事項,由認股
人填寫所認股數、種類、金額及其住所或居所,簽名、蓋章:
一、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一百三十條之事項。
二、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
三、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十款之事項。
四、股款繳納日期。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除在前項認股書加記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文號及
年、月、日外,並應將前項各款事項,於證券管理機關核准通知到達
後三十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並發行之。但營業報
告、財產目錄、議事錄、承銷或代銷機構約定事項,得免予公告。
超過前項期限仍須公開發行時,應重行申請。
認股人以現金當場購買無記名股票者,免填第一項之認股書。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一項規定,不備置認股書時,由證券管理機
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公司負責人所備認股書
有虛偽記載時,依刑法或特別刑法有關規定罰。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
信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
負賠償之責。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楊基寬 先生
董事:陳志揚 先生
董事:蘇宏文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