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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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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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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
公 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1號10樓 電 話:2912-6104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 一、封 面 | 1 | |
| 二、目 錄 | 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 | |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14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4~24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4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4~42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2~44 | |
| (八)質押之資產 | 44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4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5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5 | |
| (十二)其 他 | 45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5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6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6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7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48~52 |

KP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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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12.31 | 106.12.31 | 107.12.31 | 106.12.31 | ||||||||||
|---|---|---|---|---|---|---|---|---|---|---|---|---|---|
| 11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
金 | 額 | $\frac{\%}{\%}$ | 全 額 |
$\frac{96}{6}$ | 21xx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額 金 |
$\frac{\%}{\%}$ | 額 % 金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 | 1,961,227 81 | 1,917,721 | 82 | 2311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三)) | s. | 442,143 18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 565 | $\sim$ $-$ | 1,196 | $\sim$ | 2150 | 應付票據 | 395 | $\sim$ $-$ | $2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十三)及七) | 47,524 | $\overline{2}$ | 35,974 | 2 2170 | 應付帳款 | 6,018 | $\sim$ | $6,920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七) | 22,194 | -1 | 9,948 | $\sim$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五)及七) | 365,414 15 | 319,382 14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八) | 150 | $\sim$ | $\sim$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61,862 3 | 41,094 2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14,519 | 13,461 | - 1 | 2313 | 遞延收入(附註六(十四)) | $\overline{\phantom{a}}$ | 386,006 16 | |||||
| 流動資產合計 | 2,046,179 | $-85$ | 1,978,300 | 85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48,787 | $^{\circ}$ | $\frac{42,550}{2}$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合計 | 924,619 38 | 795,954 34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二)) | $4,914 -$ | $\overline{\phantom{a}}$ | $\sim$ | 25xx | 非流動負債: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四)) | 101,845 | $5^{\circ}$ | 117,698 | 6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八)) | 5,666 - | $7,213$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 | 243,763 10 | 206,451 | -9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5,666 | $\sim$ $-$ | $7,213$ - | |||||
| 1780 | 無形資產(附註六(六)) | $3,514 -$ | 6,705 | $\blacksquare$ | 2xxx | 負債總計 | 930,285 38 | $803,167$ 34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九)) | $5,673 -$ | 4,731 | $\sim$ | 31xx | 益(附註六(八)、(九)、(十)及(十一)): 權 |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1,594 -$ | $\sim$ 100 $\mu$ | $\sim$ | 3100 | 股 本 |
331,917 | 14 | $332,072$ 14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5,998 - | 5,498 | $\blacksquare$ | 3200 | 資本公積 | 397,859 | 16 | 399,549 17 | ||||
| 1980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八) | 10,000 | $\sim$ | 10,000 | $\sim 100$ | 3300 | 保留盈餘: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77,301 15 | 351,083 | 15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78,199 16 | 378,199 17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2,941 -$ | $\sim 100$ | ||||||||||
| 3351 | 未分配盈餘 | 386,934 | 16 | 422,717 18 | |||||||||
| 保留盈餘合計 | 768,074 32 | $800,916$ 35 | |||||||||||
| 34xx | 其他權益: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4,051) -$ | $(2,941)$ - | ||||||||||
| 3490 | 其 他 |
$(604)$ - | $(3,380)$ - | ||||||||||
| 其他權益合計 | (4,655) | $\sim$ $-$ | $(6,321)$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493,195 | $-62$ | 1,526,216 66 | |||||||||
| 1 xxx | 資產總計 | 2,423,480 | $\underline{100}$ | 2,329,383 | $\underline{\underline{100}}$ | 2-3xx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423,480 100 | $2,329,383$ 100 |




| 10/牛度 | 100年度 | |||
|---|---|---|---|---|
| % 額 金 |
全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三)、(十四)及七) | $\overline{$}1,552,514$ 100 |
1,512,76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五)及七) | 158,319 $\overline{\phantom{0}10}$ |
149,553 | $-10$ |
| 5900 | 營業毛利 | $-90$ 1,394,195 |
1,363,213 | - 90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五)及 $+$ ): |
|||
| 6100 | 推銷費用 | 612,922 | 569,766 39 |
37 |
| 6200 | 管理費用 | 168,845 | 11 177,722 |
12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322,846 | 298,062 21 |
$\frac{20}{2}$ |
| 營業費用合計 | 1,104,613 | 71 $-1,045,550$ |
69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9 289,582 |
317,663 | $\sqrt{21}$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六)、(十七)及七): | |||
| 7010 | 其他收入 | 32,555 | 30,171 2 |
$\overline{c}$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63 | 15 | |
| 7375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23,074 | 27,087 -1 |
$\overline{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55,692 | 57,273 $\overline{3}$ |
$\overline{4}$ | |
| 7900 | 稅前淨利 | 345,274 | 22 374,936 |
25 |
| 7951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九)) | 63,067 | 56,813 $\overline{a}$ |
$\frac{4}{1}$ |
| 本期淨利 | 282,207 | 18 318,123 |
$\frac{21}{2}$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八)及(九))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45 | (4,094)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4 | 696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279 | $(3,398)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 110) | (621)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110) | (621)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831) | (4,019) $\blacksquare$ |
$\sim$ $\sim$ $\sim$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S 281,376 $\frac{18}{1}$ |
314,104 | $_$ 21 |
|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二))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8.51 S |
9.60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8.44 |
9.51 |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
||||||||||
| 普通股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 换算之兒換 | |||||||
| 股 本 |
資本公積 | 餘公積 | 餘公積 | 盈餘 | 計 合 |
差 貊 |
他 | 計 송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 S. | 332,417 | 401,962 | 338,362 | $\overline{\phantom{a}}$ | 506,436 | 844,798 | (2,320) | (11,690) | (14,010) | 1,565,167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39,837 | (39, 83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tilde{\phantom{a}}$ | (358, 838) | (358, 838) | (358, 838) | |||||||
| 本期淨利 | 318,123 | 318,123 | 318,123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398) | (3,398) | (621) | (621) | (4,01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314,725 | 314,725 | (621) | (621) | 314,104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 (2,758) | 231 | 231 | 1,575 | 1,575 | (952) |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345) | 345 | |||||||||
| 股份基礎給付 | $\overline{\phantom{a}}$ | 6,735 | 6,735 | 6,735 | |||||||
|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2,072 | 399,549 | 378,199 | 422,717 | 800,916 | (2,941) | (3,380) | (6,321) | 1,526,216 | ||
|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 3,116 | 3,116 | 3,116 | ||||||||
|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重編後餘額 | 332,072 | 399,549 | 378,199 | $\sim$ | 425,833 | 804,032 | (2,941) | (3,380) | (6,321) | 1,529,332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2,941 | (2,941)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318, 650) | (318, 650) | (318, 650) | ||||||||
| 本期淨利 | 282,207 | 282,207 | 282,20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79 | 279 | (1,110) | (1,110) | (831)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blacksquare$ | 282,486 | 282,486 | (1,110) | (1,110) | 281,376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 (1, 845) | $\sim$ | 206 | 206 | 634 | 634 | (1,005) |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55) | 155 | |||||||||
| 股份基礎給付 | 2,142 | 2,142 | 2,142 | ||||||||
|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31,917 | 397,859 | 378,199 | 2,941 | 386,934 | 768,074 | (4,051) | (604) | (4,655) | 1,493,195 | |




| 本期税前淨利 \$ 345,274 374,936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39,489 46,378 攤銷費用 8,266 4,434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呆帳費用提列數 558 804 利息收入 (11, 912) (11, 641)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2,142 6,73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23,074) (27,087)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92 (54)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1,005) (952)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0,724 22,44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631 1,034 應收帳款 (11, 868) 2,470 其他應收款 1,998 (113) 其他金融資產 (150) 其他流動資產 (1,058) (5,6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2, 558) (13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59,651 應付票據 393 應付帳款 (902) (726) 其他應付款 14,845 44,258 遞延收入 21,214 其他流動負債 6,237 (6,783) 淨確定福利負債 (1,302) (1,35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8,922 56,60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6,364 56,471 調整項目合計 77,088 78,92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22,362 453,856 收取之利息 11,879 11,659 收取之股利 25,717 37,828 支付之所得稅 (43, 845) (51, 82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16,113 451,51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91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2,910) (30, 44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41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707 (500) 取得無形資產 (4,039) (1,026) 預付設備款增加 (1, 59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0,219) (53, 95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放現金股利 (318, 650) (358, 838)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18,650) (358, 83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43,506 62,45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17,721 1,855,26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61,227 1,917,721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組織並核准 設立登記,原名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奉准變更公 司名稱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資 訊、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及顧問等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八年三月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 並於民國一○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 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建造合 約」及相關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 額。本公司採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以前期間之比 較資訊無須重編而係繼續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及相 關解釋,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累積影響數係調整民國一○七年一 月一日之保留盈餘。
本公司就已完成合約採用實務權宜作法,意即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已完成 合約不予重編。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提供勞務
本公司提供軟體授權及客製化等相關勞務服務。過去係將軟體授權及客製化 等相關勞務服務視為單一履約交易處理,於合約期間按已履約勞務占全部應履行 勞務之百分比認列收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本公司之軟體授權服務 與客製化服務屬單獨辨認,軟體授權服務為單獨履約義務,於軟體控制權移轉時 認列收入,致過去分攤予軟體授權之對價部分,將於軟體控制權移轉後認列勞務 收入。客製化服務仍於合約期間按已履約勞務占全部應履行勞務之百分比認列收 入。
(2)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對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之影響說明如下:
| 107.12.31 | 107.1.1 | ||||||
|---|---|---|---|---|---|---|---|
| 資產負債表 | 若未適用 IFRS15之 |
會計政策 | 適 用 IFRS15之 |
若未適用 IFRS15之 |
會計政策 | 適 用 IFRS15之 |
|
| 受影響項目 應收帳款 |
\$ 帳面金額 47,524 |
變動影響數 - |
帳面金額 47,524 |
帳面金額 35,974 |
變動影響數 240 |
帳面金額 36,214 |
|
| 資產影響數 | \$ - |
240 | |||||
| 遞延收入 | \$ 449,569 |
(449,569) | - | 386,006 | (386,006) | - | |
| 合約負債-流動 | - | 442,143 | 442,143 | - | 382,492 | 382,492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61,127 | 735 | 61,862 | 41,094 | - | 41,094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 | - | - | 638 | 638 | |
| 負債影響數 | \$ (6,691) |
(2,876) | |||||
| 未分配盈餘 | \$ 380,243 |
6,691 | 386,934 | 422,717 | 3,116 | 425,833 | |
| 權益影響數 | \$ 6,691 |
3,116 |
| 107年度 | |||
|---|---|---|---|
| 若未適用 | 適 用 | ||
| 綜合損益表 | IFRS15之 | 會計政策 | IFRS15之 |
| 受影響項目 | 帳面金額 | 變動影響數 | 帳面金額 |
| 營業收入 | \$ 1,548,842 |
3,672 | 1,552,514 |
| 稅前淨利影響數 | 3,672 | ||
| 所得稅費用 | 62,970 | 97 | 63,067 |
| 本期淨利影響數 | \$ | 3,575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 8.40 |
0.11 | 8.51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 8.33 |
0.11 | 8.44 |
| 107年度 | |||
| 若未適用 | 適 用 | ||
| 現金流量表 | IFRS15之 | 會計政策 | IFRS15之 |
| 受影響項目 | 帳面金額 | 變動影響數 | 帳面金額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341,602 |
3,672 | 345,274 |
| 調整項目: | |||
| 應收帳款 | (12,108) | 240 | (11,868) |
| 合約負債-流動 | - | 59,651 | 59,651 |
| 遞延收入 | 63,563 | (63,563)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影 響數 |
\$ | -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或 IFRS 9)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以下稱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九號或IAS 39),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本公司採用修正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金融工具:揭露」揭露民國一 ○七年資訊,該等規定通常不適用於比較期資訊。
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導致之會計政策重大變動說明如下: (1)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
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資產 之分類係以持有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其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並刪除原 準則下持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 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 而係評估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本公司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資 產之分類、衡量及相關利益及損失之認列之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註四(六)。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本公司之金融負債會計政策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新減損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約資產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但不適用於權益工具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信用損失之認列時點早於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 下之認列時點,請詳附註四(六)。
(3)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產生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差異數,係認列於民 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據此,民國ㄧ○六年表達之 資訊通常不會反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因此,與民國ㄧ○七年適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揭露之資訊不具可比性。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次適用日之金融資產分類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新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及說明如下(金融負債之衡量種類及帳面金額未改變):
| IAS39 | IFRS9 | ||||
|---|---|---|---|---|---|
| 金融資產 | 衡量種類 | 帳面金額 | 衡量種類 | 帳面金額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放款及應收款 | 1,917,721 攤銷後成本 | 1,917,721 | ||
| 應收款項淨額(應 收票據、應收帳 款及其他應收 款) |
放款及應收款 | 47,358 攤銷後成本 | 47,358 | ||
| 其他金融資產(存 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 |
放款及應收款 | 15,498 攤銷後成本 | 15,498 |
上述會計政策變動未導致個體財務報告重大調整。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一○七年七月十七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4857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 司應自民國一○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除下述因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造成之影響外,適用上述新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 及影響說明如下: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告 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新準則針對承租人採用單一會計處理模式將租賃交易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以使 用權資產表達其使用標的資產之權利,以租賃負債表達支付租賃給付之義務。此外, 該等租賃相關之費用將以折舊及利息取代現行營業租賃下以直線基礎認列租金之方式 表達。另對於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提供認列豁免規定。出租人之會計處理 則維持與現行準則類似,亦即,出租人仍應將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
1.判斷合約是否包含租賃
於過渡至新準則時,本公司得選擇:
- •針對所有合約適用新準則規定之租賃定義;或
- •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而不重新評估合約是否為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預計於過渡時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豁免租賃定義之重評估,亦即,本公司 係將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前所簽訂之所有合約適用現行規定之租賃定義。
2.過渡處理
本公司為承租人之合約,得就所有合約選擇:
•完全追溯;或
•修正式追溯及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
本公司預計採用修正式追溯過渡至新準則,使用權資產以租賃負債之金額衡 量,採用新準則之累積影響數將認列於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開帳數,而不重編比 較期資訊。
於採用修正式追溯時,現行準則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得以個別合約為基礎, 於過渡時選擇是否採用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本公司評估將採用以下實務權宜 作法:
•針對具有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採用單一折現率;
•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初次適用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中。
3.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評估適用新準則最重大的影響係針對現行以營業租賃承租辦 公處所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預估上述差異可能使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皆增加106,432千元。而針對本公司為轉租交易之中間出租人之 合約,經評估無須進行任何調整。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將來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 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2020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尚待理事會決 定 |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性之定 義」 2020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及四(六)及四(十二) 有關會計變動之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並依附 註四(十三)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 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 位。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 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 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 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三)外 幣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報導期間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 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其清償者,即使於報導期間後至通過財務報告前 已完成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可能 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附賣回債券投資。約當現 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 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 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 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 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本公 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按公允 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認列為損 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3)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 備抵損失。
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其他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 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 訊所作之分析,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者,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減損;若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信用損失 衡量減損。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 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備抵 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本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之現 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 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1)應 收 款
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包 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 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 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2)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可能包括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息或 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及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巿場消失等。
本公司針對應收款考量於特定資產與整體層級減損之證據。所有重大個別之 應收款針對具體之減損作評估,對未有具體減損之所有重大個別應收款,宜再針 對已遭受但尚未辨認之所有減損作整體之評估。非屬重大個別之應收款,將其納 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融資產,以針對其減損作整體之評估。
於評估整體減損,本公司使用違約可能性之歷史趨勢及遭受確定損失之金 額,以作為管理階層對於有關現時經濟及信用情況是否係該實際損失很有可能大 於或小於歷史趨勢之判斷並作必要之調整。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銷售費用。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3.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應付 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 後續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子公司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值衡量保留權益, 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 於當期損益。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3.折 舊
除土地外,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 資產之個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 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各類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3〜50年
- (2)電腦通訊設備 2〜5年
- (3)辦公設備 3〜4年
- (4)租賃改良 2〜5年
- (5)運輸設備 3年
- (6)其他設備 2〜5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一年度報導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前之 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九)租 賃
本公司之承租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1.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2.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本公司之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成本,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耐用年限1〜3年 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 若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一)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 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 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 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二)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網路廣告服務及顧問服務
本公司提供企業網路廣告服務及顧問服務,並於提供勞務之財務報導期間認 列相關收入。部份固定價格之網路廣告服務合約,服務提供方式於固定期間內提 供明訂數量或不確定之勞務量,係以截至報導日實際已履行勞務量占全部應履勞 務量之比例為基礎認列收入。
部分固定價格之顧問服務合約包含軟體授權及客製化等相關勞務服務,授權 服務與客製化服務屬兩個履約義務,依相對單獨售價為基礎分攤交易價格至履約 義務。管理階層於合約開始時分別以預計提供之軟體類型,及在類似情況下提供 類似服務予同類客戶之可觀察價格估計其單獨售價。若給予折扣,係依兩個履約 義務之相對單獨售價分攤。授權服務於軟體控制權移轉時認列收入。客製化服務 於合約期間按已履約勞務占全部應履行勞務之百分比認列收入。
固定價格合約下,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額之款項。支付款項超過已 提供之勞務時,則認列合約負債。
(2)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2.收入認列(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本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提供網路廣告服務及顧問服務等收入。其中,網 路廣告服務合約中議定服務提供之方式於固定期間內提供明訂數量或不確定之勞務 量者,係依已提供服務之時間或已提供之數量,依合約約定金額認列收入;顧問服 務收入主要為銷售資訊軟體及顧問服務,合約議定主要履約義務需完成特定重要工 作項目方能認列收入,故本公司辨識主要履約義務中已完成重要工作項目後,按已 履行勞務占全部應履行勞務之百分比認列收入。此外,本公司營業收入多於合約議 定後即先收款,並依照本公司政策帳列遞延收入,當達可認列收入時點自遞延收入 轉認列收入。
(十三)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 率於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並轉列保 留盈餘。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 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 債。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十五)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 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本個體財務報告未有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 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未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之調整之相關資 訊。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7.12.31 | 106.12.31 | |
|---|---|---|
| 支票存款 | \$ 3,177 |
3,207 |
| 活期存款 | 96,626 | 97,323 |
| 定期存款 | 1,789,424 | 1,763,191 |
| 約當現金-附賣回債券投資 | 72,000 | 54,000 |
|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961,227 |
1,917,721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八)。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7.12.31 | 106.12.31 |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 ||
| 流動: | ||
| 私募基金 | \$ 4,914 |
- |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項
| 107.12.31 | 106.12.31 | ||
|---|---|---|---|
| 應收票據 | \$ 565 |
1,196 | |
| 應收帳款 | 47,548 | 36,173 | |
| 催收款項(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252 | 364 | |
| 減:備抵損失-應收帳款 | (24) | (199) | |
| 備抵損失-催收款項(帳列其他非流動資 產) |
(252) | (364) | |
| \$ 48,089 |
37,170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項採 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 的,該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係及催收款項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 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包含總體經濟及相關 產業資訊。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項之預期信用 損失分析如下: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 ||
|---|---|---|---|
| 帳齡1~365天 | \$ 帳面金額 48,113 |
(%) 0.05 |
預期信用損失 24 |
| 帳齡365天以上 | 252 | 100.00 | 252 |
| \$ 48,365 |
276 |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帳款、應收票 據及催收款項之備抵呆帳。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款項已逾期者,皆已提減損損失。 本公司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項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06年度 | ||||
|---|---|---|---|---|
| 個別評估 | 群組評估 | |||
| 107年度 | 之減損損失 | 之減損損失 | ||
| 期初餘額(依IAS39) | \$ 563 |
323 | 76 | |
|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 - | |||
| 期初餘額(依IFRS 9) | 563 | |||
| 認列減損損失 | 558 | 681 | 123 | |
| 本期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863) | (687) | - | |
| 以前年度沖銷收回之金額 | 18 | 47 | - | |
| 期末餘額 | \$ 276 |
364 | 199 |
〜25〜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備抵呆帳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等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子公司 | \$ 101,845 |
117,698 |
其餘相關投資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 屋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電腦通訊
| 土 地 | 及 建 築 | 設 備 | 辦公設備 | 租賃改良 | 運輸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103,562 |
75,072 | 300,971 | 3,070 | 38,949 | 523 | 28,035 | - | 550,182 |
| 增 添 | - | 710 | 67,365 | - | 5,197 | - | 2,151 | 1,470 | 76,893 |
| 處 分 | - | - | (20,718) | - | - | - | (388) | - | (21,106) |
| 重 分 類 | - | - | - | - | 1,470 | - | - | (1,470) |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103,562 |
75,782 | 347,618 | 3,070 | 45,616 | 523 | 29,798 | - | 605,969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103,562 |
69,410 | 292,448 | 3,903 | 39,915 | 1,523 | 25,994 | - | 536,755 |
| 增 添 | - | 1,847 | 24,390 | - | 315 | - | 617 | 7,559 | 34,728 |
| 處 分 | - | - | (15,867) | (833) | (1,281) | (1,000) | (2,320) | - | (21,301) |
| 重 分 類 | - | 3,815 | - | - | - | - | 3,744 | (7,559) |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103,562 |
75,072 | 300,971 | 3,070 | 38,949 | 523 | 28,035 | - | 550,182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 |
30,117 | 256,850 | 3,061 | 32,153 | 363 | 21,187 | - | 343,731 |
| 本期折舊 | - | 3,317 | 29,229 | 9 | 4,155 | 160 | 2,619 | - | 39,489 |
| 處 分 | - | - | (20,626) | - | - | - | (388) | - | (21,014)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 |
33,434 | 265,453 | 3,070 | 36,308 | 523 | 23,418 | - | 362,206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
26,726 | 237,812 | 3,720 | 27,800 | 1,113 | 20,996 | - | 318,167 |
| 本期折舊 | - | 3,391 | 34,907 | 174 | 5,220 | 175 | 2,511 | - | 46,378 |
| 處 分 | - | - | (15,869) | (833) | (867) | (925) | (2,320) | - | (20,814)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
30,117 | 256,850 | 3,061 | 32,153 | 363 | 21,187 | - | 343,731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103,562 |
42,348 | 82,165 | - | 9,308 | - | 6,380 | - | 243,763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103,562 |
44,955 | 44,121 | 9 | 6,796 | 160 | 6,848 | - | 206,451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103,562 |
42,684 | 54,636 | 183 | 12,115 | 410 | 4,998 | - | 218,588 |
(六)無形資產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 電腦軟體 | |
|---|---|
| 成 本: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95,191 |
| 本期新增 | 1,243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96,434 |
| 電腦軟體 |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92,395 |
| 本期新增 | 2,796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95,191 |
| 攤銷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88,486 |
| 本期攤銷 | 4,434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92,920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80,220 |
| 本期攤銷 | 8,266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88,486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3,514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6,705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12,175 |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損益之費用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 2,026 |
4,469 |
| 營業費用 | \$ 2,408 |
3,797 |
(七)營業租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一年內 | \$ | 29,778 | 22,373 | |
| 一年至五年 | 25,973 | 22,125 | ||
| 合 計 | \$ | 55,751 | 44,498 |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辦公室及公務車。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五年,並附有於租 期屆滿之續租權。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 | 9,516 | 9,087 |
| 營業費用 | 24,282 | 23,221 | |
| 合 計 | \$ | 33,798 | 32,308 |
本公司未承擔上述租賃項目之剩餘價值,經判定相關租賃項目風險及報酬仍由出 租人承擔。據此,本公司認為上述租賃項目係屬營業租賃。
(八)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52,459 | 50,671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6,793) | (43,458)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5,666 | 7,213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 計46,793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 置,請詳勞動基金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50,671 |
45,881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870 | 975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失 | 918 | 3,815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52,459 |
50,671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43,458 |
41,407 |
| 利息收入 | 565 | 704 |
|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 (不含當期利息) |
1,163 | (279)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607 | 1,626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46,793 |
43,458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212 |
195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94 | 76 |
| \$ 306 |
271 | |
| 營業成本 | \$ 22 |
24 |
| 推銷費用 | 145 | 112 |
| 管理費用 | 73 | 44 |
| 研究發展費用 | 66 | 91 |
| \$ 306 |
271 |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 | (2,772) | 1,322 |
| 本期認列利益(損失) | 245 | (4,094)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 | (2,527) | (2,772) |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折現率 | 1.10 % |
1.30 % |
| 未來薪資調薪率 | 3.50 % |
3.5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七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1,575千元。
本公司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預估為15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調薪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 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0.25% | 減少0.25%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1,895) | 1,982 | |
| 未來薪資調薪率(變動0.25%) | 1,799 | (1,734)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1,919) | 2,010 | |
| 未來薪資調薪率(變動0.25%) | 1,835 | (1,766)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 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3,835千元及30,962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九)所 得 稅
總統府於民國一○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 一○七年度起由17%調高至20%。
1.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當期產生 | \$ | 65,347 | 59,027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734) | (2,39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76 | |
| 64,613 | 56,705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 | (907) | 108 |
| 所得稅率變動 | (639) | - | |
| (1,546) | 108 | ||
| 所得稅費用 | \$ | 63,067 | 56,813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利益明 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34 | 696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 節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 345,274 |
374,936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69,055 |
63,739 |
| 所得稅稅率變動 | (639) | - |
| 按法令規定不得認列項目影響數 | - | 1 |
|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 (4,615) | (4,605)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734) | (2,39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76 |
| 合 計 | \$ 63,067 |
56,813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確 定 | 員 工 未 | |||
|---|---|---|---|---|
| 福利計畫 | 休假獎金 | 備抵呆帳 | 合計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1,226 |
3,486 | 19 | 4,731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127) | 1,054 | (19) | 908 |
|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34 | - | - | 34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 1,133 |
4,540 | - | 5,673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760 |
3,383 | - | 4,143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230) | 103 | 19 | (108) |
|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696 | - | - | 696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 1,226 |
3,486 | 19 | 4,731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其他 |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 |
| 借記權益 | 638 |
| 貸記損益表 | (638)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 -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五年度。
4.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救濟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民國 一○五年度核定補徵稅額2,151千元,其核定差異係因投資抵減之可抵減稅額不同。 本公司對該核定內容之計算不服,已依法提起復查,並認列為民國一○五年度之所 得稅費用。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接獲國稅局就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利事 業所得稅結算更正核定通知書,本公司因而於民國一○六年度認列核定退稅之所得 稅利益2,171千元。
(十)股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5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計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普通股分 別為33,191千股及33,207千股。
1.股 本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流通在外及已發行股數調節表如下:
單位:千股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1月1日流通在外股數餘額 | 33,147 | 33,111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 | 25 | 36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股數餘額 | 33,172 | 33,147 |
| 1月1日已發行未流通在外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 |
60 | 131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 | (25) | (36)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 (16) | (35) |
| 12月31日已發行未流通在外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 |
19 | 60 |
| 12月31日已發行股數餘額 | 33,191 | 33,207 |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7.12.31 | |||
|---|---|---|---|
| 發行股票溢價 | \$ 395,098 |
391,986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761 | 7,563 | |
| \$ 397,859 |
399,549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為限。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稅後盈餘,應於彌補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嗣餘累積可 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利或保留之。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 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依本公司章程訂定之股利政策,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 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決定,採穩健原則分派。本公司目 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尚有擴充業務之計劃與資金需求之情形,故就可 供分配盈餘部份得分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 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 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1)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 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但本公司已依前款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 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 部分分派盈餘。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 分別為2,941千元及0千元。
(2)盈餘分配
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五月三十日股東會決議民國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決 議發放每股9.6元之現金股利計318,650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六月八日股東會決議民國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決議 發放每股10.8元之現金股利計358,838千元。
本公司發放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現金股利,依規定無須償還,民國一○七 年度及一○六年度按離職率計算調整迴轉酬勞成本分別為206千元及231千元,帳 列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項下。
前述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等管道查詢。
(十一)股份基礎給付-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九日股東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30千股, 業於民國一○三年八月八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
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及一○四年七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一○三 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分別為130千股及12千股,並以董事會決議日為增 資基準日,每股公平價值分別為125元及145元,前述股數已全數發行,並業已完成變 更登記。
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因員工離職而喪失尚未既得之股份,總 計7千股,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因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而喪失尚未既得之 股份,總計1.5千股,業已於民國一○六年四月十日完成變更登記。
獲配上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係無償取得,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該年度 個人績效成績達100分含以上,並未曾有違反公司員工行為準則及獎懲管理辦法等相 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屆滿一年: 50%
屆滿二年: 50%
員工獲配該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股務代理單位委託 之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管,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交付保 管期間,該股份之股東會表決權由保管機構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員工於獲配新股 後若有未符合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七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一○五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行條件如下:
1.預計發行總股數273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2,730千元。
2.無償發行。
3.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 4.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該員工年度 個人績效等第為A(含)以上,並未曾有違反法令、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公司員工 行為準則及獎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 例如下:
- (1)屆滿1年:1/3
- (2)屆滿2年:1/3
- (3)屆滿3年:1/3
- 5.倘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能依以上方法均分為三期時,則以「前多後少」為計 算原則。
前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民國一○五年八月一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 貨局申報生效。
民國一○五年八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一○五年第一次(第一批)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為125千股,並以董事會決議日為增資基準日,每股公平價值 為137元,前述125千股已全數發行,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六日、八月十日、一○七年三月十四日及六月十四日經董事 會決議註銷因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而喪失尚未既得之股份,分別為14.5千股、18.5千 股、14.5千股及1千股,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因預計離職率分別調整資本公積1,845千元及 2,758千元及調整其他權益-其他634千元及1,575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因上述股份基礎給付-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 產生之酬勞成本分別為2,142千元及6,735千元,帳列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項下。 (十二)每股盈餘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 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 282,207 |
318,123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單位:千股) | 33,156 | 33,125 |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8.51 |
9.60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 282,207 |
318,123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單位:千股) | 33,156 | 33,125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股票酬勞 | 247 | 264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35 | 67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 | 33,438 | 33,456 |
| 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 ||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8.44 |
9.51 |
| (十三)客戶合約之收入 | ||
| 1.收入之細分 | ||
| 107年度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臺 灣 | \$ 1,547,483 |
|
| 其他國家 | 5,031 | |
| \$ 1,552,514 |
||
| 主要服務: | ||
| 網路及顧問服務 | \$ 1,552,514 |
民國一○六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四)。
2.合約餘額
| 107.12.31 | 107.1.1 | |
|---|---|---|
| 應收帳款 | \$ 47,548 |
36,413 |
| 減:備抵損失 | (24) | (199) |
| 合 計 | \$ 47,524 |
36,214 |
| 合約負債-勞務服務 | \$ 442,143 |
382,492 |
|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七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 為279,477千元。
(十四)收入及遞延收入
本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
|---|---|---|
| 網路服務收入 | \$ 1,264,174 |
|
| 平台暨顧問服務收入 | 248,592 | |
| 收入淨額 | \$ 1,512,766 |
|
| 本公司之遞延收入明細如下: | ||
| 106.12.31 | ||
| 網路服務收入 | \$ 348,873 |
|
| 平台暨顧問服務收入 | 37,039 | |
| 其 他 | 94 | |
| 合 計 | \$ 386,006 |
|
民國一○七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三)。
(十五)員工及董監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當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 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員工酬勞8%至15%及董監事酬勞不高於3%。但公司 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1,738千元及 34,465千元,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7,694千元及8,355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之 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 比例估列,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 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認列為次年度損益。如董事 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 通股收盤價計算,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 董監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 異。
(十六)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11,912 |
11,641 |
| 租金收入 | 399 | 853 |
| 人力及行政支援收入、資產授權收入 | 6,239 | 4,860 |
| 什項收入 | 14,005 | 12,817 |
| \$ 32,555 |
30,171 |
(十七)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 (92) |
54 |
|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 | 155 | 126 |
| 什項支出 | - | (165) |
| \$ 63 |
15 |
(十八)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1)金融資產
| 107.12.31 | 106.12.31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961,227 |
1,917,721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48,089 | 37,170 |
| 其他應收款 | 22,194 | 9,948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50 | - |
| 存出保證金 | 5,998 | 5,498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 | 10,000 |
| 合 計 | \$ 2,047,658 |
1,980,337 |
註: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2)金融負債
| 107.12.31 | 106.12.31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 \$ | 6,413 | 6,922 |
| 其他應付款 | 112,853 | 124,712 | |
| 合 計 | \$ | 119,266 | 131,634 |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該金額不包含估計利息。
| 107年12月31日 | 帳面 金額 |
合約現 金流量 |
6個月 以內 |
6-12個月 | 1-2年 | 2-5年 | 超過5年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與帳款 | \$ 6,413 |
6,413 | 6,413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12,853 | 112,853 | 112,853 | - | - | - | - |
| \$ 119,266 |
119,266 | 119,266 | - | - | - | - | |
| 106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與帳款 | \$ 6,922 |
6,922 | 6,922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124,712 | 124,712 | 124,712 | - | - | - | - |
| \$ 131,634 |
131,634 | 131,634 | - | - | - |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利率曝險於本附註之財務風險管理中說明。
4.公允價值資訊
(1)公允價值等級資訊
下列金融工具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等級資訊如 下:
| 107.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融資產-非流動 | |||||||||
| 私募基金 | \$ - |
- | 4,914 | 4,914 |
(2)公允價值衡量歸類至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變動明細表
| 107年度 | ||||||||||
|---|---|---|---|---|---|---|---|---|---|---|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
| 名 稱 | 期初餘額 | 列入損益 | 列入其他 綜合損益 |
買 進 或 發 行 |
轉 入 第三等級 |
自第三等級 金融負債轉 入第三等級 金融 資 產 |
賣出、處分 或交割 |
自第三層級 轉 出 |
自第三等級 金融資產轉 出第三等級 金融 負 債 |
期末餘額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私募基金 |
\$ - |
- | - | 4,914 | - | - | - | - | - | 4,914 |
| 投資 |
(3)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私募基金投資。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 重大不可觀察 | |||
|---|---|---|---|
| 重大不可 | 輸入值與公允 | ||
| 項 目 | 評價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價值關係 |
| 透過損益按公 | 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 不適用 |
| 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私 | |||
| 募基金投資 |
(4)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向上或下 |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本期損益 |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輸入值 | 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私募基金投資 | 淨資產價值 | 5% | \$ 246 |
(246) | - | - |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 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十九)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曝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 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 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 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 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司監察人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 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及監察人。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信用風險來自於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等 金融資產。
(1)現金及約當現金
本公司之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均為信用良好之銀行。本公司控 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銀行存款不會有重大信用 風險之虞。
(2)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曝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過往交易經驗等資訊調整交易授信之額度。
董事會及公司管理階層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 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 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授信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未 符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或基本授信額度與本公司進行交 易。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變動、利率變動及權利證券市場價格變動 之公平價值風險,而使本公司因從事相關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為管理匯率風 險,本公司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在營運周轉所需之限額內。
本公司所持有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主要為私募基 金,除匯率變動使價值波動外,將曝露於權益證券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本公司慎 選專業及信譽良好之投資管理公司,透過專業經理人管理市場風險。本公司具利率 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之金融資產為銀行存款,惟此部分市場利率變動不大,故不致 影響本公司正常之營運狀態。綜上所述,相關金融商品及金融負債因匯率、利率及 權益證券市場價格變動產生之公平價值變動之風險並不重大。
(二十)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董事會控管資 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截至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如 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一零四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已於民國一○七年十月辦 理清算) |
|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點識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財團法人一零四希望基金會 | 其他關係人 |
〜42〜
(二)與關係人間之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勞務收入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子公司 | \$ 5,467 |
1,985 |
本公司提供予子公司之勞務價格與一般勞務收入價格並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均為一至三個月,與一般勞務收入之收款期限並無顯著不同。因勞務收入產生之 應收帳款,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2.營業費用
由子公司提供本公司顧問服務而支付之營業費用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子公司 | ||
|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48,282 |
56,036 |
3.租金收入
本公司向關係人收取之租賃收入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子公司 | ||
|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387 |
828 |
| 其他關係人 | ||
| 財團法人一零四希望基金會 | 12 | 12 |
| \$ 399 |
840 |
本公司之租金價格係依雙方議定價格計算,並以電匯方式收取。
4.什項收入
本公司提供關係人人力及行政服務支援、資產授權而向關係人收取之什項收入 之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子公司 | ||
|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4,767 |
3,083 |
|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 1,472 | 1,777 |
| \$ 6,239 |
4,860 |
5.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07.12.31 | 106.12.31 |
|---|---|---|---|
| 應收帳款 | 子公司 | \$ 1,941 |
13 |
| 其他應收款 | 子公司 | ||
|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
521 | 1,011 | |
|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 公司 |
298 | 419 | |
| 其他應收款 | 其他關係人 | 2 | 2 |
| \$ 2,762 |
1,445 |
6.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07.12.31 | 106.12.31 |
|---|---|---|---|
| 其他應付款 | 子公司-一零四管理顧問股 | \$ 11,651 |
15,634 |
| 份有限公司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59,324 | 65,329 |
| 離職福利 | 1,651 | 1,401 | |
| 股份基礎給付 | 1,918 | 6,096 | |
| \$ | 62,893 | 72,826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7.12.31 | 106.12.31 |
|---|---|---|---|
|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履約保證金 | \$ 150 |
- |
| -流動)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非流動) |
履約保證金 | 10,000 | 10,000 |
| 合 計 | \$ 10,150 |
10,000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依就業服務法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就業服務許可,並於民國一○七年 度及一○六年度由銀行替本公司提供保證額度皆為1,000千元。
(二)或有負債: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性 質 別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82,075 | 727,139 | 809,214 | 58,687 | 679,856 | 738,543 | ||
| 勞健保費用 | 6,066 | 52,059 | 58,125 | 4,745 | 48,587 | 53,332 | ||
| 退休金費用 | 3,500 | 30,641 | 34,141 | 2,662 | 28,571 | 31,233 | ||
| 董事酬金 | - | 5,771 | 5,771 | - | 6,266 | 6,266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3,283 | 23,505 | 26,788 | 3,260 | 21,692 | 24,952 | ||
| 折舊費用 | 15,158 | 24,331 | 39,489 | 21,127 | 25,251 | 46,378 | ||
| 攤銷費用 | 2,026 | 2,408 | 4,434 | 4,469 | 3,797 | 8,266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754人及717人,其中未兼任員工 之董事人數皆為4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七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備 註 |
| 本公司 | 私募基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4,914 | - % |
4,914 | |
| SparkLabs Taipei | 融資產-非流動 | |||||||
| Fund I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七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 名 稱 | 名 稱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公司 | 一零四學習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
台灣 | 一般廣告服務、 資料處理服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 務、管理顧問及 就業服務等 |
- | 11,470 | - | - % |
- | (659) | (659)(註一) | |
| 本公司 | 一零四管理顧 問股份有限公 司 |
台灣 | 一般廣告服務、 資訊軟體服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 務、人力派遣、 管理顧問及資料 處理服務等 |
12,678 | 12,678 | 1,219 100.00 % | 51,102 | 23,001 | 23,001 子公司 |
註一: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清算子公司一零四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 單位:千元 | ||||||||||||
|---|---|---|---|---|---|---|---|---|---|---|---|---|
| 大陸被 投資 |
主要營業 | 實 收 | 投資 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 或間接投資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
|
| 公 司 名 稱 |
項 目 | 資本額 (註三) |
(註一) 積投資金額 (註三)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註三)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註二) | (註二) | 投資收益 | |
| 百識人 才諮詢 (上海) 有限公 司 |
人才供求資訊的收集、 整理、儲存、發布和諮 詢服務;人才推薦;人 力招聘;電腦軟體、多 媒體、網路系統的設計 開發及相關技術服務; 設計和製作廣告 |
34,091 | (一) | 23,909 (USD770) |
- | - | 23,909 (USD770) |
(413) | 70.00 % | (289) | 16,775 | - |
| 點識信 息科技 (上海) 有限公 司 |
網絡技術的研發、計算 機軟件的開發製作、銷 售自產產品、提供相關 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企業管理諮詢 |
60,365 | (一) | 60,365 (USD2,000) |
- | - | 60,365 (USD2,000) |
1,021 | 100.00 % | 1,021 | 33,968 | - |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其他方式。
註二:本公司揭露之投資損益及帳面金額,係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各該項目之數額,該公司所認列之投資收益係依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 告,以權益法認列。
註三:係採歷史匯率計算。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單位:千元 | ||||
|---|---|---|---|---|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註一) | ||
| 84,274 | 85,094 | 895,917 | ||
| (USD | 2,770 ) |
(USD | 2,770 ) |
註一:上述投資限額之計算如下:
淨值1,493,195之百分之六十。
- 註二:除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係採歷史匯率計算外,餘係以民國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期末匯率(USD:NTD=1:30.72)計算。
-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未有與大陸被投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外幣單位: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銀行存款 | 支票存款 | \$ 3,177 |
| 活期存款-外幣([email protected]) | 26 | |
| 活期存款-台幣 | 96,600 | |
| 定期存款(到期日:108.01.01~108.12.30) | 1,789,424 | |
| 小 計 | 1,889,227 | |
| 約當現金 | 附賣回債券(到期日:108.01.02;利率:0.37%) | 72,000 |
| \$ 1,961,227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註二) | 本期減少(註二) | 期末餘額 | 市價或股權淨值 | 提供擔保 | ||||||||
|---|---|---|---|---|---|---|---|---|---|---|---|---|---|
| 名 稱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金 額 | 單 價 | 總 價 | 或質押情形 | 備註 |
| 一零四學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1,000 \$ |
12,772 | - | - | 1,000 | 12,772 | - | - | - | - | - | 無 | |
|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 |
1,219 | 53,806 | - | - | - | 2,704 | 1,219 | 100.00 | 51,102 | 41.92 | 51,102 | 〞 | |
|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 有限公司 |
註一 | 17,450 | - | - | - | 675 | 註一 | 70.00 | 16,775 | - | 16,775 | 〞 | |
| 點識信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
註一 | 33,670 | - | 298 | - | - | 註一 | 100.00 | 33,968 | - | 33,968 | 〞 | |
| \$ | 117,698 | 298 | 16,151 | 101,845 | 101,845 |
註一:係有限公司組織。
註二:含清算一零四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100)千元,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23,074千元、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差額(1,110)千元及本期股利分 配(25,717)千元。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應付年終獎金 | \$ 78,126 |
|
| 應付薪資 | 41,461 | |
| 應付員工酬勞 | 31,738 | |
| 應付專案、績效及業績獎金 | 90,609 | |
| 應付設備款 | 41,213 | |
| 其他(註) | 82,267 | |
| \$ 365,414 |
||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 薪資支出 | \$ | 82,075 | |||
| 折 舊 | 15,158 | ||||
| 租金支出 | 9,516 | ||||
| 資訊軟體使用費 | 11,187 | ||||
| 其他(註) | 40,383 | ||||
| \$ | 158,319 |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推銷費用明細表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 薪資支出 | \$ | 373,559 | ||||||
| 廣 告 費 | 46,664 | |||||||
| 佣金支出 | 48,800 | |||||||
| 其他(註) | 143,899 | |||||||
| \$ | 612,922 |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 薪資支出 | \$ 116,671 |
|||
| 其他(註) | 52,174 | |||
| \$ 168,845 |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 薪資支出 | \$ | 236,909 | ||||||
| 保 險 費 | 17,962 | |||||||
| 其他(註) | 67,975 | |||||||
| \$ | 322,846 |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累計折舊明細表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營業收入明細表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三)。 其他收入明細表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明細表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