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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4
Aug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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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說明書
(補辦公開發行暨增資發行新股申報用稿本)
一、公司名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
(一)補辦公開發行
1.已發行股份種類: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已發行股份股數:500,000股。
3.已發行股份金額:新台幣5,000,000元。
4.補辦公開發行目的: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及第四十二條規定依法補辦公開發行
(二)發行新股
1.發行新股來源:現金增資
2.發行新股種類: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新股股數:9,500,000股
4.發行新股金額:新台幣95,000,000元
5.發行新股條件:現金增資發行9,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預定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5%由員工認購外,其餘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員工與原有股東未認購者及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認購。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請參閱第44~46頁。
四、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五、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六、本公司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製
中華民國 九 十 年 六 月 二 十 六 日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台幣元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額 |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 創立資本 | 1,500,000 | 30.00% |
| 現金增資 | 3,500,000 | 70.00% |
| 合 計 | 5,000,00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1.陳列處所: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灣證券交易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本公司。
2.分送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31條規定辦理
3.索取方式:親臨本公司索取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不適用。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不適用。
六、辦理股票簽證機構:
名稱:萬通商業銀行總行信託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0號2樓
電話:(02)2723-7890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之1號10樓
電話:(02)2912-6104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會計師姓名:楊明珠、連忠政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電話:(02)2729-6666
十一、本公司發言人:
姓名:楊基寬
職稱:總經理
電話:(02)2912-6104
十二、公司網址:http://www.104.com.tw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伍佰萬元 | 公司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247巷43號2鏤 | 電話:02-29126104 | |||||||||||||||||||
| 設立日期:82.10.30 | 網址:http://www.104.com.tw | ||||||||||||||||||||
| 上市日期:不適用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補辦公開發行日期:90.06.28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董事長 楊基寬 負責人: 總經理 楊基寬 | (姓名) 楊基寬 發言人: (職稱) 總經理 | ||||||||||||||||||||
| 股票過戶機構: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之1號10樓 電話:(02)2912-6104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地址:略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楊明珠、連忠政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電話:(02)2729-6666 | |||||||||||||||||||||
| 信用評等機構:略 地址:略 電話:略 | |||||||||||||||||||||
|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略 評等標的:略 評等結果:略 | |||||||||||||||||||||
| 董事選任日期:89年8月14日 任期:3 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89年8月14日 任期:3年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33.00%(90年6月20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例:10.00%(90年6月20日)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90年 6月 20 日) | |||||||||||||||||||||
| 職稱 | 姓名 | 持股例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
| 董 事 長 | 楊基寬 | 9.80% | 董 事 | 陳志揚 | 23.00% | 董 事 | 蘇宏文 | 0.20% | |||||||||||||
| 監 察 人 | 顧蘊祥 | 10.00% | |||||||||||||||||||
| 工廠地址: - 電話: - | |||||||||||||||||||||
| 主要產品(服務項目):電腦網路就業服務、教育資訊服務、辦公用品資訊服務、廣告之代理設 計及顧問等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市場結構:內銷 100.00% 外銷 - | ~ 頁 | ||||||||||||||||||||
| 本(90)年度預估 | 營業收入:370,000仟元 稅前純益:129,500仟元 每股盈餘:7.47元 | ~ 頁 | |||||||||||||||||||
| 去(89)年度 | 營業收入:285,571仟元 稅前純益: 67,387仟元 每股盈餘:100.92元 | ~ 頁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發行條件 |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44~46頁。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編印日期:民國90年6月26日 | 編印目的:補辦公開發行暨增資發行新股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略 |
目 錄
壹、公司概況 1
一、公司簡介 1
二、公司組織 4
三、資本及股份 8
四、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發行情形 12
五、特別股發行情形 12
六、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發行情形 12
七、員工認股權證發行情形 12
貳、營運概況 13
一、公司之經營事項 13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40
三、轉投資事業 41
四、重要契約 41
五、營運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41
參、營業及資金運用計劃 42
一、營業計劃 42
二、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 44
肆、財務概況 47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47
二、財務報表 51
三、財務概況及其他重要事項 51
四、合併發行新股 53
伍、特別記載事項 79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79
二、信用評等報告 79
三、證券商評估報告 79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79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80
六、前次發行有價證券於核准(申報生效)時經本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
項之改進情形 80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本會通知應
補充揭露之事項 80
八、最近五年度辦理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及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
情形 80
九、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
行情形 80
十、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現金增資新股或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 80
十一、其他必要補充說明 80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82
一、重要決議 82
二、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82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82年10月30日設立。
(二)公司所在地、連絡處之地址及電話:
公司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247巷43號2樓
連絡處: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之1號10樓
電話:(02)2912-6104
傳真:(02)2912-6021
(三)公司沿革:
| 1993.10.30 | 奉准設立登記,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 |
| 1997.2.1 | 發行台灣第一本針對求才公司設計平面刊物-104人力情報 |
| 1998.4.21 | 服務客戶超過2,000家;民生報評為國內網路上最大的人力網站 |
| 1998.6.1 | 成為國內唯一裝設T1線的人力資源網站 |
| 1998.8 | 因相關服務榮獲殘障聯盟頒發「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獎項 |
| 1998.9 | 1.獲遴選為行政院軟體人才培訓計畫建置軟體人才資料庫 2.跨足廣播媒體,於中廣新聞網開播「104時間」節目 |
| 1998.5~10 | 蟬連蕃薯藤Yampop工商類網站前三名,並於8月與10月奪魁 |
| 1998.9 | 增資至新台幣伍佰萬元 |
| 1998.10 | 服務客戶超過5,000家;與新版蕃薯藤合作,建置蕃薯藤人力銀行 |
| 1998.12 | 協助第一屆輔具展,建設展覽資訊網站,並於現場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資訊 |
| 1999.2 | 與Hinet策略聯盟成立亞太網路廣告聯播中心 |
| 1999.3 | 1.工商時報報導104人力銀行為最常被使用的求職網站 2.榮獲華淵Sina網「商業類別」網站評鑑第一名;與東森多媒體策略聯盟 |
| 1999.3~5 | 在22所大學主辦100大明星企業校園及網路徵才活動 |
| 1999.4 | 1.獲遴選為工業局無線通訊人才培訓計畫建置無線通訊人才資料庫 2.身心障礙工作銀行與聯合勸募協會共同協助公益團體求職求才服務 3.協助國防部執行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專案 |
| 1999.5 | 1.發表網路求職白皮書 2.推出個人化服務「104網路秘書」 3.增加第二條T1線,提供網友更優質的服務 |
| 1999.6 | 推出104教育資訊網,轉型為職涯成長顧問 |
| 1999.7 | 1.連續四個月成為蕃薯藤工商類網站第一名 2.商業週刊評鑑為國內最值得投資的25個網站之一 |
| 1999.10 | 為維護上班族職場權益,推出104職場安全網 |
| 1999.11 | 1.推出104心理網,讓上班族職前探測自我職業性向 2.增加第三條T1線,讓求職者能更快速掌握求職訊息 |
| 1999.12 | 全站瀏覽量突破每日一百萬人次 |
| 2000.1 | 1.身為國內的職場代言人,發表『104人力銀行就業市場趨勢2000分析報告』 2.推出104職感網,往上班族的全方位服務更邁進一步,提供上班族需求的各類情報資訊 |
| 2000.2 | 全站瀏覽量突破每日一百四十五萬人次 |
| 2000.3 | 使用人口持續大幅成長,增設第五條T1線以便利求職求才服務 |
| 2000.4 | 1.發表『網路創業成功的秘密』新書,與大眾分享104成功的秘密 2.推出社群網站104 CAFÉ,提供上班族「個人化」的交流及互動空間 |
| 2000.5 | 1.結合新科技,推出求職求才WAP上網服務機制 2.發行『社會新鮮人求職及安全護照』,提升社會新鮮人對求職安全性的概念 |
| 2000.6 | 結合台北市政府、IBM,於MMS電子便利站提供即時的求職與進修服務 |
| 2000.7. | 1.獲得第一屆e-Oscar電子商務網際金像獎之最佳電子商務網站 2.使用者持續大幅成長,增設第六條、第七條T1線以便利求職求才服務 |
| 2000.8 | 1.結合104、kimo兩大網路資源,共推『搶救身心障礙朋友的就業天空』記者會及活動 2.104人力銀行、104教育資訊網、104職感網分別入圍2000網際金像獎之最佳便民服務網站、最佳終身學習網站、最佳生活情報與休閒網站 3.2000年中港台星華文網站一百強調查,104人力銀行名列第32名,是所有人力資源服務業者中之最高者 4.網路e世界求職網站超級比一比報導,為人力資源網站中最佳者 5.入選Cnet『讓生活更便利的十大網站』之一 |
| 2000.9 | 1.104人力銀行獲選網際金像獎最佳便民服務網站 2.與大陸規模的人力資源網站-無憂工作網(www.51job.com)合作結盟,推出台灣工作專區、大陸工作專區 3.針對資訊業者之需求,與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合辦『引進高科技人才座談會』,邀請官方與業者共同探討此一議題,提供政府引進外國人才的政策方向 |
| 2000.10 | 1.在太穎電子商務所作的人力網站安全評比中,104人力銀行被評定為安全性最高的10家人力資源網站之一 2.推出104 HR CLUB,提供人事單位專業服務平台 3.獲得第二屆網路廣告金手指獎之『最佳線上顧客服務金獎』殊榮,人性化的求職求才服務再度獲得各界的肯定 |
| 2000.11 | 1.關懷中高齡失業族群,針對企業界進行『晉用中高齡失業者意願調查』,了解企業界之需求與現況,提供產官學界未來策略之參考。 2.104人力銀行以『104就業服務媒合系統』獲得八十九年度由中華民國資訊月活動執行委員會主辦的『傑出資訊應用暨產品獎』,於公民營事業機構類獲得肯定。 |
| 2000.12 | 榮獲『傑出資訊應用暨產品獎』後,資訊月期間至北、中、南各展場推廣網路求職求才服務,讓各地民眾體會網路求職的人性化服務。 |
| 2001.1 | 將服務品質提升至T3專線,成為國內唯一以T3專線提供服務的人力資源網站,帶給使用者高速暢通的服務管道。 |
| 2001.2 | 1.年後轉職熱潮興起,104人力銀行單日全站瀏覽量突破400萬瀏覽人次。 2.發表求職西進大調查,提供有意西進者全方位的參考資訊 |
| 2001.3 | 校園徵才熱季開始,104人力銀行以講座、就業博覽會等形式深入各大專院校,提供今年的社會新鮮人全方位的就業資訊與服務。 |
| 2001.4 | 1.企業晉用社會新鮮人大調查,提供社會新鮮人就業前的重要參考資料 2.推出104eHRpro人力招募管理AP軟體,提生升企業端人事招募作業效率 |
| 2001.6 | 1.推出104eRecruiting人力招募管理ASP軟體,人事招募作業邁入更高效率的新紀元 |
二、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組織結構
股東會
監察人
稽核室
董事會
董事長
總經理
人力開發處
資訊工程處
求才事業處
系統管理部
辦公市部
求才業務開發部
專案開發部
客戶關係
經營部
新網站企劃部
兼職企劃課
高階人才部
客服工程部
程式設計部
財務部
管理部
設計部
教育資訊網部
求職企劃課
通路開發部
求職服務部
行銷部
2.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總經理室 | 1.綜理公司整體事務之執行與協調,並規劃決策營運目標 2.負責公司法務之事務 | |
| 求才事業處 | 客戶關係經營部 | 1.104人力銀行求才客戶之續約、服務 www.104.com.tw 2.以及加值型產品之經營、銷售、服務. |
| 業務開發部 | 開發 104人力銀行,新客戶之求才廣告業務 | |
| 專案開發部 | 網路廣告業務之開發,經營。www.104ad.com.tw | |
| 辦公市部 | 辦公市網站之經營www.104market.com.tw | |
| 人力開發處 | 求職服務部 | 1.求職履歷表品管 2.黑名單處理 3.FAQ維護及更新 4.求職者訴怨及意見反應處理 5.與求職者服務聯繫及處理 |
| 通路開發部 | 1.特定屬性求職者招募通路開發及建立 2.人力開發處對外及對內求職服務合作案業務談判及協調 負責人. | |
| 高階人才部 | 高階人才仲介業務模式之建立, 經營 | |
| 求職企劃課 | 1.各人才銀行專屬content及機制規劃,動線掌控,流量導引 2.專屬求職者招募企劃 3.各銀行專屬求職者招募結果數據分析及對策規畫及執行 | |
| 兼職企劃課 | 人力派遣業務模式之建立, 經營 | |
| 資訊工程處 | 系統管理部 | 公司各服務系統建制及運作之維護,確保網路及資料安全,相關網路技術導入 |
| 程式設計部 | 本公司所需之相關服務系統開發,專案規劃,產品研發等。 | |
| 客服工程部 | 服務客戶及公司同仁對本公司所提供之系統及資訊設備,相關技術諮詢、故障排除,問題解答。 | |
| 行銷部 | 1.廣告之統一採購。 2.廣告預算及廣告執行。 3.策略聯盟、公關活動、形象廣告、橫向整合。 4.公關新聞稿及統計稿。 5.美編及文編之品管及協調。 6.展覽、講座、Sales Promotion、抽獎等活動之舉辦。 | |
| 財務部 | 負責公司財務、會計、稅務等作業。 | |
| 管理部 | 1.負責公司人事、薪資作業 2.固定資產、庶務用品、資訊用品採購、 管理、 維護 | |
| 新網站企劃部 | 1.104心理網之經營 www.104heart.com.tw 2.104職感網之經營 www.104sense.com.tw 3.104易投網之經營 www.104poll.com.tw | |
| 教育資訊網部 | 104教育資訓網之經營 www.104learn.com.tw | |
| 設計部 | 1.負責所有網站之網頁設計 2.負責公司廣告、 刊物、平面媒體等之美編設計 |
(二)關係企業圖:無。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會計、內部稽核及各單位主管:
90年6月20日
| 職稱 | 姓名 | 就任 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 與總經理/副總經理具配偶或二等親以內關係者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總經理 | 楊基寬 | 84.2.1 | 49,000 | 9.8% | 60,000 | 12% |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 精元電腦 業務副總 104人力銀行創辦人 | 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 |||
| 求才事業處 副總經埋 | 陳志揚 | 86.11.3 | 115,000 | 23% | - | - | 美國芝加哥大學 商學院 企業管理碩士 艾默生電器公司 上海分公司 經理 | 集美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 |||
| 客戶關係經理部 協理 | 張國光 | 90.4.9 | - | - | - | - | 台灣大學國際企研所在職碩士班 花旗銀行 助理副總裁 和信電訊 協理 | 無 | |||
| 行銷部副總經理 總經理室法務長 | 蘇宏文 | 89.2.9 | 1 | 0.2% | - | - |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 法學院 法學碩士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經理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
| 人力開發處 協理 | 阢劍安 | 89.2.9 | - | - | - | - | 比利時魯文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 Philips 中國分公司 業務總監 | 無 | |||
| 資訊工程處 經理 | 金大綱 | 87.11.10 | - | - | - | - | 台北商專 會統科 | 無 | |||
| 財務部 協理 | 許梅芳 | 89.6.26 | - | - | - | - | 銘傳商專 會統科 會計師高考及格 大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 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顧問部資深顧問師 | 大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 旺矽科投股 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 |||
| 財務部 經理 | 林麗娜 | 89.7.24 | - | - | - | - | 台灣大學 國貿系 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經理 德欣寰宇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會計 | 無 |
(四)董事及監察人: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90年6月20日
| 職稱 | 姓名 | 選任 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持有 | 現在持有 | 配偶.未成年子女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 具配偶或二等親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監察人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楊基寬 | 89.8.14 | 3 年 | 49,000 | 9.8% | 49,000 | 9.8% | 60,000 | 12% |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 精元電腦 業務副總 104人力銀行創辦人 | 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 監察人 | 顧蘊祥 | 配偶 |
| 董事 | 陳志揚 | 89.8.14 | 3 年 | 145,000 | 29% | 115,000 | 23% | - | - | 美國芝加哥大學 商學院 企業管理碩士 艾默生電器公司上海分公司 經理 | 集美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 |||
| 董事 | 蘇宏文 | 89.8.14 | 3年 | 1,000 | 0.2% | 1,000 | 0.2% | - | - |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 法學院 法學碩士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經理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
| 監察人 | 顧蘊祥 | 89.8.14 | 3年 | 50,000 | 10% | 50,000 | 10% | 59,000 | 11.8% |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 | 無 | 董事長及總經理 | 楊基寬 | 配偶 |
(五)發起人:不適用。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勞: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89年度 | |
| 薪資、獎金等酬勞 | 其他酬勞(購車成本) | ||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楊基寬 | 2,851 | 797 |
| 董事兼副總經理 | 陳志揚 | 2,741 | - |
| 董事兼副總經理 | 蘇宏文 | 1,963 | - |
| 監察人(註2) | 顧蘊祥 | 315 | - |
註1: 本公司民國89年度並未分派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註2: 係本公司於民國89年8月14日選任之監察人,本公司於民國89年1月至7月支付予顧蘊祥之酬勞,係當時其擔任本公司財務顧問之費用。
三、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 註 | ||||
| 已發行股份 | 未發行 股份 | 合 計 | ||||
| 已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合計 | ||||
| 記名式普通股 | — | 5,000,000 | 5,000,000 | — | 5,000,000 | — |
(二)股本形成經過
90年6月20日
單位:股;新台幣元
| 年月 | 每股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面額 (元) | 股數(股) | 金額(元) | 股數(股) | 金額(元)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 外之財產 抵充股款者 | 其他 (核准日期及文號) | |
| 82.1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1,500,000 | 不適用 | 1,500,000 | 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 無 | |
| 87.09 | 1,000 | 5,000 | 5,000,000 | 5,000 | 5,000,000 | 現金增資3,500仟元;改組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87.09.09 建三己字第226347號 |
| 89.03 | 10 | 500,000 | 5,000,000 | 500,000 | 5,000,000 | 變更每股面額 | 無 |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90年6月20日
單位:股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人 數 | - | - | 1 | 9 | - | 10 |
| 持有股數 | - | - | 30,000 | 470,000 | - | 500,000 |
| 持股比例 | - | - | 6% | 94% | - | 100% |
2.股權分散情形
90年6月20日
單位:股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至999 | - | - | - |
| 1,000至5,000 | 1 | 1,000 | 0.2% |
| 5,001至10,000 | 2 | 20,000 | 4% |
| 10,001至15,000 | - | - | - |
| 15,001至20,000 | - | - | - |
| 20,001至30,000 | 1 | 30,000 | 6% |
| 30,001至50,000 | 2 | 99,000 | 19.80% |
| 50,001至100,000 | 3 | 235,000 | 47% |
| 100,001至200,000 | 1 | 115,000 | 23% |
| 200,001至400,000 | - | - | - |
| 400,001至600,000 | - | - | - |
| 600,001至800,000 | - | - | - |
| 800,001至1,000,000 | - | - | - |
| 1,000,001至3,000,000 | - | - | - |
| 3,000,001至5,000,000 | - | - | - |
| 合 計 | 10 | 500,000 | 100% |
3.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佔前十名之主要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主要股東名單90年6月20日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陳志揚 | 115,000 | 23 |
| 顧鵬飛 | 95,000 | 19 |
| 楊明和 | 85,000 | 17 |
| 楊來發 | 55,000 | 11 |
| 顧蘊祥 | 50,000 | 10 |
| 楊基寬 | 49,000 | 9.8 |
|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 30,000 | 6 |
| 楊芊莉 | 10,000 | 2 |
| 楊王合 | 10,000 | 2 |
| 蘇宏文 | 1,000 | 0.2 |
4.最近三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10%以上之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
(1)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10%以上之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87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 |
| 可認股數 | 實認股數 | ||
| 董 事 | 楊 基 寬 | 2,567 | 1,550 |
註1:本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僅於87年度辦理現金增資,
由於87年度尚為有限公司組織,故董事僅楊基寬一人。
註2:本公司87年度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仟元。
(2)放棄之現金增資洽關係人認購者
單位:股;新台幣元
| 年度 | 認購人姓名 | 與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股東之關係 | 認購股數 | 價格(每股) |
| 87 | 陳 志 揚 | 董事 | 1,017 | 1,000 |
註:本公司87年度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仟元。
5.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大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之股權變動及質押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87年度 | 89 年 度 | 90年度截至6月26日止 | |||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 董事長/總經理 | 楊基寬 | 155,000 | - | ( 216,000) | - | - | - |
| 董 事 | 陳志揚 | 145,000 | - | - | - | (30,000) | - |
| 監察人 | 顧蘊祥 | 40,000 | - | - | - | ||
| 董事 | 蘇宏文 | - | - | 1,000 | - | - | |
| 股東 | 顧鵬飛 | 10,000 | - | 85,000 | - | - | |
| 股東 | 楊明和 | - | - | 75,000 | - | - | |
| 股東 | 楊來發 | - | - | 55,000 | - | - |
註1:係依民國89年度股票分割(1:100)調整後之股數列示。
註2:民國88年度並無股權移轉及質押情形。
(2)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之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
單位:股
| 姓名 | 股權移轉原因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與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交易價格 |
| 楊基寬 | 處分 | 89.07.25 | 楊明和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75,000 | 42 |
| 楊基寬 | 處分 | 89.07.25 | 顧鵬飛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85,000 | 42 |
| 楊基寬 | 處分 | 89.07.25 | 楊來發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55,000 | 42 |
| 楊基寬 | 處分 | 89.07.27 | 蘇宏文 | 本公司副總經理 | 1,000 | 42 |
| 陳志揚 | 處分 | 90.05.25 | 宇為投資有限公司 | 董事陳志揚為該公司之負責人 | 30,000 | 1,330 |
(四)最近三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
| 年度 項目 | 87年 | 88年 | 89年 | ||
| 每股 市價 | 最高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 最低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 平均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 每股 淨值 | 分配前 | 1,595 | 43.67 | 114.60 | |
| 分 配 後(註1) | 1,595 | 13.67 | 24.60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 股數 (註2) | 調整前 | 500 | 500 | 500,000 |
| 調整後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註3) | 2772.29 | 100.92 | |
| 調整後 | (註3) | 27.72 | 100.92 | ||
| 每股 股利 | 現金股利 | — | 29.71 | 84.66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股) | — | —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3) | — | — | — | ||
| 投資 報酬 分析 | 本 益 比(註4)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 本 利 比(註5)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6)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註1: 係依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2: 係依民國89年度股票分割(1:100)調整後之股權列示。
註3: 本公司民國87年7月以前之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故不適用。
註4: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5: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6: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五)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四、公司債發行情形:無。
五、特別股發行情形:無。
六、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情形:無。
七、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無。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事項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資訊軟體服務業
B.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C.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D.一般廣告服務業
E.就業服務業
F.人力派遣業
G.雜誌業
H.展覽服務業
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
| 產品項目 | 營業比重 |
| 線上求才廣告收入 | 95.77% |
| 線上教育資訊服務收入 | 1.09% |
| 線上一般廣告收入 | 2.93% |
| 其 他 | 0.21% |
(2)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本公司目前以線上人力招募服務為主,並已擴展到下列人力資源服務的細部垂直領域:
a.104教育資訊網:為全國最大教育資訊線上查詢網,將逐漸發展成各企業人事單位的教育訓練規劃顧問。
b.104廣告網:利用104龐大的企業及求職資料庫為企業進行目標行銷之廣告規劃業務。
c.104辦公市網:以104龐大的企業用戶資料庫為平台,提供產品供應商及採購者之間的採購交易平台。
d.獵人頭服務:替企業尋找高階管理人員的仲介顧問業務。
e.兼職服務:提供短期專業人力及兼職服務仲介顧問業務。
f.104心理網:提供企業招募過程中之面試評鑑軟體租賃業務。
g.招募軟體租賃:提供104企業用戶在招募過程中所需之輔助軟體租賃業務。
(3)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在提升台灣企業解決其招募業務後,如何更進一步為企業解決其人事自動化管理服務,以進一步提昇其管理效率將是本公司發展之重點,並藉此鞏固與企業間的依賴關係。
a.人事薪資ERP系統租賃業務:
台灣的企業約有70%尚未使用人事薪資自動化系統,反而仍以人工處理的方式,使用類似Excel的工具處理日常人事薪資業務,極度無效率,其主要原因為,一般人事薪資自動化系統之價錢非一般公司負擔得起,因此由本公司針對其超過35000家之企業用戶設計一套適合多數企業使用的人事薪資自動化系統,並以租賃的方式提供企業使用,將可同時間替企業解決其提昇效率及降低成本兩項需求。
b.資料庫加值服務(Data Mining):
在104擁有企業及求職者資料庫已突破100萬筆後,進一步從該資料庫之加值運用發展,將是很龐大的商機,如產業薪資調查報告,消費者調查報告等。
2.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台灣企業之本土人力招募管道可分成兩類,第一類為傳統的招募管道,主要以一般報紙的人事分類廣告及獵人頭公司之獵人服務為主;第二類則為自1998年度起廣為社會歡迎的線上招募服務管道。據統計,台灣之本土人力招募市場規模約有新台幣70億元,由於線上招募管道在成本上只及報紙的1-3成,而其效率則由於有龐大的求職者資料庫支援,在效率上,將報紙的四周招募期縮短成1-2周,因此3年來,線上招募管道已從傳統的人事分類市場分割約3.5億的市場,其平均市值比重消長情形如下:
| 管 道 | 87年度(含)以前 | 89年度 |
| 報紙分類收入 | 60億 | 50億 |
| 獵人頭收入 | 10億 | 9億 |
| 線上招募收入 | 0.2億 | 3.5億 |
| 總值 | 70.2億 | 62.5億 |
註:由於線上招募成本較低,因此市值之總值會變小。
從企業招募習慣之改變觀查,短短3年來,企業使用線上招募管道的比率已從0%快速上升到38.98%,其比重消長情形如下:
企業招募人才都是透過什麼管道?(最多可複選五項)
| 一般招募的管道 | 全體(N=626) | 北部(N=211) | 中部(N=200) | 南部(N=212) | ||||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
| 報紙 | 503 | 80.35 | 163 | 77.25 | 159 | 79.50 | 180 | 84.91 |
| 人力資源網站 | 244 | 38.98 | 100 | 47.39 | 65 | 32.50 | 79 | 37.26 |
| 親朋好友介紹 | 200 | 31.95 | 58 | 27.49 | 63 | 31.50 | 78 | 36.79 |
| 夾報 | 81 | 12.94 | 26 | 12.32 | 52 | 26.00 | 3 | 1.42 |
| 公立就業服務中心 | 59 | 9.42 | 12 | 5.69 | 17 | 8.50 | 27 | 12.74 |
| 校園徵才 | 30 | 4.79 | 16 | 7.58 | 6 | 3.00 | 8 | 3.77 |
| 公司本身企業網站. | 14 | 2.24 | 4 | 1.90 | 4 | 2.00 | 6 | 2.83 |
| 雜誌 | 10 | 1.60 | 7 | 3.32 | 2 | 1.00 | 1 | 0.47 |
| 人力仲介公司 | 9 | 1.44 | 6 | 2.84 | - | - | 3 | 1.42 |
| 軍中徵才 | 4 | 0.64 | 3 | 1.42 | - | - | 1 | 0.47 |
| 電視 | 2 | 0.32 | - | - | 1 | 0.50 | 1 | 0.47 |
| 其他 | 74 | 11.82 | 28 | 13.27 | 28 | 14.00 | 18 | 8.49 |
註:本次調查委託e-社會資訊管理有限公司,於2000年十二月十四日至十二月廿一日間之上班日,利用電話訪問的方式進行,以中華徵信所25000家中小企業名錄收錄之企業名錄為母體,分區隨機抽樣北部、中部、南部地區之企業,訪問員工人數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本次調查共計回收有效問卷626份,在95%信賴水準下,誤差在4%以內。
若從求職者求職管道之改變觀查,短短3年來,求職者使用網路找工作的比率則從0%快速上升到41.15%,其比重消長情形如下:
| (不分優先順序) 求職使用的管道 | 全體 | 北部 | 中部 | 南部 | ||||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
| 報紙/夾報 | 862 | 79.01 | 389 | 80.54 | 242 | 79.34 | 231 | 76.24 |
| 親朋好友介紹 | 565 | 51.79 | 227 | 47.00 | 154 | 50.49 | 184 | 60.73 |
| 人力資源網站 | 499 | 41.15 | 278 | 57.56 | 114 | 37.38 | 107 | 35.31 |
| 公立就業服務中心 | 123 | 11.27 | 47 | 9.73 | 38 | 12.46 | 38 | 12.54 |
| 雜誌 | 19 | 1.74 | 10 | 2.07 | 6 | 1.97 | 3 | 0.99 |
| 就業博覽會 | 12 | 1.10 | 2 | 0.41 | 3 | 0.98 | 7 | 2.31 |
| 人力仲介公司 | 9 | 0.82 | 6 | 1.24 | 2 | 0.66 | 1 | 0.33 |
| 企業說明會 | 4 | 0.37 | 2 | 0.41 | 2 | 0.66 | ||
| BBS | 1 | 0.09 | 1 | 0.33 | ||||
| 校園求才 | 1 | 0.09 | 1 | 0.33 | ||||
| 軍中求才 | 1 | 0.09 | 1 | 0.21 | ||||
| 其他 | 73 | 6.69 | 29 | 6.00 | 27 | 8.85 | 17 | 5.61 |
| 不知道/未回答 | 52 | 4.77 | 20 | 4.14 | 18 | 5.90 | 14 | 4.62 |
註:本次調查委託e-社會資訊管理有限公司,於2000年十二月十四日至十二月廿一日間之上班日,利用電話訪問的方式進行,以電話簿名錄為母體,分縣市別進行隨機抽樣,本次調查共計回收有效問卷1091份,在95%信賴水準下,誤差在3%以內。
從以上數據可以進行推論,即台灣的求職及求才習慣已由傳統的報紙快速的轉向線上求職求才,其所釋放出來的商機將越來越具規模.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上 游 中 游 下 游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產品發展趨勢
台灣的線上招募歷史約只有3年的時間,但短短3年來,從那些曾使用過線上招募的企業角度來分析,已有95%的企業認為線上招募是最具未來性的求才管道;從那些曾經使用過線上求職的求職者角度來分析,已有76%的求職者最滿意的求職管道為網路求職。線上招募全面取代傳統的報紙人事分類廣告的趨勢已是一個事實,這表示線上招募服務模式,已相當成熟及穩健,因此已成為現代人認為理所當然的生活模式。
由於招募只是各企業人事運作當中的一個小環扣,從人事單位的實際運作之橫切面來分析,整個人事單位的需求,從最基礎的人力招募之後,還有員工招募的科學化、員工的教育訓練、員工的薪資考績、員工的出勤管理等眾多環節,因此如何提供企業全面性的人力資源服務將會是線上人力資源公司的服務發展重點。
市場競爭情形
由於線上人力招募需依賴龐大的履歷表資料庫來提昇企業的求才效率,也依賴龐大的工作機會資料庫來提昇求職者謀職效率,因此企業及履歷表資料庫成為人力資源業者致勝的最重要關鍵因素之一。一旦資料庫的規模到達一經濟規模後,任何新進的競爭者將很難再威脅到既有的品牌。
由於104人力銀行是最早從事線上人力招募業者,本公司的求職者資料庫已突破100萬(至2001年5月底,遠遠超過其他任何線上招募公司),企業資料庫也已突破35,000家,隨時提供5萬個以上的工作機會,此工作數量更是報紙可提供工作機會的10倍之多,在此絕對的影響力之下,根據我們的市場調查發現,上網找工作的求職者有71%把本公司當成第一優先的選擇(如下圖),利用線上求才的公司則有84%把本公司當成第一優先選擇(如下圖)。
◎求職者想要上網找工作時,會最優先考慮哪一個人力資源網站?【單選】
| 全體 | 北部 | 中部 | 南部 | |||||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次數 | 比例(%) | |
| 104人力銀行 | 148 | 70.81 | 91 | 73.98 | 33 | 71.74 | 24 | 60.00 |
| 青輔會網站 | 22 | 10.53 | 14 | 11.38 | 4 | 8.70 | 4 | 10.00 |
| 就業情報網 | 3 | 1.44 | 3 | 7.50 | ||||
| UDN Job | 1 | 0.48 | 1 | 0.81 | ||||
| 中時人力萬象網 | 4 | 1.91 | 2 | 1.63 | 1 | 2.17 | 1 | 2.50 |
| 04-Job | 1 | 0.48 | 1 | 2.17 | ||||
| 其他 | 6 | 2.87 | 4 | 3.25 | 2 | 5.00 | ||
| 不知道 | 24 | 11.48 | 11 | 8.94 | 7 | 15.22 | 6 | 15.00 |
| Total | 209 | 100.00 | 123 | 100.00 | 46 | 100.00 | 40 | 100.00 |
◎企業所使用過哪些人力網站徵才?【複選】
| 網路徵才之使用媒體 | 次數 | 百分比(%) |
| 104人力銀行 | 205 | 84.02 |
| 青輔會網站 | 36 | 14.75 |
| 中時人力萬象網【Ctcareer】 | 21 | 8.61 |
| 不知道/不記得 | 16 | 6.56 |
| 就業情報網 | 12 | 4.92 |
| UDN Job【人事線上】即聯合報的網站 | 10 | 4.10 |
| 1111人力銀行 | 8 | 3.28 |
| 04-Job【大台中人力銀行】 | 7 | 2.87 |
| e498【酷才網】 | 4 | 1.64 |
| 力梭 【my job】 | 3 | 1.23 |
| JobsDB | 2 | 0.82 |
| 07-Job 【大高雄人力銀行】 | 2 | 0.82 |
| 02-Job【大台北人力銀行】 | 1 | 0.41 |
| 888Job【 天才求職網】 | 1 | 0.41 |
| 其他【請詳細記錄答案及編號】 | 39 | 15.98 |
| Total | 244 | 100 |
所以從線上招募的管道來分析競爭者情形,則無任何具威脅性的其他品牌可被視為104人力銀行的競爭者,第2名的青輔會網站與104人力銀行的差距超過70%。
以大中華區之線上招募品牌來比較,本公司也是規模最大的品牌,於2000年4月及7月,當號稱亞洲分公司最多的JobsDB總裁及中國區最大的51job總裁來訪時,皆表達在台灣無法超越104人力銀行,而希望能創造某種合作模式。下圖顯示104人力銀行在亞洲地區的HR 的競爭優勢,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所提供之線上人力招募系統全由公司內部之技術人員開發,經過5 年經驗的累積,公司的技術層次已由網頁撰寫的技術層次進入到ERP大系統的開發層次,這也就是目前公司正在開發的人力資源ERP系統的技術來源。
(2)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本公司為網路公司,相關技術人員除投入新網站之網頁設計及網站建置,亦負責既有網站之維護,故組織並無明確劃分研發人員。
(3)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與開發成功之技術及產品
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不適用。
開發成功之技術及產品:
104職場安全網(1999.10成立)
圖:104職場安全網http://www.104.com.tw/safety.htm
104職場安全網是國內第一個以求職安全及職場資訊為主題的網站,是「104求職安全專案計劃」的重要內容之一,將為國內超過1000萬的求職及就業市場人口提供完整的企業安全資訊查核與求職安全服務。
根據104人力銀行於1999年6月份所進行的「1999台灣求職環境調查」報告指出,「求職安全」與「企業資訊的取得」是當今全台超過1000萬的就業市場人口最關心的需求之一,於同年10月正式推出的104人力銀行職場安全網,即是站在求職者需要所推出的主題網站。
104職場安全網的服務包括:「Dr. Work網路律師諮詢」、「廠商安全徵信資料查詢」、「求職850面試記錄服務」以及「職場熱門新聞選輯」等。職場安全網另提供求職安全建議、求職陷阱案例、女性安全求職注意事項、求職安全小測驗、求職安全諮詢單位等資訊,希望培養求職自救警覺的觀念。
104 教育資訊網 (1999.7成立)
圖:104教育資訊網首頁http://www.104learn.com.tw
拓展第二專長已成為現代上班族不可避免的趨勢,市場上進修課程雖多但卻雜亂無章,想進修的朋友需透過非網路的管道或少數的補習班網站做查詢,在效率與方便性都有待改善,【104教育資訊網】的成立就是希望創造出一個台灣最完整的課程查詢中心。
【104教育資訊網】規劃了電腦、語言、管理、航空、遊留學、國家考試及其他課程七大專區,網友可透過複式篩選,找出合適的課程與上課地點,篩選後的每一筆課程資料都包含了教育機構與課程名稱、開課時間、地址、費用等詳細資訊,課程介紹包括課程總表、分校查詢、上課環境、創辦人故事、講師陣容與上課地點電子地圖。網友並可線上留言給教育機構或推薦課程給朋友參考。
目前網站隨時提供超過10,000筆以上進修課程供查詢,已有800家教育機構登錄,除了進修課程查詢,網站另開闢了讀賣專區、網路教學、講座活動、認證專區、國家考試情報、講師名錄、自修園地、教育機構電話簿…等專區。1999年7月開站至今已吸引超過146萬人次瀏覽,並榮獲PC-Home 2000中文好站100、2000網際金像獎終身學習網站入圍肯定,另外也獲得數位時代、Money錢雜誌、第三波、自由時報、大成報、聯合晚報…等國內各大媒體陸續報導。
104心理網(1999.11成立)
圖:104心理網首頁http://www.104heart.com.tw/
對求職者而言,求職就職期間,除了需求大量且有效的就職職場資訊之外,尚有種種心理疑慮極待關切;對企業主體而言,除了大量的求才資料之外,其實更重視所聘用的人才是否具備產業該有的特質、適合企業本身的文化等等。有感於此,且為延伸104人力銀行所秉持的理念—提供人性化的人力資源服務管道,1999年11月,104心理網應運而生。
104心理網以和職場相關的各式心理測驗為主,使用者可藉由職業性向測驗、職場情境測驗、職場EQ測驗等專業測試找出個人的求職方向,亦可作為有志於各職場角色的有夢青年在進入職場前,試試本身戰鬥力。
此外網站內容另包括了提供使用者輕鬆檢視自己內心的「心靈探險」;提供補充心靈能量的勵志格言,以及振奮士氣的笑話集的「荒漠甘泉」;包含求職、人際、壓力管理、時間管理等等主題的小品文章,提供使用者從前人的經驗談中領悟智慧的管道的「考古筆記」等單元。
未來將發展更完整的職業相關測試,以提供求職者更多面向的求職評估。亦嚐試提供線上諮詢功能,以增加與使用者之間的互動。
104職感網(2000.1成立)
圖:104職感網首頁http://www.104sense.com.tw/
104職感網的推出,是提供「上班族所關心的種種資訊」的內容網站。上班族在104人力銀行找工作的同時,可以在職感網上找到求職面試該注意的事項;在職場上遇到人際的衝突,也可以在此尋求解答;此外像上班族不可缺少的健康議題、理財資訊、藝文情報等,亦透過和出版單位的合作,迅速且大量的在職感網上提供。透過職感網不斷更新的資訊,上班族不但可以豐富知識,增進競爭力,也可以獲取許多不同面向的資訊,盡情豐富生活視野。
首頁的每日主菜「七大專區」包括求職補帖、職場教戰、職感嗅覺、星心事典、減壓沙龍、書妝打扮及人物專訪七項。「大陸專區」的設立是因應西進大陸趨勢所闢,藉由書籍作者及投稿網友的經驗,對大陸有所認識。「連載區」是連載職感網最新推薦的新書,而「星探區」則是新進作家自行輸入創作,向出版社自我推薦的極佳管道。職感網並精采規劃了職務情報區,內容包括職務介紹、現身說法、薪資調查、職場私房書,協助人才順利就業。
104 CAFÉ (2000.4成立)
圖:104 CAFÉ首頁http://www.104cafe.com.tw/
104 CAFÉ社群網 :上班族專屬職場社群網站!
104CAFÉ社群網成立之目的,在於將上班族群對職場資訊的需求,轉移到社群的互動上,不僅希望滿足上班族對專業職場資訊的渴望,更提供人際關係互動的交流空間,透過話題以及文章的交流,分享職務上的工作經驗及心得,讓有興趣或剛加入職場的新鮮人,有學習成長的管道。
由於了解上班族對資訊的渴望,及對人際互動的強烈需求,104 CAFÉ提供上班族網友,在工作職場一個「個人化」的交流及互動空間。藉由104 CAFÉ,網友可以輕易獲得職場的相關資訊及情報,並可以在此抒發個人的工作情緒及壓力。104 CAFÉ 是一個老闆一定要看,員工一定要來的上班族網站!
MY CAFE提供「個人化的服務」
104 CAFÉ 的主要內容有「職場相關討論社群 (CAFE)」,其中包括「企業團體」、「職務類別」、「學校團體」、「SoHo兼職」、「進修認證」、「職場救援」、「另類休閒」等7大類不同屬性組成的社群。104CAFE內並提供「個人化的服務--MY CAFE」,會員可擁有自己的簽名網頁,提供網友間溝通的最佳自我介紹,也可讓CAFE成員蒐集自己所發表的文章,並可選擇自有的CAFE組合。各CAFÉ 的版主更可以針對自己創建的社群寫出專屬社群的版區規章、版主的話等社群介紹,更可以做社群內文章話題的管理,擁有社群成員的通訊錄…。特別值得一提的「搜尋功能」,讓網友以最快速度找到感興趣的CAFE、話題及發表人。
104易投網 (2000.6成立)
圖:104易投網首頁http://www.104poll.com.tw/
易投網提供線上問卷調查系統
易投網提供了一套上至政府機關、公司行號,下至普羅大眾皆可快速使用的線上問卷調查系統,不管是主管決策人員、市場開發人員、產品企劃人員,還是只是對市調有興趣的市井百姓,都可在易投網中,享受到快速的高優品質資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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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廣告網 (2000.8成立)
圖:104廣告網首頁http://www.104ad.com.tw/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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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辦公市 (2000.10成立)
圖:104辦公市首頁http://www.104market.com.tw/
「104辦公市」www.104 Market.com.tw 於 2000年10月正式成立,是針對廣大企業用戶推出的全新服務,提供使用者有別於傳統電話簿與搜尋引擎,更有效率的企業商務名錄及商務資訊交流、經驗分享、專業知識諮詢服務的企業服務網站。
如何使用104辦公市的強力資源
For 供應商
公司廣告頁形同一個強力業務員
於104辦公市可以為供應商強力曝光其服務項目及產品圖片。全國最大104人力銀行累積的數萬家客戶與線上的1萬家求才客戶,是供應商的潛在客戶。
廣告版面可依需求量身定作
供應商有權使用網站首頁之廣告版面強力曝光,或是各分類首頁之廣告版面作精準曝光。不論是公司形象或是商品促銷,都是絕佳銷售利器。
定期發送電子報
可隨時更新傳遞訊息於定期電子報,配合業務目標提出版面需求之申請。
For 採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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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條理分明的分類目錄,採購者可以快速鎖定需求,並透過友善的"線上留言"介面索取報價或告知廠商明確的需求,輕鬆解決找廠商、收集資料、詢價比價的繁複過程。
104HR CLUB (2000.10成立)
圖:104HR CLUB首頁http://www.104hr.com.tw
為加強對客戶廠商的服務,104設立了這個專屬於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者的社群網站-104HR CLUB,整體網站的規劃是朝向幫助這些人事人員減輕例行工作負擔、協助他們解決工作中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協助他們在這個專業領域成長。104 HR CLUB所有的單元可分以下四個類別:
(一)資訊&知識篇-提供HR相關資訊
網站中蒐羅了最新的職場新聞、課程及研討會訊息、HR專業知識、調查報告、專業文章、書籍、勞動法令查詢、福利制度規劃指導、HR聯誼會訊息等,這些資訊全都是與他們的工作以及專業知識的累積息息相關。
(二)工具篇-提供好用工具以幫助人事減低工作負擔
網站蒐集了人事常用的表格、管理辦法、內訓機構的查詢,甚至是網羅了HR相關網站,讓User不需再利用搜尋引擎,就能一次找到他們所需要的資訊。
(三)解惑篇-提供人事詢問工作難題
人事工作每天會面臨許多大大小小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答案,常常是書上找不到的,面臨這種無人可問的窘境時,本網站提供人事朋友在工作上所遇到的難題時,有一個發問的管道,除了有專業的駐站講師會協助解答之外,其他的同業朋友也會一起分享他們的工作經驗。
(四)交流篇-提供人事認識其他同業
104 HR CLUB提供認識其他HR同業的園地,只要成為交流族群的一員,就可以依產業別、地區別、個人專長選擇交流對象,並進而分享HR的工作經驗。
104HR CLUB並未限定104人力銀行的客戶才能參與,歡迎所有對人力資源管理有興趣的朋友加入。
4.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雖侷處台灣,但無論從營業收入、企業用戶數、求職者資料庫規模觀之,104人力銀行均已明顯領先任何一家大中華圈的人力資源網站,但如何強化104人力銀行在台灣之領導地位,從而實體建構104於大中華圈人力資源之領導地位,有賴以下計畫之執行,此亦為本次增資之主要目的。
(1)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A.將104人力銀行切割成120個專業人力銀行
104人力銀行對人力資源B2C的影響力: 104人力銀行每月新增五萬個求職者履歷表,在2001年三月已突破一百萬個求職者履歷表,已佔所有台灣950萬上班族之10.5%,或佔有在使用網路的300萬上班族之33%;若進一步從使用者資歷來分析,工作資歷達3年已上之專業工作者已超過35%,顯示更專業性的工作比重及服務方式將愈顯重要.
另外再從求職者的所在都會區加以分析,其他都會區的比重已達41%強, 更強調地區性的人力服務,將會是求職族群所必然要求的方向。
104人力銀行對人力資源B2B的影響力: 104人力銀行正以每月新增2000家新企業用戶的速度,形成對企業用戶的影響力,在2001年5月,企業用戶已突破三萬五千家,約佔台灣有效企業家數298,010之11.7%或所有590,000立案商家數之6%。
若從公司工作所在地加以分析,其他都會區的求才比重已達40%強,104必須以更在地的服務,來滿足企業用戶的服務要求.
因此,將目前104人力銀行依產業別,例如104半導體產業銀行,依職務別,例如104程式設計銀行,及依地區別,例如104高雄人力銀行,作垂直及專業分割,自然更能以分眾化之方式,鞏固104人力銀行於台灣未來發展的地位。
預估於2001年9月完成120個專業人力銀行切割作業後,104人力銀行與各產業公會、各地區縣市政府及大專院校之策略聯盟將更形徹底,達到完全阻絕新競爭者之切入點。
B.成立獵人頭部門(已於2001.4成立)
過去四年,於104人力銀行高階經理銀行登錄的求職者履歷表已累計5463筆,約佔所有登錄履歷者之 1 %,但若進一步將全職人才銀行中具有五年以上工作資歷之求職者,一併計算於高階經理銀行人才庫,成為符合獵人頭公司需求的合格人選時,則104人力銀行之人才資料庫中已有高達18.5%,約111,000求職者,得以成為任何獵人頭公司心目中最有價值的資產。此高階人才的數量是台灣任何從事獵人頭服務公司所無法加以比擬的,因此, 104人力銀行當然最有資格提供台灣企業所需要之獵人頭服務。
高階獵人頭服務除為104人力銀行帶來營業收入外,也將提升104人力銀行於台灣人力資源領域中更專業的品牌形象。
C.跨入兼職就業服務市場(已於2001.5成立)
根據統計,每年台灣兼職市場金額約為1.6億,本金額僅包括企業用戶市場,尚未含括家庭兼職市場,例如保姆、水電工或家教等自由業。因此,保守估算,台灣兼職市場之金額約為每年新台幣三至四億元之間。
由於104人力銀行在兼職市場之人才提供能力約佔本公司所有人才資料庫之15%,約有90,000個兼職人才,此外,104人力銀行並且每月以6,000個新兼職求職者登錄數增加,此新登錄之兼職求職者數約佔全台灣每月需求13,157之46%,表示104人力銀行擁有最強的兼職人才供應能力。
(2)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A.成立HR ASP服務(預計2002年6月全部上線)
就整個人力資源的運作中,人才招募僅是其中最原始的一環,其後尚包括面試、錄用、考核、升遷、薪資管理及教育訓練等各種人事作業。 除不到5%的大型企業有能力發展自身人事MIS系統外,絕大多數企業仍再使用傳統的人工作業模式,以維繫一家公司的人事運作,此讓經營者無法於第一時間透過MIS系統,即時掌握自身公司的最新人力資源數據。
市面上雖有一些套裝軟體或人力資源的ERP,試圖解決此類需求,但其缺點不是套裝軟體不具網路功能,即是無法因各公司的需求作彈性調整,故使用率並不普及。
104人力銀行有鑑於此,其HR ASP服務是以一收取會費之方式,提供中小企業使用網路化的人力ERP系統,其產品模組包括先結合104人力銀行的人才配對系統,繼則提供:
1.客戶端人才儲存、篩選及聯絡系統:(2001.3開始提供)
讓104人力銀行的企業用戶能隨時將配對履歷表儲存於企業端自身之資料庫,如此可更有效率的管理應徵者的資料。
2.面試測試系統: (2001.7開始提供)
由104人力銀行提供企業於面試時所使用之人格、性向及能力測試,讓企業主於面試時有更科學的分析工具。
3.升遷考核管理系統:(2002.3開始提供)
人員錄用後,其主管可隨時透過網路,於員工之績效卡上作評比,並且透過網路由104人力銀行中央系統代為計算考核分數,並自動代為計算出薪資表。
4.教育訓練系統:(已提供)
新進員工進入公司後,內部各種訓練或教材可網路化後提供予員工瀏覽,以達到隨時教育的功效。
B.104人力銀行於華人區之目標與計畫
經過四年的堅持,成功的塑造出104人力銀行於華人地區擁有最大規模的事實後,104人力銀行準備於2001年時,透過資金及策略投資的運用,將經營模式移植至二個主要華人地區:中國大陸及美國。
此一計畫的執行方式,將分為三階段實施:
a.邀請於中國大陸及美國市場具有影響力的入門網站,參與104人力銀行的經營投資陣容。
b.再與該公司一起至中國大陸投資既有人力資源網站,以便能立即擁有大陸經營團隊。
c.將104人力銀行之Know-how及各子網站的內容整合至該中國之人力網站上,以期能於半年間成為中國大陸內容最完整的職業生涯規畫網站,再藉由該入門網站的流量,短時間培養該中國人力網站的領導地位。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市場分析
(1)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由於企業招募一事相對於地域的特性要求特別明顯,因此本公司之銷售地區目前以台灣為主,大致之客戶銷售區域比例如下:
| 區域 | 客戶數 | 客戶比率 |
| 北部地區 | 28350 | 81% |
| 中部地區 | 3850 | 11% |
| 南部地區 | 2800 | 8% |
| 共計 | 35000 | 100% |
註:截至2001.5為止
(2)主要競爭對手
本公司目前主要的服務為「線上人力招募」,主要的競爭對手如下:
| 產品 | 應用領域 | 主要競爭者 |
| 線上人力招募 | 提供企業徵才及求職者,找工作的線上服務。 | 聯合報 中國時報 |
| 104教育資訊網 | 提供求職者,各種進修課程及認證課程之資訊查詢。 | 亞太教育網 |
| 104心理網 | 提供企業及求職者各種面試評鑑工具之租賃。 | 無 |
| 招募租賃軟體業務 | 提供企業同事管理履歷表及面試流程之軟體租賃業務。 | 無 |
註:由於仍有60%企業尚未使用線上人力招募,因此兩大報系仍為本公司主要競爭者.
(3)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之營業收入額為302,089仟元(含遞延收入),其市場佔有率如下:
單位:仟元
| 年度 | 傳統人事招募市場金額 | 104營業額 | 104所佔比例 |
| 87 | 7,000,000 | 51,654 | 0.7% |
| 88 | 7,000,000 | 128,510 | 1.8% |
| 89 | 7,000,000 | 302,089 | 4.3% |
佔台灣線上人事招募市場比率
單位:仟元
| 年度 | 台灣線上人事招募金額 | 104營業額 | 104所佔比率 |
| 87 | 70,000 | 51,654 | 74% |
| 88 | 160,000 | 128,510 | 80% |
| 89 | 340,000 | 302,089 | 89% |
據估計,台灣線上人力招募市場會以每年30%的成長速度,而增加的市場金額中有80%以上由本公司創造。
(4)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台灣之線上人力招募平均預計在未來5~10年間,會以30%的比率成長,其瓜分的市場主要來自於傳統報找分類廣告的萎縮。而本公司將佔有全部線上人力招募80%左右的市場佔有率。
B.獵人頭業務:
台灣之獵人頭平均每年佔有十億左右的市場值,由於,既有之獵人頭學者缺乏人才資料庫,本公司於2001年度正式開始此業務,預計可藉本公司之高階人才資料庫淤本年度開始佔有市場2.6%,並以每年平均1.5%左右速度增加市場佔有率。
C.兼職平均:台灣兼職仲介平均之金額,據估計在三億左右,除了本公司以外,目前並無領導品牌,因此,挾本公司之兼職人才資料庫之優勢,預計可從2001年度開始佔有市場之1%,並以每年增加約2%速度增加平均佔有率。
D.線上招募軟體租賃:
由於線上招募軟體可使線上求才公司在招募上更有效率及更方便,再加上以 租賃方式供企業適用,成本不高,本公司預計每年約有一億的市場金額,且無其他競爭者。
(5)營業目標
本公司(90)年度營業目標為370,000仟元,預計較(89)年度成長32%, 稅前淨額目標為129,500仟元。
(6)競爭利基
A.資料庫競爭之優勢:本公司龐大的企業用戶數及求職者資料庫所形成的優勢,不但確保求職者的使用滿意度及企業的忠誠度外,競爭者難以超越。
B.週邊服務性產品的完整性:配合職場需求,本公司在過去幾年所研發的職場週邊服務產品,如有獲利模式的:
104心理網的面試評鑑工具,
104教育資訊網的訓練情報系統;
與無獲利模式的:
104 HR的人事知識系統,
104職感網的職場知識庫;
都已累積相當數量的知識內容,一旦與線上招募服務系統整合後,將成為涵蓋面最完整的人事招募平台。
C.全面性的人才供應能力:本公司除了佔有市場80%的全職線上招募外,於90年度正式營運的獵人頭服務及兼職市場服務,可滿足企業各級人才的需求,更鞏固本公司在人力供應面的地位。
D.完整的技術Know-how:本公司的技術團隊在經過五年線上招募系統的經驗累積後,除成功的開發先上招募租賃軟體外,更賦予本公司正式製作大型人事ERP軟體的能力,本公司一旦利用此ERP系統,將本公司所有產品整合在一塊後,將成為企業人事單位的人事全方位整合服務供應商,對於客戶的忠誠度將更加穩固。
(7)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有利因素
A.線上人力招募方式所提的經濟性及效益性已被90%曾使用過網路求才的企業公認是最具未來性的招募方式,在網路普及化的程度與日俱增的趨使下,很顯然的,網路求才求職已是現在及未來的主流。
B.由於104人力銀行已是台灣最強大的招募品牌,具與企業客戶間維持相當有效率及務實的印象,有助於本公司在新產品的推廣。
C.無形的品牌資產及影響力,賦予本公司有更有利的地位與有關連的產業作資源整合或策略聯盟。
D.已達經濟規模的資料庫,不但創造了競爭者難以超越的門檻,更提供了本公司在台灣少數俱有作資料庫加值運用的公司之一。
E.長時間累積的技術,全力培養了本公司進入設計大型整合性軟體的能力。
F.過去三年來,企業使用報紙與線上招募的比值,已從100%比0%,上升為60%比39%,除表示接受度被肯定外,仍有很大的市調開發空間。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從中大型企業客戶轉成小型企業:
經過3年的努力,台灣的中大型企業有相當高比例已成為本公司客戶,如竹科有98%是本公司客戶,而台灣1000大企業約有75%是本公司客戶,因此本公司的客戶群必須往小型企業發展。
因應措施:
a.因小型企業用人數是較少,因此將本公司的服務方式從一個月調整成兩個禮拜,並調整收費;但獲利率不變。
b.成立中南部辦公室,以更接近小型企業。
c.針對中大型企業加速發展高附加價值,如心理評鑑工具、人事招募軟體及人事薪資系統之租賃業務。
d.加速發展本公司所擁有之資料庫附加價值開發。
B.面對台商外移大陸所產生之業務量影響
a.投資設立大陸子公司,並在未來的兩年內,成為台商台幹需求之供應中心,因為這些台商在台的母公司都是本公司的客戶,在台幹人才的尋求上,仍以本公司為主要選擇。
b.利用大陸子公司整合大陸地區之台灣人士(俗稱台勞),進一步建立本公司在供應大陸地區外商及中資企業的幹部需求。
c.利用台商的工作機會迅速創造本公司在大陸的當地籍人士資料庫。
2.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重要用途:人力媒介。
- 產製過程:不適用。
3.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本公司係從事資訊服務業,非屬製造業,故無主要原料。
4.最近三年度毛利率重大變化說明:不適用。
5.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進貨:本公司係屬資訊服務業,不適用。
(2)銷貨:由於本公司客戶數量眾多,客戶數已突破35,000家,惟單一客戶交易金額皆不重大,佔營業收入比例極微小,故不予列示。
6.最近三年度生產量值:本公司係屬資訊服務業,無生產行為,故不適用。
7.最近三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產品項目 | 87年度 | 88年度 | 89年度 |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線上求才廣告收入 | 註 | 45,096 | 註 | 116,349 | 註 | 273,484 |
| 線上教育資訊服務收入 | 註 | - | 註 | 266 | 註 | 3,118 |
| 線上一般廣告收入 | 註 | - | 註 | 118 | 註 | 8,357 |
| 其他 | 註 | - | 註 | - | 註 | 612 |
| 總 計 | 45,096 | 116,733 | 285,571 |
註:本公司係從事資訊服務業,非製造業,故不適用。
(三)最近三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 88年度 | 89年度 | 90年6月20日 | ||
| 員 工 人 數 | 主管 | 9 | 31 | 33 |
| 線上服務人員 | 20 | 48 | 44 | |
| 一般員工 | 48 | 110 | 122 | |
| 合計 | 77 | 189 | 199 | |
| 平均年齡 | 27 | 27 | 28 | |
| 平均在職年資 | 10個月 | 11個月 | 一年三個月 | |
| 學 歷 | 研究所 | 3 | 7 | 7 |
| 大專/大學 | 64 | 162 | 170 | |
| 高中/職 | 9 | 19 | 21 | |
| 高中/職以下 | 1 | 1 | 1 |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本公司為經營網路相關業務之公司,非屬製造業,故無環境污染問題。
1.污染設施設置之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說明:不適用。
2.防治污染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3.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不適用。
4.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處分之總額,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不適用。
5.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其盈餘,競爭地位之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三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不適用。
(五)勞資關係
1.員工福利措施
(1)公司辦理之福利措施:
A.勞工保險
B.全民健保金
C.生日假
D.完善的員工紅利配股辦法
E.每年調薪
F.年節禮金/禮品
G.生日禮金
H.婚喪喜慶津貼
(2)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按創立時資本提撥百分之五,每月營業額撥 0.15% 以及自員工薪津內扣0.5% 做為職工福利委員會基金。
(3)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之福利措施:
A.社團活動
B.員工健康檢查
C.尾牙康樂活動
D.急難救助
E.旅遊
F.電影欣賞
2.退休制度
本公司依勞基法訂定職工退休辦法, 適用於所有不定期契約人員, 退休金給與標準如下:
(1)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2)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3)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前六個月之平均工資。
3.勞資協議情形:本公司成立至今資方皆很重視勞工權益,故勞資關係一向良好和諧。
4.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無
5.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因勞資糾紛所遭受損失之估計金額及因應措施:無
6.爭訟事件及勞資間關係尚須協調之情事:無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一)自有資產
1.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固定資產:
89年12月31日
| 固定資產名稱 | 數量 | 取得年月 | 原始成本 | 重估增值 | 未折減餘額 | 利用狀況 | 保險情形 | 設定擔保及權利受限制之其他情事 | ||
| 本公司使用部門 | 出租 | 閒置 | ||||||||
| 新店市寶中路6樓 土地 房屋 車位 | 101.29平方公尺 678.82平方公尺 104.90平方公尺 | 89.05.25 89.05.25 89.05.25 | 17,117 21,064 2,823 | - - - | 17,117 20,823 2,777 | 人力開發、資訊工程處 | 無 | 無 | 已投保火險 | 業經提供予銀行作為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擔保 |
| 新店市寶中路10樓 土地 房屋 車位 | 100.49平方公尺 674.26平方公尺 157.34平方公尺 | 89.09.08 89.09.08 89.09.08 | 25,081 10,468 4,349 | - - - | 25,081 10,417 4,328 | 總經理室、管理部、行銷部、財務部等 | 無 | 無 | 已投保火險 | 業經提供予銀行作為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擔保 |
2.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無
(二)租賃資產
1.資本租賃(達實收資本額之10%或一億元以上者):無
2.營業租賃(每年租金達伍佰萬元以上者):無
(三)最近三年度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名稱 | 取得日期 | 購價(註) | 賣方 | 關係 |
| 新店市寶中路辦公室及車位 | 89. 5.25 | 41,973 | 啟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新店市寶中路辦公室及車位 | 89. 9. 8 | 40,193 | 乙原實業有限公司 | 無 |
註:係合約買賣總價款。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無
(四)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三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不適用。
三、轉投資事業:無。
四、重要契約:無。
五、營運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訴訟或非訟事件:
1.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2.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持股比例達10%以上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3.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10%以上股東,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10%以上大股東,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對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三)其他:無
參、營業及資金運用計劃
一、營業計劃
(一)上年度(89)營業報告書
1.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於全體員工齊心合力共同努力之下,依公司之營業計劃執行,茲將八十九年度之營運情形說明如下:
(1)八十九年度營業淨收入共計285,571仟元,稅前純益達67,387仟元。
(2)八十九年度業務產品屬性及營業比重:
| 產 品 項 目 | 營業比重 |
| 線上求才廣告收入 | 95.77% |
| 線上教育資訊服務收入 | 1.09% |
| 線上一般廣告收入 | 2.93% |
| 其他 | 0.21% |
| 總 計 | 100.00% |
2.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八十九年 | ||
| 預 算 數 | 實 際 數 | 比較百分比% | |
| 營業收入 | 280,000 | 285,571 | 101.99% |
| 營業費用 | 210,000 | 218,144 | 103.88% |
| 營業利益 | 70,000 | 67,427 | 96.32% |
| 稅前純益 | 67,000 | 67,387 | 100.58% |
| 所得稅費用 | 16,750 | 16,925 | 101.04% |
| 稅後純益 | 50,250 | 50,462 | 100.42% |
3.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88年度 | 89年度 | |
| 財 務 收 支 | 營業利益 | 18,576 | 67,427 |
| 營業外收支淨額 | 557 | ( 40) | |
| 稅前淨利 | 19,133 | 67,387 | |
| 稅後淨利 | 13,861 | 50,462 | |
| 獲 利 能 力 | 資產報酬率% | 23.79 | 35.04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92.99 | 127.53 | |
| 純益率% | 11.87 | 17.67 | |
| 每股盈餘(元) | 27.72 | 100.92 |
4.研究發展狀況:本公司主要為提供網路人力資源資訊服務公司,研發團隊除致力於新網站的建置與網頁設計外,另致力於相關新興業務的開發與設立。
(二) 本(90)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1.營業方針及主要產銷政策
(1)在產品的發展上,持續朝向高附加價值的產品發展。
如:獵人頭及心理評鑑工具。
(2)在新客戶的開拓上,持續朝向中小型客戶的開發。
(3)運用台商的影響力,加速累積本公司在大陸的資料庫。
(4)在鞏固客戶的忠誠度上,整合本公司現有的各項服務商品,成為一套完整的HR ERP軟體,讓用戶容易使用,並阻絕競爭者。
(5)善用本公司之資料庫,作為附加價值的運用。
如:104易投網,104辦公市網
2.營業目標
本公司(90)年度營業目標為370,000仟元,預計較(89)年度成長29.56%,稅前淨額目標為129,500仟元。
(三)90年度銷售計劃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主要產品 | 銷售額 | 比重 |
| 線上求才廣告收入 | 350,000 | 94.6% |
| 線上教育資訊服務收入 | 7,000 | 1.9% |
| 線上一般廣告收入 | 11,000 | 3% |
| 其 他 | 2,000 | 0.5% |
(四)90年度收支及盈餘預算: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預計損益表 | 全年預算 | % |
| 營業收入 | 370,000 | 100% |
| 營業費用 | 240,000 | 65% |
| 營業利益 | 130,000 | 35% |
| 稅前損益 | 129,500 | 35% |
(五) 預計處分或取得不動產或長期投資計劃
1.預計將於一年內之處分不動產或長期投資:無。
2.預計於一年內取得之不動產或長期投資資料:無。
二、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分析
(一)前次現金增資計劃分析:不適用
(二)本次增資計劃分析:
1.資金來源:
(1)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95,000仟元
(2)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500,000股,每股預計發行價格新
台幣壹拾元整,募集總金額95,000仟元。
2.本次計劃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1)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案經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各計劃內容及決議事項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增資認購亦採合法可行方式為之。另使用過本公司網路求才媒介之企業及求職者數量,每年均呈倍數成長,資料庫軟硬體之更新及投資 人事薪資管理系統 (HR ASP),在增加服務之附加價值及加強服務深度及廣度方面,應屬可行;在償還借款方面,各該借款皆確實存在,且無不得提前清償之約定,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應屬可行。
(2)必要性
更新資料庫軟硬體
本公司現行的系統架構已行之有年,提供本公司在發展初期各項服務所需的軟硬體服務,並且於這幾年先後完成了線路備援,主機負載平衡,分散式資料庫服務等,但有鑒於公司的發展,已由草創的階段跨入發展的階段,未來在服務的深度與廣度將會愈來愈龐大與複雜,現有之系統運作預期將無法滿足未來發展之計劃腳步,為了繼續提供更好的服務,我們計劃於後續的年度內編列相關的預算,於現有的系統上進行相關的更新開發與調整。
投資人事薪資管理系統 (HR ASP)
台灣的企業約有70%尚未使用人事薪資自動化系統,而是使用類似Excel的工具處理日常人事薪資業務,極度無效率,其主要原因為,一般人事薪資自動化系統之價錢非一般公司負擔得起,因此由本公司針對其超過35,000家之企業用戶設計一套適合多數企業使用的人事薪資自動化系統,並以租賃的方式提供企業使用,將可同時間替企業解決其提昇效率及降低成本兩項需求。
償還銀行貸款,改善財務結構
就本公司目前財務結構而言,負債比率偏高,因此償還貸款以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週轉資金確有其必要性。
(3)合理性
更新資料庫軟硬體
A.目前公司所使用的資料庫系統由於配合開發初期的規模及需求,採用MS-SQL為主資料庫。但由於近年來求職者與求才公司資料的成長日趨龐大,且為了公司將來的發展(如CRM,ERP等),現有之MS-SQL可能無法負荷如此龐大數量的運作,故擬改採Oracle或db2等大型的資料庫系統,作為未來發展之穩定的資料庫平台。
B.現有104人力銀行服務網站改版:提供更多更精準的媒合服務,俾使求職者及求才公司能夠得到更具有價值的求才求職人員資料。
C.資料安全性考量:有鑑於東科大火所引發的資料安全問題,在評估資料的安全政策時,除了資料備份外,資料的異地備援也將是一個重要課題。由於公司所提供的服務以資料為主,與一般銷售有形商品的公司不同,故萬一本地端的資料提供服務發生問題時,需考量如何在最快的時間內,於他地重建現有的商業邏輯服務,所以資料異地備援也將列入長期發展的計劃之一。
D.前端網際網路開發平台移轉:為使將來系統運作的效率,能有更優異的表現,我們也將評估前端web server的部份由現有的服務機制,轉換至其他開發平台,運用較為先進的技術(如oracle 9i application server,linux),建構更有效率的前端服務。
E.現有人員之相關素質提昇與訓練:為配合相關系統之更動,現有資訊人員的教育訓練必須有一定程度的配合,才能確保其運作及管理在一定的標準,故人員的訓練也將是重點課題之一。
為了配合上述計劃的進行,需要有相關的軟硬體採購及顧問規劃諮詢的需求,本公司將於後續年度中陸續投入相關建置,預定完成後能在公司的各項發展計劃中提供絕對的幫助,除了滿足求職求才服務外,並且希望能利用現有之龐大資料庫,提供企劃人員相關統計與分析資訊之所需,並且確保系統在未來擴大服務地區所帶來更大的資訊流量,能夠具有一個穩定有效率且具有前瞻發展性的資訊系統平台。
投資人事薪資管理系統(HR ASP)
預料於2002年6月完成後,若以每月增加30名企業用戶開始租賃本軟體來計算,預計第一年即可為本公司創造約11,700仟元之營業收入,若以本公司35,000家企業用戶之10%成為本軟體用戶為營業目標來計算,則其潛在市場大小為每年達210,000仟元的軟體租賃收入。
償還銀行貸款
預計償還銀行貸款可減少利息支出2,965仟元,且現金增資後本公司現金及銀行存款平均餘額將提高,可滿足因營收高成長所產生之流動資金需求,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應為合理。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85年 | 86年 | 87年 | 88年 | 89年 | ||
| 流動資產 | 811 | 4,566 | 25,121 | 69,485 | 95,745 | |
| 固定資產 | 919 | 1,237 | 5,015 | 11,000 | 113,557 |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1,504 | |
| 其他資產 | 250 | 1,121 | 2,897 | 3,002 | 2,806 | |
| 流動 負債 | 分配前 | 556 | 3,164 | 25,056 | 61,650 | 125,818 |
| 分配後 | 未分配 | 未分配 | 未分配 | 76,650 | 170,818 | |
| 長期負債 | - | - | - | - | 28,991 | |
| 其他負債 | - | - | - | - | 1,504 | |
| 股 本 | 1,500 | 1,500 | 5,000 | 5,000 | 5,000 | |
| 資 本 公 積 | - | - | - | - | - | |
| 保留 盈餘 | 分配前 | ( 76) | 2,260 | 2,976 | 16,837 | 52,299 |
| 分配後 | 未分配 | 未分配 | 未分配 | 1,837 | 7,299 | |
| 資產總額 | 1,980 | 6,924 | 33,032 | 83,487 | 213,612 | |
| 負債 總額 | 分配前 | 556 | 3,164 | 25,056 | 61,650 | 156,313 |
| 分配後 | 未分配 | 未分配 | 未分配 | 76,650 | 201,313 | |
| 股東權 益總額 | 分配前 | 1,424 | 3,760 | 7,976 | 21,837 | 57,299 |
| 分配後 | 未分配 | 未分配 | 未分配 | 6,837 | 12,299 |
註:本公司85及86年度財務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簡明損益表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85年 | 86年 | 87年 | 88年 | 89年 | ||
| 營業收入 | 817 | 11,727 | 45,096 | 116,733 | 285,571 | |
| 營業毛利 | 817 | 11,727 | 45,096 | 116,733 | 285,571 | |
| 營業損益 | (10) | 3,137 | 921 | 18,576 | 67,427 | |
| 利息收入 | 11 | 25 | 179 | 557 | 1,171 | |
| 利息費用 | - | - | - | - | 1,260 | |
| 稅前(損)益 | (1) | 3,162 | 1,021 | 19,133 | 67,387 | |
| 稅後(損)益 | (1) | 2,336 | 717 | 13,861 | 50,462 | |
| 每股盈餘(元) | 追溯前 | 註2 | 註2 | 註2 | 2,772.29 | 100.92 |
| 追溯後(註3) | 註2 | 註2 | 註2 | 27.72 | 100.92 |
註1:本公司85及86年度財務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本公司民國87年7月以前之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故不適用。
註3:係依本公司民國89年3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之股票分割案追溯調整。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改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依據精算報告認列退休金負債,惟此項退休金處理之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三)會計師查核意見
最近五年度簽証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簽証會計師姓名 | 更換會計師原因 | 查核意見 |
| 85 | - | - | - |
| 86 | - | - | - |
| 87 |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楊明珠 | - | 無保留意見 |
| 88 |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楊明珠 | - | 無保留意見 |
| 89 |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楊明珠、連忠政 | 公開發行 | 無保留意見 |
註:本公司85及86年度之財務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於87年度起始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
(四)財務分析
| 年度 分析項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85 | 86 | 87 | 88 | 89 | |||
|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8.09 | 45.70 | 75.85 | 73.84 | 72.88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154.92 | 304.04 | 159.03 | 198.52 | 75.99 | ||
| 償債 能力 | 流動比率% | 145.75 | 144.30 | 100.26 | 112.71 | 76.10 | |
| 速動比率% | 145.75 | 144.30 | 100.26 | 112.71 | 76.10 | ||
| 利息保障倍數(倍)(註1) | - | - | - | - | 54.51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 | - | 14.70 | 8.65 | 8.64 | |
| 平均收現日數 | - | - | 25 | 42 | 4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 | - | - | - | - | ||
| 平均售貨日數 | - | - | - | - | -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1.78 | 10.88 | 14.43 | 14.58 | 4.59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83 | 2.63 | 2.26 | 2.00 | 1.92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0.06) | 52.47 | 3.59 | 23.79 | 35.04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0.08) | 90.13 | 12.21 | 92.99 | 127.53 | ||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營業利益 | (0.69) | 209.12 | 18.41 | 371.52 | 1,348.55 | |
| 稅前純益 | (0.04) | 210.81 | 20.41 | 382.66 | 1,347.73 | ||
| 純益率(%) | (0.07) | 19.92 | 1.59 | 11.87 | 17.67 | ||
| 每股盈餘(元) | 追溯前 | 註3 | 註3 | 註3 | 2,772.29 | 100.92 | |
| 追溯後(註2) | 註3 | 註3 | 註3 | 27.72 | 100.92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4.74 | 185.91 | 66.15 | 68.85 | 66.78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61 | 382.31 | 366.32 | 445.33 | 107.30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74 | 144.58 | 182.16 | 166.99 | 71.53 | ||
| 槓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7.67 | 1.07 | 16.56 | 2.80 | 2.05 |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1.02 |
註1:本公司85及86年度之財務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係依本公司民國89年3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之股票分割案追溯調整。
註3:本公司民國87年7月以前之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故不適用。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1.最近兩年度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89 年 度 | 88 年 度 | 增 (減) 變 動 | 說 明 | |||
| 金 額 | %(註1) | 金 額 | %(註1) | 金 額 | %(註2)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7,541 | 22 | 50,112 | 60 | ( 2,571) | ( 5) | 略。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36,574 | 17 | 18,836 | 22 | 17,738 | 94 | 主要係業務規模成長所致。 |
| 其他流動資產 | 11,630 | 6 | 537 | 1 | 11,093 | 2,066 | 主要係預付租金及預付廣告費大幅增加所致。 |
| 固定資產淨額 | 113,557 | 53 | 11,000 | 13 | 102,557 | 932 | 主要係本期購置辦公室及車位,以及增添網路設備等所致。 |
| 無形資產 | 1,504 | 1 | - | - | 1,504 | - | 主要係本期依據精算報告認列遞延退休金成本所致。 |
| 其他資產 | 2,806 | 1 | 3,002 | 4 | ( 196) | ( 7) | 略。 |
| 短期借款 | 10,000 | 5 | - | - | 10,000 | - | 主要係本期因業務規模成長使營運資金需求增加而借入短期借款支應所致。 |
| 應付票據 | 27,045 | 13 | 9,898 | 12 | 17,147 | 173 | 主要係公司配合業務成長,增加各項媒體之廣告支出致應付票據大幅增加。 |
| 應付所得稅 | 17,537 | 8 | 3,245 | 4 | 14,292 | 440 | 主要係因本期獲利成長致應付所得稅大幅增加。 |
| 應付費用 | 31,606 | 15 | 29,455 | 35 | 2,151 | 7 | 略。 |
| 預收款項 | 34,853 | 16 | 18,335 | 22 | 16,518 | 90 | 主要係因業務量成長,使應遞延之收入亦隨之大幅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動負債 | 4,777 | 2 | 717 | 1 | 4,060 | 566 | 主要係本期購入網路設備之應付設備款、代扣員工所得稅產生之代收款,及應付營業稅增加所致。 |
| 長期借款 | 28,991 | 13 | - | - | 28,991 | - | 主要係本期為購置辦公室及車位而增加長期借款所致 |
| 其他負債 | 1,504 | 1 | - | - | 1,504 | - | 主要係本期依據精算報告認列應計退休金負債所致。 |
| 股本 | 5,000 | 2 | 5,000 | 6 | - | - | 略。 |
| 保留盈餘 | 52,299 | 25 | 16,837 | 20 | 35,462 | 211 | 係因本期獲利增加所致。 |
註1:%指該科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2:%指以前一年度為100%所計算之變動比率。
2.最近兩年度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89 年 度 | 88 年 度 | 增 (減) 變 動 | 說 明 | |||
| 金 額 | %(註1) | 金 額 | %(註1) | 金 額 | %(註2) | ||
| 營業收入淨額 | 285,571 | 100 | 116,733 | 100 | 168,838 | 145 | 主要係因網路求職求才市場需求增加,加上公司市場品碑良好,致業務量大幅成長。 |
| 營 業 費 用 | ( 218,144) | ( 76) | ( 98,157) | ( 84) | ( 119,987) | 122 | 主要係本期因業務量大幅成長而增加客服人員,而相關之郵電費及宣傳廣告支出亦隨之大幅增加所致。 |
| 營 業 淨 利 | 67,427 | 24 | 18,576 | 16 | 48,851 | 263 | 主要係本期業務大幅成長暨營業費用控制得宜,致營業淨利較上期增加。 |
| 非 營 業 收 入 | 1,220 | - | 557 | - | 663 | 119 | 主要係本期平均銀行存款餘額增加,致利息收入較上期增加。 |
| 非 營 業 支 出 | ( 1,260) | - | - | - | ( 1,260) | - | 主要係因本期向銀行借款以支應大額資本支出之利息費用所致。 |
| 繼續營業部門稅 前淨利 | 67,387 | 24 | 19,133 | 16 | 48,254 | 252 | 綜上所述,本期之稅前淨利較上期大幅增加。 |
註1:%指該科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2:%指以前一年度為100%所計算之變動比率。
二、財務報表
(一)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54頁至78頁。
(二)本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不適用。
(三)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不適用。
(四)發行人申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五)最近三年度財務預測達成情形:不適用。
三、財務狀況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無。
(二)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無。
(三)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重大資本支出及其資金來源之檢討與分析: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 計劃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預期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89年度 | 90年度 | 91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 | 94年度 | ||||
| 購置辦公室 | 營運資金及銀行借款 | 89.05.25 89.09.08 | $ 82,166 | $82,166 | $ - | $ - | $ - | $ - | $ - |
| 轉投資 | 營運資金及現金增資 | 90.12.31 | 159,000 | - | 159,000 | - | - | - | - |
| 購置電腦軟硬體設備 | 營運資金及現金增資 | 92.12.31 | 60,000 | -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 |
(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預計可增加之產銷量、值及毛利:不適用。
其他效益說明:A.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加強員工士氣,提昇工作效率,降低員工流動率,每年可節省租金約786仟元。
B.透過轉投資策略聯盟公司,建立密切業務關係以創造更高之利潤。
C.提昇服務品質與增加市場競爭力,並建立良好品牌形象,以確保領先地位。
2.流動性分析
(1)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 年 度 項 目 | 89 年度(%) | 88 年度(%) | 增(減)比例% |
| 現金流量比率 | 66.78% | 68.85% | ( 3.01%)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7.30% | 445.33% | ( 75.91%)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71.53% | 166.99% | ( 57.17%)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主要係因本期購置固定資產支出較上期大幅增加,致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上期降低。
現金再投資比率:主要係本期購置固定資產支出較上期大幅增加,且因公司獲利穩定成長,於本期發放現金股利,而上期無此情形,致使現金再投資比率較上期為低。
(2)未來一年現金流量性分析
| 期初現金餘額 (1) |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淨現 | 預 計 全 年 |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金 流 量(2) | 現金流出量(3) | (1)+(2)‑(3)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47,541 | 72,699 | 221,074 | (100,834) | - | - |
本公司擬於民國9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以支應現金之不足。
3.經營結果分析
(1)經營結果比較分析
| 年度 項目 | 89年度 | 88年度 | 增(減)金額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285,571 | 116,733 | 168,838 | 145.00 |
| 營業費用 | ( 218,144) | ( 98,157) | 119,987 | 122.00 |
| 營業淨利 | 67,427 | 18,576 | 48,851 | 263.00 |
| 營業外收入 | 1,220 | 557 | 663 | 119.00 |
| 營業外支出 | ( 1,260) | - | 1,260 |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67,387 | 19,133 | 48,254 | 252.00 |
| 所得稅費用 | ( 16,925) | ( 5,272) | 11,653 | 221.00 |
| 本期淨利 | 50,462 | 13,861 | 36,601 | 264.00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營業收入增加,主要係因網路求職求才市場需求增加,加上公司市場口碑良好,致業務量大幅成長。
2.營業費用增加,主要係八十九年度因業務量大幅成長而增加客服人員,而與業務相關之郵電費及宣傳廣告支出亦隨之大幅增加所致。
3.營業外支出增加,主要係本期向銀行借款以支大額資本支出之利息費用所致。
4.所得稅費用增加,主要係因本期業務量大幅成長暨營業費用控制得宜,獲利較上期增加所致。
(2)營業毛利變動分析:不適用。
(四)匯率變動對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由於本公司提供服務及收款之客戶主要係在台灣地區,雖有極少數客戶自國外匯入款項,惟其匯率變動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極微。
(五)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8條應揭露之事項:不適用。
(六)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發生公司法第185條情事應揭露之事項:無。
(七)期後事項:無。
(八)其他:無。
四、合併發行新股:不適用。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 47,541 | 22 | $ 50,112 | 60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四(四)) | $ 10,000 | 5 | $ - | - | |
| 112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二及四(二)) | 7,909 | 4 | 5,177 | 6 | 2120 | 應付票據 | 27,045 | 13 | 9,898 | 12 | |
| 114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及四(二)) | 28,665 | 13 | 13,659 | 16 | 2160 |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八)) | 17,537 | 8 | 3,245 | 4 | |
| 1280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八)) | 11,630 | 6 | 537 | 1 | 2170 | 應付費用 | 31,606 | 15 | 29,455 | 35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5,745 | 45 | 69,485 | 83 | 2260 | 預收款項 | 34,853 | 16 | 18,335 | 22 | |
| 固定資產(附註二、四(三)及六) | 2280 | 其他流動負債 | 4,777 | 2 | 717 | 1 | ||||||
| 成本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25,818 | 59 | 61,650 | 74 | ||||||
| 1501 | 土地 | 42,198 | 20 | - | - | 長期負債 | ||||||
| 1521 | 房屋及建築 | 43,823 | 20 | - | - | 2420 | 長期借款(附註四(五)) | 28,991 | 13 | - | - | |
| 1544 | 電腦通訊設備 | 27,852 | 13 | 8,756 | 10 | 其他負債 | ||||||
| 1561 | 辦公設備 | 4,802 | 2 | 2,542 | 3 | 281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1,504 | 1 | - | - | |
| 1631 | 租賃改良 | 2,543 | 1 | 2,371 | 3 | 2XXX | 負債總計 | 156,313 | 73 | 61,650 | 74 | |
| 1681 | 其他設備 | 1,605 | 1 | 910 | 1 | 股東權益 | ||||||
| 15XY | 成本及重估增值 | 122,823 | 57 | 14,579 | 17 | 股本 | ||||||
| 15X9 | 減:累計折舊 | ( 10,412) | ( 5) | ( 3,579) | ( 4) | 3110 |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六)) | 5,000 | 2 | 5,000 | 6 | |
| 1670 |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1,146 | 1 | - | - | 保留盈餘(附註四(七)) | ||||||
| 15XX | 固定資產淨額 | 113,557 | 53 | 11,000 | 13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684 | 1 | 753 | 1 | |
| 無形資產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0,615 | 24 | 16,084 | 19 | ||||||
| 1770 |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二及四(十)) | 1,504 | 1 | - | - | 3XXX | 股東權益總計 | 57,299 | 27 | 21,837 | 26 | |
| 其他資產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 |||||||||||
| 1820 | 存出保證金 | 832 | - | 914 | 1 | |||||||
| 1830 | 遞延費用 | 1,974 | 1 | 2,088 | 3 | |||||||
| 18XX | 其他資產合計 | 2,806 | 1 | 3,002 | 4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213,612 | 100 | $ 83,487 | 100 | 1XXX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213,612 | 100 | $ 83,487 | 100 |
| 4610 | 勞務收入(附註二) | $ 285,571 | 100 | $ 116,733 | 100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151,193) | ( 53) | ( 66,207) | ( 57) | |
| 6200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 66,951) | ( 23) | ( 31,950) | ( 27)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218,144) | ( 76) | ( 98,157) | ( 84) | |
| 6900 | 營業淨利 | 67,427 | 24 | 18,576 | 16 | |
| 營業外收入 | ||||||
| 7110 | 利息收入 | 1,171 | - | 557 | - | |
| 7480 | 什項收入 | 49 | - | - | - | |
| 7100 | 營業外收入合計 | 1,220 | - | 557 | - | |
| 營業外支出 | ||||||
| 7510 | 利息費用 | ( 1,260) | - | - | - | |
| 7500 | 營業外支出合計 | ( 1,260) | - | - | - | |
| 7900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67,387 | 24 | 19,133 | 16 | |
| 8110 |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及四(八)) | ( 16,925) | ( 6) | ( 5,272) | ( 4) | |
| 9600 | 本期淨利 | $ 50,462 | 18 | $ 13,861 | 12 | |
| 普通股每股盈餘(附註四(九)) | ||||||
| 9750 | 本期淨利 | $ 100.92 | $ 27.72 |
| 88 年 度 | ||||||||||||||||
| 88年1月1日餘額 | $ 5,000 | $ - | $ 2,976 | $ 7,976 | ||||||||||||
| 盈餘指撥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753 | ( | 753 | ) | - | ||||||||||
| 88年度淨利 | - | - | 13,861 | 13,861 | ||||||||||||
| 88年12月31日餘額 | $ 5,000 | $ 753 | $ 16,084 | $ 21,837 | ||||||||||||
| 89 年 度 | ||||||||||||||||
| 89年1月1日餘額 | $ 5,000 | $ 753 | $ 16,084 | $ 21,837 | ||||||||||||
| 盈餘指撥分配 | ||||||||||||||||
| 以前年度溢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 | - | ( | 455 | ) | 455 | -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1,386 | ( | 1,386 | ) | - | ||||||||||
| 提列員工紅利 | - | - | ( | 145 | ) | ( | 145 | ) | ||||||||
| 提列股東股息 | - | - | ( | 500 | ) | ( | 500 | ) | ||||||||
| 提列股東紅利 | - | - | ( | 14,355 | ) | ( | 14,355 | ) | ||||||||
| 89年度淨利 | - | - | 50,462 | 50,462 | ||||||||||||
| 89年12月31日餘額 | $ 5,000 | $ 1,684 | $ 50,615 | $ 57,299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淨利 | $ 50,462 | $ 13,861 | |
| 調整項目 | |||
| 呆帳損失 | 6,660 | 2,020 | |
| 折舊費用 | 6,833 | 2,456 | |
| 各項攤提 | 1,395 | 1,200 | |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 |||
| 應收票據 | ( 2,732) | ( 4,026) | |
| 應收帳款 | ( 21,666) | ( 10,694)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9,414) | 1,486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1,679) | ( 453) | |
| 應付票據 | 17,147 | 5,532 | |
| 應付所得稅 | 14,292 | 1,851 | |
| 應付費用 | 2,151 | 16,870 | |
| 預收款項 | 16,518 | 11,777 | |
| 其他流動負債 | 3,316 | 564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83,283 | 42,444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購置固定資產 | ( 109,390) | ( 8,442) | |
| 其他資產增加 | ( 1,199) | ( 1,305)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10,589) | ( 9,747) |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發放員工及股東紅利 | ( 15,000) | - | |
| 短期借款增加 | 10,000 | - | |
| 長期借款增加 | 29,735 | - | |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4,735 |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 | ( 2,571) | 32,697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0,112 | 17,415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47,541 | $ 50,112 |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4,288 | $ 2,355 | |
| 本期支付利息 | $ 1,260 | $ - |
一 零 四 資 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89年及88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公司沿革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原名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係依中華民國公司法於民國82年10月30日登記設立,嗣於民國89年8月變更名稱為現名,主要係從事電腦網路就業服務、教育資訊服務、辦公用品資訊服務及廣告之代理設計及顧問等相關業務。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備抵呆帳
依資產負債表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之。
(二)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按取得成本入帳,對於購建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之有關利息支出並予以資本化。重大之增置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支出列為當期費用。
2.固定資產出售時,其成本及累計折舊均自帳上沖銷,所產生之處分資產損益,列為當期損益;其出售固定資產利益減除所得稅後之餘額,並於當期轉列資本公積。
3.折舊按估計經濟耐用年限加計一年殘值,採平均法計提。如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除房屋及建築為3~55年外,餘為3~7年。
(三)所 得 稅
1.本公司所得稅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2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及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而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據其所屬資產負債科目性質或預期實現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2.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當期費用。
3.對於以前年度所得稅溢、低估數,列為當年度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
(四)退休金計劃
1.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凡符合一定年齡及服務年資之退休員工,由本公司支付退休金。
2.本公司以民國89年12月31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並於該日之資產負債表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8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規定揭露。
3.本公司對於員工退休辦法之會計處理,將自民國90年度起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8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辦理,按精算師精算之金額提列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等之攤銷數。
(五)收入及成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無。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 金
民國88年12月31日之定期存款係於一年內到期,其年利率為4.8%~4.85%。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三)固定資產
(四)短期借款
(五)長期借款
(六)普通股股本
1.本公司於民國89年3月14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將股票面額由每股1,000元變更為每股10元。
2.截至民國89年及8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及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500,000股及5,000股,每股面額分別為新台幣10元及1,000元。
(七)保留盈餘
1.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該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或已達實收資本額50%得以其半數撥充資本外,不得使用之。
2.依本公司修正前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就派付10%股息後之餘額依股東紅利90%,員工紅利5%及董監酬勞5%分派之。另,依民國89年3月14日修正後之章程規定,係就派付10%股息後之餘額依股東紅利99%及員工紅利1%分派之。惟本公司復於民國89年7月20日修改章程之規定,就派付10%股息後之餘額按下列比例分派之:
(1) 員工紅利6~12%。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
(3) 股東紅利則就其餘額依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息紅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是以上列預計本公司股東於分配89年度盈餘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尚須調整股利或盈餘分配日前,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可能產生之各項可扣抵稅額。
(八)所 得 稅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88年度。
(九)普通股每股盈餘
(十)退 休 金
-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其退休時前六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平均工資之計算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辦理)。
-
本公司於民國89年12月31日依財務準則公報第18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以該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依據精算報告計算結果,民國89年12月31日應計退休金負債與退休基金提撥狀況之調節列示如下:
五、關係人交易
六、質押之資產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其他
1.本公司估計非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2.長期借款係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資產負債表日台灣銀行基本放款利率為準。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產業別資訊
本公司主要係從電腦網路資訊服務相關業務,屬單一產業公司,故無需揭露產業別資訊。
(二)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89及88年度均無國外營運部門。
(三)外銷銷貨資訊
本公司民國89及88年度均無外銷銷貨收入達損益表收入金額10%以上者。
(四)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89及88年度均無占損益表收入金額10%以上者之客戶。
(以下空白)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現金(附註四) | $ 50,112,007 | 60 | $ 17,415,283 | 53 | 應付票據 | $ 9,897,575 | 12 | $ 4,365,938 | 13 | |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 | 5,177,498 | 6 | 1,151,606 | 3 |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 | 3,244,713 | 4 | 1,393,829 | 4 | |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 | 13,658,968 | 16 | 4,984,082 | 15 | 應付費用 | 29,454,642 | 35 | 12,585,043 | 38 | |
| 其他流動資產 | 536,587 | 1 | 1,569,967 | 5 | 預收款項 | 18,335,326 | 22 | 6,557,817 | 20 | |
| 流動資產合計 | 69,485,060 | 83 | 25,120,938 | 76 | 其他流動負債 | 716,724 | 1 | 153,467 | 1 | |
| 固定資產(附註四) | 流動負債合計 | 61,648,980 | 74 | 25,056,094 | 76 | |||||
| 成本 | 14,579,353 | 17 | 6,137,655 | 18 | 負債總計 | 61,648,980 | 74 | 25,056,094 | 76 | |
| 累計折舊 | ( 3,579,308) | ( 4) | ( 1,123,084) | ( 3) | 股東權益 | |||||
| 固定資產合計 | 11,000,045 | 13 | 5,014,571 | 15 |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 | 5,000,000 | 6 | 5,000,000 | 15 | |
| 其他資產 | 保留盈餘(附註四) | |||||||||
| 存出保證金 | 914,200 | 1 | 714,400 | 2 | 法定盈餘公積 | 753,213 | 1 | - | - | |
| 未攤銷費用 | 2,087,287 | 3 | 2,182,344 | 7 | 未分配盈餘 | 16,084,399 | 19 | 2,976,159 | 9 | |
| 其他資產合計 | 3,001,487 | 4 | 2,896,744 | 9 | 股東權益總計 | 21,837,612 | 26 | 7,976,159 | 24 | |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六) | ||||||||||
| 資產總計 | $ 83,486,592 | 100 | $ 33,032,253 | 100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83,486,592 | 100 | $ 33,032,253 | 100 |
| 營業收入 | $ 116,733,384 | 100 | $ 45,096,333 | 100 | |
| 營業費用 | ( 98,157,194) | ( 84) | ( 44,175,725) | ( 98) | |
| 營業淨利 | 18,576,190 | 16 | 920,608 | 2 | |
| 營業外收支淨額 | 556,885 | - | 99,927 | - | |
| 稅前淨利 | 19,133,075 | 16 | 1,020,535 | 2 | |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 | ( 5,271,622) | ( 4) | ( 303,878) | - | |
| 本期淨利 | $ 13,861,453 | 12 | $ 716,657 | 2 |
(以下空白)
| 87 年 度 | ||||||||||||||||
| 87年1月1日餘額 | $ 1,500,000 | $ - | $ 2,259,502 | $ 3,759,502 | ||||||||||||
| 現金增資 | 3,500,000 | - | - | 3,500,000 | ||||||||||||
| 87年度淨利 | - | - | 716,657 | 716,657 | ||||||||||||
| 87年12月31日餘額 | $ 5,000,000 | $ - | $ 2,976,159 | $ 7,976,159 | ||||||||||||
| 88 年 度 | ||||||||||||||||
| 88年1月1日餘額 | $ 5,000,000 | $ - | $ 2,976,159 | $ 7,976,159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753,213 | ( | 753,213 | ) | - | ||||||||||
| 88年度淨利 | - | - | 13,861,453 | 13,861,453 | ||||||||||||
| 88年12月31日餘額 | $ 5,000,000 | $ 753,213 | $ 16,084,399 | $ 21,837,612 |
(以下空白)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淨利 | $ 13,861,453 | $ 716,657 | |
| 調整項目 | |||
| 呆帳損失 | 2,019,540 | - | |
| 折舊費用 | 2,456,224 | 814,126 | |
| 各項攤提 | 1,199,869 | 853,701 | |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 |||
| 應收票據 | ( 4,025,892) | ( 1,151,606) | |
| 應收帳款 | ( 10,694,426) | ( 4,984,082) | |
| 其他流動資產 | 1,033,380 | ( 1,565,758) | |
| 應付票據 | 5,531,637 | 4,355,553 | |
| 應付所得稅 | 1,850,884 | 567,621 | |
| 應付費用 | 16,869,599 | 10,366,066 | |
| 預收款項 | 11,777,509 | 6,557,817 |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 563,257 | 45,028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2,443,034 | 16,575,123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購置固定資產 | ( 8,441,698) | ( 4,592,167) | |
| 其他資產增加 | ( 1,304,612) | ( 2,629,160)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9,746,310) | ( 7,221,327) | |
| 理財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現金增資 | - | 3,500,000 | |
| 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3,500,000 | |
| 本期現金增加 | 32,696,724 | 12,853,796 | |
| 期初現金餘額 | 17,415,283 | 4,561,487 | |
| 期末現金餘額 | $ 50,112,007 | $ 17,415,283 |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2,355,389 | $ 1,254,914 |
扶 華 國 際 市 場 開 發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88年及87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元
一、組織沿革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中華民國公司法於民國82年10月30日登記設立,主要係從事電腦網路就業服務、教育資訊服務及廣告之代理設計及顧問等相關業務。
二、會計政策
(一)備抵呆帳
依資產負債表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之。
(二)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按取得成本入帳,對於購建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之有關利息支出並予以資本化。重大之增置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支出列為當期費用。
2.固定資產出售時,其成本及累計折舊均自帳上沖銷,所產生之處分資產損益,列為當期損益;其出售固定資產利益減除所得稅後之餘額,並於當期轉列資本公積。
3.折舊按估計經濟耐用年限加計一年殘值,採平均法計提。如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為3~5年。
(三)所 得 稅
1.本公司所得稅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2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及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而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據其所屬資產負債科目性質或預期實現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2.對於以前年度所得稅溢、低估數,列為當年度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
(四)收入及成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三、會計原則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無。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民國88年及87年12月31日之定期存款係於一年內到期,其年利率分別為4.8%~4.85%及5.3%~5.45%。
(四)普通股股本
1.本公司於民國87年7月31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以每股1,000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500股,該增資案業已於民國87年9月9日向經濟部辦妥變更登記。
2.截至民國88年及87年12月31日,本公司額定股數及流通在外股數均為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00元。
(五)保留盈餘
1.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該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或已達實收資本額50%得以其半數撥充資本外,不得使用之。
2.依本公司修正前之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就派付10%股息後之餘額依股東紅利90%,員工紅利5%及董監酬勞5%分派之。另,依民國89年3月14日修正後之章程規定,係就派付10%股息後之餘額依股東紅利99%及員工紅利1%分派之。
4.截至民國88年12月31日止股東可扣抵稅額餘額為$2,606,612,佔87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比率為18.55%。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息紅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是以本公司股東於分配88年度盈餘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尚須調整股利或盈餘分配日前,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可能產生之各項可扣抵稅額。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87年度。
五、關係人交易
六、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七、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89年5月2日與啟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購買新店市寶中路土地、辦公室及車位買賣合約供作辦公營業使用,其合約總價計$41,972,576 (含稅)。
(以下空白)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審查意見)及目前改善情形:
| 年度 | 會計師建議意見摘錄 | 目前改善情形 |
| 88年 | 訂定各項事宜核決權限表 | 已改善 |
| 應建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 | 已改善 | |
| 傳票應確實由製票人簽章,並經適當核准簽章後,始能入帳 | 已改善 | |
| 各項原始憑證於核准支付後應予註銷 | 已改善 | |
| 費用支出應設立費用報銷單據 | 已改善 | |
| 公司財產應予投保,以保障財產安全 | 已改善 | |
| 建立財產目錄,並定期盤點清查 | 已改善 | |
| 應設立固定資產採購及報廢程序 | 已改善 | |
| 員工薪資調整作業應有正式書面核准程序 | 已改善 | |
| 宜盡速設置定額零用金制度並設定支出限額,以強化現金管理控制並簡化帳務處理程序 | 已改善 | |
| 應設立銀行帳戶別明細帳且依交易性質、金額序時入帳,並定期編製銀行往來調節表 | 已改善 | |
| 逾期帳款應積極催收管理,並取具認列呆帳損失相關稅務憑證 | 已改善 | |
| 客戶業務承接作業流程應予分工並分層核准 | 已改善 | |
| 網頁廣告委託單應與求才委託單分開保管及序號使用 | 已改善 | |
| 89年 | 公司財產投保金額應予提高,以保障財產安全 | 同意依據辦理 |
二、 委託經證期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三、 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不適用。
四、 律師法律意見書:不適用。
五、 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81頁。
六、 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證期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係首次補辦公開發行。
七、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證期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不適用。
八、 最近五年度辦理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及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情形:無。
九、 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不適用。
十、 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現金增資新股或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不適用。
十一、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案件檢查表
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補辦股票公開發行並募集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0元,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會計師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覆核,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複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意見,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案件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 致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
中華民國 九十 年 六 月二十六日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一、重要決議
(一)最近兩年度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重要決議事項,以及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含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及盈餘分配表)﹕詳第83至99頁。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詳第100至105頁。
(三)背書保證辦法:詳第106至108頁。
(四)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詳第109至110頁。
(五)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詳第111至113頁。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辦法:詳第114頁。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
(一)公司章程:詳第115至117頁。
(二)相關法規:詳第118至121頁。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八十八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 間: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十時。
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 席:股東七人,全體出席。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顧 蘊 祥
一、主席報告:出席股東已達法定人數,宣佈開會。
二、承認事項:
承認事項一:
案由:謹造具八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八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已造具完竣,謹提請 承認。
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承認事項二:
案由:八十七年度盈餘,提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八十七年度稅後淨利5,274,315元,除依法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527,432元外,尚有可分配盈餘4,746,883元,因公司營運需要,暫不分配。
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顧 蘊 祥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八十九年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時 間: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時。
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 席:股東七人,全體出席。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顧 蘊 祥
一、主席宣佈開會:如儀。
二、主席致詞:略
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變更營業項目案,提請公決。
決議:通過。
(二)修定章程第二、第五、第六、第二十、第二十二條案,提請公決。
決議:通過。
四、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顧 蘊 祥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修正前 | 修正後 |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下: (一)國內外市場推廣營銷研究顧問業務。 (二)企業管理之診斷、諮詢、分析等顧問業務(會計師業務除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除外)。 (三)廣告之代理設計及顧問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四)公關事務之規劃諮詢顧問業務。 (五)J304011圖書出版業。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下: (一)國內外市場推廣營銷研究顧問業務。 (二)企業管理之診斷、諮詢、分析等顧問業務(會計師業務除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除外)。 (三)廣告之代理設計及顧問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四)公關事務之規劃諮詢顧問業務。 (五)J304011圖書出版業。 (六)I701011就業服務業。 |
|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分為伍仟股,每股新台幣壹仟元,全額發行。 |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分為伍拾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行。 |
| 第六條:本公司實際發行股份為伍仟股,計新台幣伍佰萬元整。 | 第六條:本公司實際發行股份為伍拾萬股,計新台幣伍佰萬元整。 |
| 第二十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歷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左: (一)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 (二)員工紅利百分之五。 (三)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五。 | 第二十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歷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左: (一)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九。 (二)員工紅利百分之一。 |
| 第二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 第二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八十九年度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 間: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二時
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 席:股東七人,全體出席。
主 席:楊 基 寬 記錄:顧 蘊 祥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一)八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八十八年度決算報告書。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八十八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提請承認案。
說 明:本公司八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等表冊業經會計師及監察人審查完竣,茲依法提出於股東會請求承認。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八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提請承認案。
說 明:本公司八十八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已編製完如附表。
決 議:照案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八十八年度股東股息及股東紅利分配,提請討論案。
說 明: 擬訂定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六日至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分配基準日為民國八十九八月十日,發放日為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一日。
決 議:照案通過。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
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八十八年度
| 本期稅後淨利 | 13,861,453 | |||
| 減:法定公積 | ( 1,386,145) | |||
| 12,475,308 | ||||
| 加:期初盈餘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2,222,946 | |||
| 調整86及87年度法定公積提列數 | 455,597 | 2,678,543 | ||
| 15,153,851 | ||||
| 盈餘分配 | ||||
| 股東股息(5,000,000*10%) | ( 500,000) | |||
| 股東紅利(A+B)*99% | ( 14,355,000) | A | ||
| 員工紅利(A+B)*1% | ( 145,000) | B | ( 15,000,000)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153,851 |
附註: 上述盈餘分配優先分配屬八十八年度之盈餘,若有不足再依序分配八十七年度及八十六年度之盈餘。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十九年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時 間: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十時。
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 席:股東七人,全體出席。
主席:楊 基 寬 記錄:顧 蘊 祥
一、主席宣佈開會:如儀。
二、主席致詞:略
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更名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請公決。
決議:通過。
(二)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變更營業項目案,提請公決。
決議:通過。
(三)修定章程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十一、第二十、第二十二條案,提請公決。
決議:通過。
四、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顧 蘊 祥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修正前 | 修正後 |
|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扶華國際市場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下: (一)國內外市場推廣營銷研究顧問業務。 (二)企業管理之診斷、諮詢、分析等顧問業務(會計師業務除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除外)。 (三)廣告之代理設計及顧問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四)公關事務之規劃諮詢顧問業務。 (五)J304011圖書出版業。 (六)I701011就業服務業。 |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左: (一)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二)F109010圖書批發業。 (三)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四)F209010書籍、文具零售業。 (五)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六)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七)I103010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九)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十)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十一)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十二)I701011就業服務業。 (十三)IZ12010人力派遣業。 (十四)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十五)J303010雜誌業。 (十六)J304010圖書出版業。 (十七)JB01010展覽服務業。 |
|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分為伍拾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行。 | 第五條:本公司就業務上之需要得為對外背書保證及轉投資其他事業,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之限制。 |
| 第六條:本公司實際發行股份為伍拾萬股,計新台幣伍佰萬元整。 |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分為伍拾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行。 |
|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一股東而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者,其超過部份以九折計算其表決權。 |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一股東而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者,其超過部份以九九折計算其表決權。 |
| 第二十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歷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左: (一)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九。 (二)員工紅利百分之一。 | 第二十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歷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下: (一)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二)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三)其餘依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 |
| 第二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 第二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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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年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一、時 間: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時。
二、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席:出席股東九人(連同委託出席),所代表之股數計伍拾萬股,佔本公司發行總股數百分之百。
主席:陳 志 揚 記錄:顧 蘊 祥
三、主席宣佈開會
四、主席報告:(略)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擬修改章程案,提請公決。
說明:本公司因業務需要,擬修改章程第六、第二十二條,詳如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決議:照案通過。
六、選舉事項:
案由:擬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說明:為配合本公司營運需要,擬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決議:選舉結果:楊基寬、陳志揚、蘇宏文等三人當選董事,顧蘊祥當選為監察人。
七、臨時動議:(略)
八、散會。
主 席:陳 志 揚
記 錄:顧 蘊 祥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修正前 | 修正後 |
|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整,分為伍拾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行。 |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億元整,分為參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得分次發行。 |
| 第二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 第二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四資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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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議事錄
時 間:九十年五月四日下午二時
地 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 席:全體董事。
主 席:楊 基 寬 記錄:陳 志 揚
一、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決算報告,提請 討論案。
說明: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自結資產負債表、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等決算表,業經編製完竣,提請 討論。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並於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再提請監察人審查及提報股東會承認。
(第二案)
案由: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討論案。
說明: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擬如附表(附件一)所示,提請 討論。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並於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再提報股東會承認。
(第三案)
案由: 現金增資及自願公開發行,提請 討論案。
說明: 1.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及進行資料庫軟體升級,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次因進行資料庫軟體升級而發行新股之部份,擬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申請投資抵減,投資計劃書詳附件二。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以下同)95,000,000元,發行記名普通股9,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面額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百分之十五,即1,42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計8,075,000股則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員工與原股東未認購者及認購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擬訂定認股基準日為90年7月22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自90年7月18日至90年7月22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擬暫定為90年7月30日,原股東繳款日暫定為90年7月23日至90年7月27日,倘因故變動,請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5.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案擬與自願公開發行案併向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申辦之。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 本公司財務作業規範,提請 討論案。
說明: 擬制定「書面會計制度」、「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等財務作業規範如附件三,提請 討論。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 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排除,提請 討論案。
說明: 1.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取得股東常會之許可。
2.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楊基寬在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兼任負責人、董事陳志揚在集美投資有限公司及宇為投資有限公司兼任負責人及董事蘇宏文在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兼任律師等職務之競業禁止。
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由: 本公司申請股票止櫃,提請 討論案。
說明: 為配合公司永續經營發展之目標,提高公司之商譽,以及響應政府資本大眾化之政策,擬於自願公開行後,於適當時機送件申請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七案)
案由: 召集本公司九十年度股東常會,提請 討論案。
說明: 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擬訂於90年6月7日上午十時整假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召開九十年度股東常會,主要議案如下:
1.八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3.辦理現金增資及自願公開發行之議案。
4.本公司財務作業管理辦法承認案。
5.解除本公司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其他議案。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四、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陳 志 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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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議事錄
時 間:九十年六月五日上午十時
地 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 席:全體董事。
主 席:楊 基 寬 記錄:陳 志 揚
一、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決算報告,敬請 承認案。
說明: 本公司於九十年五月四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八十九年度資產負債表、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等決算表,業經會計師修正審查竣事,敬請 承認。送請監察人審查後,並提報股東會承認。
決議: 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明: 本公司於五月四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盈餘分配案經會計師查核後修正如下,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50,461,459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153,851元,合計可分配盈餘為50,615,310元,擬分配如下:
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計5,046,146元。
2.股東股息年息一分,計500,000元。
3.員工紅利,計2,670,000元。
4.股東紅利,計41,830,000元。
5.本年度不提撥董、監事酬勞。
6.決議:全體董事照案通過。
散 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陳 志 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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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度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地 點:本公司十樓大會議室
出 席:出席股東及代理人共480,000股,佔本公司發行股數總數500,000股之96%。
主 席:楊董事長 基寬 記錄:顧蘊祥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一)八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八十九年度決算報告。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 謹造具本公司八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案。
說 明: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業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楊明珠、連忠政會計師及監察人查核完竣,茲將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提請承認。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案。
說 明: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表已擬具如附表。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財務作業管理辦法,提請承認案。
說 明:制定本公司「書面會計制度」、「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等財務作業管理辦法,提請承認。
決 議:照案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現金增資及自願公開發行,提請討論案。
說 明:1.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及進行資料庫軟體升級,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次因進行資料庫軟體升級而發行新股之部份,擬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申請投資抵減。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以下同)95,000,000元,發行記名普通股9,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面額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百分之十五,即1,42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計8,075,000股則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員工與原股東未認購者及認購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擬訂定認股基準日為90年7月22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自90年7月18日至90年7月22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擬暫定為90年7月30日,原股東繳款日暫定為90年7月23日至90年7月27日,倘因故變動,請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5.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案擬與自願公開行案併向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申辦之。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提請 討論案。
說 明:為配合公司永續經營發展之目標,提高公司之商譽,以及響應政府資本大眾化之政策,擬於自願公開行後,於適當時機送件申請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公司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其競業禁止之解除,提請 討論案。
說 明:1.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取得股東會之許可。
2.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楊基寬在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兼任負責人、董事陳志揚在集美投資有限公司及宇為投資有限公司兼任負責人及董事蘇宏文在宏茂國際法律事務所兼任律師等職務之競業禁止。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 由:提高額定資本額為三億,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提請 討論案。
說 明: 本公司於89年8月14日之股東臨時會中已決議修章提高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參億元,惟當時因未辦理增資發行新股,致變更登記尚未完成,擬於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時一併變更之。
決 議:照案通過。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
主 席:楊 基 寬
記 錄:顧 蘊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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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表
民國八十九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小 計 | 合 計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153,851 | ||
| 加:本年度稅後淨利 | 50,461,459 | ||
| 可供分配盈餘 | 50,615,310 |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註1) | ($ 5,046,146) | ||
| 分配項目:(註2)(註3) | |||
| 股東股息@1元 | ( 500,000) | ||
| 股東紅利-現金94% | ( 41,830,000) | ||
| 員工紅利-現金6% | ( 2,670,000) | ( 50,046,146)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569,164 |
註1: 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方式及比例,應依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註2 本次所分配之盈餘均係89年度之盈餘。
註3: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就派付10%股息後之餘額按下列比例分派之:
(1) 員工紅利6~12%。
(2)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
(3) 股東紅利則就其餘額依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註4: 本公司無依法令、章程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須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或其他調整項目情形。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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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一、目的:
為加強資產管理及達到充份公開揭露之目的,特訂定本處理程序。
二、定義:
本處理程序所稱資產,係指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國內受益憑證、海外共同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等)、不動產及其他固定資產。
三、取得資產評估及作業程序:
(一)各項資產之取得,其金額在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下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超過新台幣壹仟萬元者,另須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二)有關資產取得之評估,屬不動產及其他固定資產由各單位事先擬定資本支出計劃,進行可行性評估後,送財務部編列資本支出預算並依據計劃內容執行及控制;屬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者則由執行單位進行可行性評估後方得為之。
(三)資產中之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均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予以合理評價,並應提列適當之跌價損失準備,各種有價證券憑證均應由財務部列冊登記後存放保管箱。
(四)各項股權投資及轉換公司債如屬原始認股或認購者,應於被投資公司依公司法得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日起三十日內,取得以本公司為投資人之有價證券,如係受讓取得者,應即辦理權益過戶手續。
(五)若取得符合本程序規定應公告申報標準者之有價證券應依本要點第八點辦理。
(六)若取得符合本程序應公告條件規定者之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應依本要點第八點辦理。
(七)資產取得後,應依「資產管理辦法」登記、管理及使用。
四、處分資產評估及作業程序:
(一)各項資產之處分,其金額在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下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超過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者,另須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二)有關資產處分之評估,屬不動產者由使用單位填列申請表或專案簽呈,述明處分原因、處分方式等,經核准後方得為之。屬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者,則由執行單位評估後方得為之。
(三)若處分符合本程序規定應公告申報標準者之有價證券投資,應依本要點第八點辦理。
(四)若處分符合本程序應公告條件規定者之不動產或固定資產,應依本要點第八點辦理。
五、交易條件之決定程序: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除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者外,如符合本程序規定應公告申報標準者,應先經董事會同意或事後追認;其屬於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情事者,應先報經股東會同意。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者暨未符合本處理程序第七項應公告申報標準之資產者,由董事長授權各執行單位辦理。
六、執行單位:
本公司有關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之執行單位為財務部;不動產暨其他固定資產之執行單位則為使用部門及相關權責單位。
七、公告申報程序︰
(一)公告條件: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除下列情形者外,其每筆交易金額或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之金額;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累積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依本程序規定逐一公告申報。
(1)買賣公債、海內外基金
(2)於海內外集中交易市場或櫃檯買賣中心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但買賣屬母子公司或關係企業之有價證券者,不在此限。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4)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實質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5)以自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以公司預計投入之金額為計算基準)
(二)公告時間及內容:
1.本公司於海內外集中交易市場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母子公司或關係企業之有價證券,達本程序應公告申報之標準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就下列事項逐一公告,並檢附相關資料向證期會申報及抄送相關單位。
(1)證券名稱。
(2)交易日期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處分損失或利益。(取得有價證券者免列)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6)迄目前為止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
(7)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2.本公司以自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應辦理並公告下列重大契約之內容:
(1)契約種類。
(2)事實發生日。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訖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5)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自地委建者免列,另鑑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
(6)取得具體目的。
3.本公司除前二項以外所為之資產買賣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就下項事項逐一公告,並檢附相關資料向證期會申報、抄送相關單位。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2)事實發生日。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交易之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5)交易之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7)預計處分損失或利益。(取得資產者免列)。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免列)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免列)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八、資產鑑價程序:
(一)若取得或處分符合本程序規定應公告申報標準者之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除向政府機構取得、自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者外,應先洽請專業鑑價機構鑑價出具鑑價報告,並按下列規定辦理。
1.鑑定價格種類應以正常價格為原則,如屬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應註明是否符合土地估價技術規範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規定。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通知公司監察人及提下次股東會報告,未來交易條件變更者,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鑑價報告並應分別評估正常價格及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之結果,且逐一列示限定或特定之條件及目前是否符合該條件,暨與正常價格差異之原因與合理性,並明確表示該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是否足以作為買賣價格之參考。
2.如鑑價機構之鑑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請簽證會計師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第十三條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所稱鑑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係以交易金額為基準。
3.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鑑價機構鑑價:如二家以上鑑價機構之鑑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者,應請簽證會計師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第十三條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4.契約成立日前鑑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由原鑑價機構出具意見書補正之。
5.除採用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外,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或前開(2)、(3)之簽證會計師意見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週內取得,並補正公告原交易金額及鑑價結果,如有前開(2)、(3)情形者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後申報。
6.鑑價機構如出具「時值勘估報告」、「估價報告書」等以替代鑑價報告者,其記載內容仍應符合前開鑑價報告應行記載事項之規定。
7.公開發行公司所洽請之鑑價機構及其鑑價人員應與交易當事人無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訂之關係人或為實質關係人之情事者。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除下列情形外,應先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依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由簽證會計師就前開財務報表所顯示之每股淨值與交易價格之差異出具意見書,如每股淨值與交易價格差距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簽證會計師尚應依審計準則第二十號第十三條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所稱標的公司每股淨值與交易價格之差距以交易金額為基準。
1.於集中交易市場或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
2.買賣開放式之國內受益憑證或海外共同基金。
3.原始認股(包括設立認股及現金增資認股)。
4.取得或處分標的公司為符合上市(櫃)前股權分散而辦理公開銷售之有價證券。
5.買賣債券。
(三)本公司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者,得以法院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替代鑑價報告或簽證會計師意見。
九、投資範圍及額度:
(一)本公司除取得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外,尚得投資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及有價證券,其額度之限制分別如下:
1.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之總額不得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2.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
3.投資各別有價證券之限額,不得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二)本公司之各子公司除取得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外,尚得投資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及有價證券,其額度之限制分別如下:
1.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之總額不得逾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2.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逾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
3.投資各別有價證券之限額,不得逾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除合建契約外,應依本會所訂「公開發行公司向關係人購買不動產處理要點」規定辦理申報,且應編製自預訂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其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為之,並應提報下次股東會報告;交易金額達本要點第七點規定之標準者,並應辦理公告。
(二)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三)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達本要點第七點所訂應公告申報標準,且其交易對象為實質關係人者,應將公告內容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並提股東會報告。
(四)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亦應依第八點規定辦理。
(五)子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取得或處分資產達本要點第七點所訂應公告申報標準者,本公司亦應辦理公告、申報及抄送事宜。
(六)本處理程序,若有未盡合宜及適用上發生疑義時,悉依有關法令辦理,法令未有規定者,由本公司董事會討論裁決之。
(七)本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之,並提股東會報告,其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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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一、目的:
本公司為加強辦理背書保證之財務管理及降低經營風險,爰訂定作業程序以資遵循。
二、背書保證之對象:
(一)本公司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二)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四)對本公司直接或經由其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三、本作業程序所稱背書及保證範圍如下:
(一)融資背書保證:
1.客票貼現融資。
2.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3.為本公司融資之目的而另開立票據予非金融事業作擔保者。
(二)關稅背書保證,係指為本公司或他公司有關關稅事項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三)其他背書保證,係指無法歸類列入前二項之之背書或保證事項。
本公司提供動產或不動產為他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質權、抵押權者,亦應依本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四、背書保證之額度:
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累積金額不得超過被背書保證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以較低者為準。
五、背書保證之決策及授權層級:
(一)各部門因業務需要必須辦理保證或票據背書時,應先提經董事會核准;但為配合時效需要,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決行,事後再報經董事會追認之,並將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報請股東會備查。
(二)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若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第四條規定之背書保證額度之必要時,則必須先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及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具名聯保後始得為之,並應修正本作業程序,提報股東會追認之;股東會不同意時,應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消除超限部份。
六、背書保證辦理程序: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時,財務部門應逐項審核被背書保證公司之資格、額度是否符合本作業程序之規定及有無已達應公告申報標準之情事,並應分析及評估背書保證之風險且作成記錄,必要時並應取得擔保品。於敘明相關背書保證內容、原因及風險評估結果呈報董事長核准後提董事會討論同意後為之;如其在規定之授權額度內.則由董事長核決之。
(二)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時,應建立備查簿。背書保證經董事會同意或董事長核決後,除依規定程序申請鈴印外,並應將承諾擔保事項、被背書保證企業之名稱、風險評估結果、背書保證金額、取得擔保品內容及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與日期等,詳予登載備查。
(三)財務部門應就每月所發生及註銷之保證事項編製明細表.俾控制追蹤及辦理公告申報,並應按季評估及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及提供簽證會計師相關資料。
七、 若背書保證對象原符合第二條規定而嗣後不符規定,或背書保證金額因據以計算限額之基礎變動致超過所訂額度時,對該對象背書保證金額或超限部份應於合約所訂期限屆滿時消除,或由財務部門訂定計畫經董事長核准後於一定期限內全部消除,並報告於董事會。
八、印鑑章保管及程序:
本公司以向經濟部申請登記之公司印鑑為背書保證之專用印鑑章,該印鑑由專人保管,應依公司作業程序始得鈴印或簽發票據,印鑑保管人變更時應報經董事會同意。空白票據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
九、辦理公告申報之時限及標準:
(一)每月十日前應將上月份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併同營業額於規定期限內按月公告.並檢附公告報紙向證期會申報。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辦理背書保證金額達下列標準之一時,財務部門應即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辦理公告申報並輸入股市觀測站﹝若為海外子公司則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七日內為之﹞:
1.背書保證之總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二十以上者。
3.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金額、長期投資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4.因業務關係對企業背書保證,其累積背書保證金額超過最近一年度與其業務往來交易總額者。
5.依前開第二、三款辦理公告申報後,對同一對象再辦理背書保證,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者。
(三)前二項公告申報之資料應抄送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及台北市、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十、辦理公告申報內容:
(一)背書保證總額達第九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之標準時.應公告下列事項:
1.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之公司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之額度、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及原因。
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二)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第九條第二項第二至五款規定之標準時,應公告下列事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之額度、原背書保證之金額、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及原因。
2.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
3.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
4.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或日期。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因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本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十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上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應提報股東會備查。
十二、本公司之子公司若因業務需要,擬辦理對外背書保證時,應比照本公司訂定辦理。
子公司並應於每月五日前將上月份辦理背書保證之金額、對象及期限等向本公司申報,惟如達第九條第二項所訂之標準時,則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俾便辦理公告申報。
十三、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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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一、本公司為應業務需要並符合公司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有關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均需依照本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之。
二、貸放對象:
本公司資金貸放對象(以下簡稱借款人),限於有業務交易行為且有資金融通之必要之法人或團體。
三、貸放限額:
本公司資金貸放總額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百分之十,每一借款人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資本額百分之五十為限。
四、貸放期間:
資金貸放期限,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如因需要得於貸放案到期前辦妥展期手續,並以一次為限。
五、計息方式:
依照本公司准予貸放當月第一日之銀行短期放款基本利率加百分之一為準,每月計息一次。
六、貸放程序:
(一)申請:
借款人向本公司申請資金貸放時,應向本公司財務部出具申請書或公函,詳述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二)徵信:
1.初次借款者,借款人應提供基本資料及財務資料,供本公司財務部轉送總經理室法務辦理徵信作業。
2.再次借款者,每年辦理徵信調查一次,如為重大案件,則視實際需要,每半年徵信一次。
3.若借款人財務狀良好,且年度財務報表已請會計師辦妥融資簽證,則可參閱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簽報貸放案。
(三)貸款核定:
1.經徵信調查或評估後,如借款人信用評核欠佳,或借款用途不當不擬貸放者,法務經辦人員應將婉拒理由轉送財務部,於簽奉核定後,儘速答覆借款人。
2.經徵信調查或評估後,如借款人信用評核良好,且借款用途正當,法務經辦人員應填具徵信報告及意見,擬具貸放條件,逐級呈董事長審核,提報董事會決議。
3.借款案件經奉核定後,財務部應儘速函告借款人,詳述本公司借款條件,包括額度、期限、利率、擔保品及保證人等。
(四)簽約對保:
1.貸放案件經辦人員依核定條件填具貸款契約書辦理簽約手續。
2.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於約據上簽章後,經辦人員應辦理對保手續。
(五)擔保品權利設定:
借款人如提供擔保品,則應辦理質權或抵押權設定手續,以確保本公司債權。
(六)保險:
擔保品除土地及有價證券外,均應投保,如為車輛應投保全險,保險金額以不低於擔保品抵押值為原則,保單上應加註以本公司為受益人。
(七)撥款:
借款人簽妥契約,繳交本票或借據,辦妥抵押設定,保險等手續均完備後即可撥款。
(八)登帳:
本公司於完成每一筆資金貸與手續時,應由財務部編製取得擔保品或信用保證之分錄傳票,送交財務部登載於必要之帳簿。
七、還款: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償還借款時,應先計算應付之利息,連同本金一併清償後,始得將本票借據等註銷歸還借款人。
八、抵押權塗銷:
借款人申請塗銷抵押權時,應先查明借款本息是否已全部清償,已清償才可同意辦理抵押權塗銷。
九、本作業程序若有未盡合宜及適用上發生疑義時,由本公司董事會討論裁決之。
十、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提報股東會承認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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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一、目的:
為保障投資,落實資訊公開,並加強本公司建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風險管理制度,爰制定本程序。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程序辦理之。
三、定義:
(一)得從事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係指其價值由資產、利率、匯率、指數或其他利益等商品所衍生之交易契約,包括遠期契約、選擇權、期貨、交換、以保證金方式操作債券買賣斷或附買賣回條件交易者,暨上述商品組合而成之複合式契約等。
(二)交易性質之區分為若以對沖營運風險為目的即為避險性交易,若為套取利益因而額外創造之風險即為投機性交易。
四、經營策略:
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以確保本公司業務之經營利潤,規避因匯率、利率或資產價格波動所引起之風險為目標。
五、權責劃分:
(一)財務單位:
1.擷取市場資訊、判斷趨勢及風險、熟悉金融商品交易及相關法令、操作技巧等,並依權責主管之指示及授權部位從事交易以規避市場價格波動之風險。
2.定期評估。
(二)會計單位:
1.提供風險部位之資訊。
2.依據公認之會計原則記帳及編製財務報表。
3.交易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
4.定期公告及申報。
六、績效評估要領:
避險性交易應每兩週定期評估一次,非避險性交易應每週定期評估一次,評估報告應呈請總經理核示。
績效之評估應於評估日與預先設定之評估基準比較,以作為未來決策之參考。
七、交易額度:
有關外幣部位避險之交易,包括遠期外匯及其他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未來六個月內進出口之外幣需求或供給淨額,且每次操作總額不得超過美金一百萬元,其他衍生性商品的承作餘額不得超過遠期外匯的承作餘額。有關利率交換之避險交易不得超過新台幣參仟萬元。
八、損失上限:
外匯操作及利率交換之交易以避險為目的,較無損失上限之顧慮,惟當匯率有重大不利影響時,總經理應隨時召集相關人員討論因應對策。至於其他衍生性商品單一契約損失上限以不超過其交易總金額之10﹪為限。必要時得由總經理先行處置再呈報董事會核定之。
九、作業程序:
(一)確認交易部位
(二)相關走勢分析及判斷
(三)決定避險具體做法
1.交易標的
2.交易部位
3.目標價位及區間
4.交易策略及型態
(四)取得交易之核准
均逐筆經由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准。
(五)執行交易
由總經理同意之人員執行之。
(六)交易確認
交易人員交易後,應填具交易單據,經專人確認交易之條件是否與單據一致,送請權責主管核准。
十、公告及申報:
應按月將本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併同每月營運情形由財務部辦理公告並向證期會申報。
十一、會計處理方式: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其會計處理方式應依據證期會制定「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財務報告應行揭露事項注意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二、內部控制制度:
(一)風險管理:
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應隨時注意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制,並定期評估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暨定之經營策略及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並應定期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程序是否適當及確實依本處理程序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內部控制:
1.交易人員及確認、交割等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2.交易人員應填妥交易單據並將交易憑證或合約交付登錄人員記錄。
3.會計人員應定期與交易對象對帳。
4.登錄人員應隨時核對交易總額是否超過授權額度,並每日製表呈財務部主管核閱。
5.交易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應由財務主管負責。
(三)定期評估:
董事會應按季評估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及所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管理階層應督導財務部門就避險性交易每月進行市價評估二次,其他交易則每週評估一次。
十三、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瞭解內部控制之允當性,並查核交易部門對「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遵守情形並分析交易循環,作成稽核報告後併內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劃執行,於次年二月底前申報證期會。
十四、財務報表之揭露: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於編製定期性財務報告﹝含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時,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相關資訊。
十五、本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並提報股東會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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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
一、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之選舉,除股東會採用出席股東一致推選之辦法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之。
二、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之選舉採記名單記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或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出席證號碼代之。
三、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任務。
四、 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依本公司章程訂定之名額,由得權數較多(按表決權計算)之被選舉人依次當選,如二人以上得權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五、選舉票由董事會製備,並按應選出人數(以一人一票)點發選票給各股東,每記載之選舉權數,係以各該股東表決權數為準。
六、選舉人在選票「被選舉人」欄須填明被選舉人姓名,但被選舉人姓名與其他股同者應加註股東戶號,如被選舉人為團體或法人時,則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如被選舉人為團體時,應書明其名稱。
(一)如被選舉人為法人時,應書明其名稱。
(二)如被選舉人為法人之代表人時,應同時書明法人之名稱。
七、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第五條所定之選票者無效。
(二)每張選票所填被選舉人在二人以上者。
(三)除被選舉人姓名及股東戶號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四)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五)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股東名簿所列不符者。
(六)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可資辨認者。
八、投票完畢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
九、當選之董事暨監察人由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十、本辦法未規定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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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左:
(一)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二)F109010圖書批發業。
(三)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四)F209010書籍、文具零售業。
(五)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六)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七)I103010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九)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十)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十一)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十二)I701011就業服務業。
(十三)IZ12010人力派遣業。
(十四)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十五)J303010雜誌業。
(十六)J304010圖書出版業。
(十七)JB01010展覽服務業。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台北縣,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 四 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 五 條: 本公司就業務上之需要得為對外背書保證及轉投資其他事業,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之限制。
第 二 章 股 份
第 六 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億元整,分為參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得分次發行。
第 七 條: 本公司股票概以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第 八 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一個月內。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第 九 條: 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
一、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營業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集之。
二、臨時會經董事會或監察人認為必要時或股東依公司法之規定請求召集之。
第 十 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一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一股東而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者,其超過部份以九九折計算其表決權。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 四 章 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三條: 本公司設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於股東會中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依法選任之,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第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第十五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執行公司業務時得依同業通常水準支付報酬並不論盈虧按月支給之,報酬由股東會議定之。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第十七條: 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及經理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 六 章 會 計
第十八條: 本公司應於營業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左列表冊依法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資產負債表。
(三)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
(四)損益表。
(五)股東權益變動表。
(六)現金流量表。
(七)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九條: 本公司股息定為年息最高壹分,但公司無盈餘時,不得以本作息。
第二十條: 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歷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
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左:
(一)員工紅利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
(二)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三)其餘依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
第 七 章 附 則
第二一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二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楊基寬
(二)相關法規
1.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條:(藉核准為宣傳之禁止)
對於有價證券之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第二十條:(虛偽、詐欺或是致他人誤信行為之禁止)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發行人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委託證券經紀商以行紀名義買入或賣出之人,視為前項之取得人或賣出人。
第三十一條:(公開說明書之交付)
募集有價證券,應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違反前項規定者,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公開說明書虛偽或欠缺之責任)
前條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左列各款之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就其所應負責部分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1.發行人及負責人。
2.發行人之職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份者。
3.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4.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人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意見者。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人,除發行人外,對於未經前項第四款之人簽證部分,如能證明已盡相當之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主要內容無虛偽、隱匿情事或對於簽證之意見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免負賠償責任;前項第四款之人,如能證明已經合理調查,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簽證或意見為真實者,亦同。
第一七四條:(罰則(四)虛偽記載之處罰)
1.於依本法第30條第44條第1項全第3項或第93條規定之申請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者。
2.對有價證券之行情或認募核准之重要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而散佈於眾者。
3.發行人或其負責人、職員有第32條第1項之情事,而無同條第二項免書事由者。
4.發行人或其關係人、證券商或其委託人、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18條所訂之事業,對於主管機關命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台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5.發行人、證券商、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18條所訂之情事、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表冊、傳票、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文件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6.就發行人或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依據不實之資料作投資上之判斷,而以報刊、文書、廣播、電影或其他方法表示之者。
7.會計師或律師,於查核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之契約、報告書或證明文件時,為不實之簽證者。
2.會計師法
第四十一條:(交付懲戒之程序)
會計師有第39條情事時,利害關係人、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會計師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轉經濟部交付懲戒。
第三十九條:(應付懲戒之事由)
會計師有下列情事之二者,應付懲戒:
1.有犯罪行為,受刑之宣告者。
2.逃漏或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者。
3.對公司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財務報表,為不實之簽證者。
4.違反其他有關法令,受有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足以影響會計師信譽者。
5.違反會計師公會章程之規定,情節重大者。
6.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
第四十條:(懲戒處分之方式)
1.警告
2.申誡。
3.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上。
4.除名。
證券交易法
第三十七條:(會計師查核簽之管理)
(第二項)
會計師辦理前項簽證,發生錯誤或疏漏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
1.警告。
2.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本法所定之簽證。
3.撤銷簽證之核准。
3.證券交易法
第三十六條:(財務報告)
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其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並依左列規定辦理:
1.於每半年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申報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2.於每營業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3.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前項公司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1)股東常會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與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度財務報告不一致者。
(2)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第一項之公司,應編製年報,於股東常會分送股東;其應記載之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告,申報事項暨前項年報,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商同業公會;有價證券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商同業公會供公眾閱覽。
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三項之股東常會,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集之。
公司於重整期間,第一項所定董事會及監察人之職權,由重整人及重整監督人行使。
公司法
第二七三條:(公開發行之認股書)
(第二項)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應備置認股書,載明下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股數、種類、金額及其住所或居所、簽名、蓋章。
1.第一二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條及一百三十條之事項。
2.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
3.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十款之事項。
4.股款繳納日期。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除在前項認股書加記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外,並應將前項各款事項,於證券管理機關核准通知到達後三十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並發行之。但營業報告、財務目錄、議事錄、承銷或代銷機構約定事項,得免予公告。超過前項期限仍須公開發行時,應重行申請。認股人上以現金當場購買無記名股票者,免填第一項之認股書。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一項規定,不備置認股書者,由證券管理機關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緩;公司負責人所備認股書有虛偽記載時,依刑法或特別刑法有關規定處罰。
證券交易法
第三十七條:撤銷簽證之核准。
(第三項) 前條之財務報告,應備置於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以供股東及債權人之查閱或抄錄。
第一三九條:股票已上市之公司,再發行新股者,其新股股票於向股東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
(第二項) 但公司有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時,主管機關得限制其上市買賣。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兼 : 楊 基 寬
總 經 理
董 事 : 陳 志 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