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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4, 2016

52296_rns_2016-11-14_7df33ce9-eec3-4841-8877-c52f7e00ee89.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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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 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1號10樓 電 話:2912-6104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2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1~40
(七)關係人交易 41
(八)質押之資產 4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1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1
(十二)其 他 4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2~43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3
3.大陸投資資訊 44
(十四)部門資訊 45~46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自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期: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十六日 $\mathbf{H}$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一零四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一零四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 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一零四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 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一零四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 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上之關鍵 查核事項如下:

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及遞延收入明細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三)收入及遞延收入。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一零四集團收入主要來自於提供網路廣告服務及顧問服務,並依照下列不同方式認列收入 。其中,網路廣告服務合約中議定服務提供之方式於固定期間內提供明訂數暈或不確定之勞務 量者,係依已提供服務之時間或已提供之數量,依合約約定金額認列收入;顧問服務收入主要 為銷售資訊軟體及顧問服務,合約議定主要履約義務需完成特定重要工作項目方能認列收入, 故一零四集團係辨識主要履約義務中已完成重要工作項目後,按已履行勞務占全部應履行勞務 之百分比認列收入。此外,一零四集團營業收入多於合約議定後即先收款,並依照一零四集團 政策帳列遞延收入,當達可認列收入時點自遞延收入轉認列收入。前述事項為該一零四集團管 理當局如何計算應認列收入之重要依據,因此將其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項目。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測試銷售及收款管理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選取適當樣本,核至客戶季託單及經客戶 簽收之完工單等相關憑證,以評估收入及遞延收入認列是否允當。
  • 執行本期與上期及最近一季營業收入金額分析, 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其有重大變動者, 查 明並分析原因。
  • 抽核全年度銷售交易, 以評估銷售交易之真實性、營業收入認列金額之正確性及入帳時點之 合理性。
  • 選定資產負債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客戶委託單、業務回報資料或經客戶簽核確認義務完成 之憑證,並重新驗算依已提供服務之時間或已提供之數量所轉列收入金額,以確定遞延收入 是否尚未達可轉列收入之狀態及營業收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
  • 其他事項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 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一零四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 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一零四集團或停止營業,或 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一零四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杳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杳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一零四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杳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一零四集團繼 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 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 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 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一零四集團不再具有 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一零四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 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今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 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 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計 師 會

證券主管機關 : (88)台財證(六)第18371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民 國 一○六 年 三 月 十六 $\mathbf{H}$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12.31 104.12.31 .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Independent 105.12.31 104.12.31
11xx 資 產
流動資產:
_ 金_ $\frac{96}{6}$

$\frac{\%}{\%}$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額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988,830 87 1,846,942 79 21xx
2150
應付票據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 $2,244 -$ 4,400 $\sim$ 2170 應付帳款 $2 -$ 282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 41,538 2 33,246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四)) 7,646 - $6,916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 10,605 - 8,056 $\sim$ $\sim$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64,948 12 287,723 12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附註六(三)、(四)及八) $\sim$ $\overline{\phantom{a}}$ 262,162 11 2260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附註六(三)及(四)) 37,940 2 90,867 4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8,727 -$ $\frac{9,410}{ }$ - 2313 遞延收入(附註六(十三)) $\overline{\phantom{a}}$ 170,914 7
流動資產合計 $2,051,944$ 89 2,164,216 9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369,008 -16 352,750 15
15xx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合計 50,502
730,046
$\frac{2}{2}$
$-32$
$28,538$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 218,993 10 178,593 $8$ 25 $xx$ 非流動負債: 937,990 39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六)) 12,175 $\mathbf{1}$ 13,757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八)) $4,474$ - $4,639$ -
1840 遥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九)) $5,115 - -$ 3,828 $\sim$ 非流動負債合計 4,474 $\sim$ $-$ $4,639$ -
1920 存出保證金 8,467 - 8,589 $\sim$ 2xxx 負債總計 734,520 $-32$ 942,629 39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八) $10,000 -$ 10,000 $\sim$ 31xx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八)、(九)、(十)及(十一)):
非流動資產合計 254,750 11 214,767 9 3100 股 本 $332,417$ 14 $331,237$ 14
3200 資本公積 401,962 18 388,393 17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8,362 15 305,396 13
3351 未分配盈餘 506,436 22 404,938 17
保留盈餘合計 844,798 $-37$ 710,334 30
34xx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2,320)$ - 1,941 -
3490 其 他 $(11,690)$ (1) $(3,184)$ -
其他權益合計 $(14,010)$ (1) $(1,243)$ -
36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1,565,167 $-68$ $1,428,721$ 61
3xxx 權益總計 7,007 $\sim$ $\sim$ $7,633$ -
lxxx 資產總計 2,306,694 $\underline{\underline{100}}$ 2,378,983 100 2-3xxx 負債及權益總計 1,572,174 - 68 $1,436,354$ 61
$$ 2,306,694 \overline{)100} 2,378,983 \overline{)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overline{\%}$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三)) \$1,454,753
100
1,409,398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六)、(七)、(八)、(十一)及(十四)) 135,815
$\overline{\phantom{0}10}$
139,958
$\overline{\phantom{0}10}$
5900 營業毛利 90
1,318,938
90
1,269,44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二)、(五)、(六)、(七)、(八)、(十)、(十一)、(十四)
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632,682
43
44
617,482
6200 管理費用 155,671
11
9
127,54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91,630
13
194,392
-14
營業費用合計 67
979.983
939,421
67
6900 營業淨利 23
338,955
$\frac{23}{2}$
330,019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五)及(十六)):
7010 其他收入 34,588
2
18,548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092
$\overline{\phantom{a}}$
2,64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overline{2}$
37,680
21,192
$\overline{\phantom{0}}$
7900 税前淨利 25
376,635
351,211
24
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九))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17,096
$\overline{1}$
24
359,539
58,105
$\overline{4}$
20
停業單位損益: 293,106
8100 停業單位稅後損益(附註六(三)及(四)) 38,765
3
37,712
$\overline{3}$
本期淨利 27
398,304
330,818
$\frac{23}{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八)及(九))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85 (3,887)
8349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18) 660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067 (3,227)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823) (945)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overline{\phantom{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4,823)
$\blacksquare$
(94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756)
$\blacksquare$
(4, 172)
$\omega$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7
394,548
S
326,646
23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8620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398,368
27
329,656
23
(64)
$\blacksquare$
398,304
27
S
1,162
$\blacksquare$
330,81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frac{23}{2}$
8710 母公司業主 \$
395,174
27
23
325,641
8720 非控制權益 (626)
$\sim$ $ \sim$
1,005
$\sim$
\$_
394,548
27
326,646
$\overline{23}$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二))
9710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10.87
8.85
9720 來自停業單位淨利 1.17 1.14
12.04 9.9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二))
9810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來自停業單位淨利
\$
10.75
8.72
9820 1.16 1.12
11.91
S
9.84

董事長:楊基

會計主管:林芬如

一季四黄铜种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民國一〇五年及 2009年10月10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普通股 法定盈 保留盈餘
未分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换算之兒換
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非控制
股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盈餘
-st

權益總計 權 為 權益總計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331,197 386,182 274,337 341,251 615,588 2,729 (10,062) (7, 333) 1,325,634 6,628 1,332,262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1,059 (31,059)
普通股現金股利 (231,782) (231, 782) (231,782) (231, 782)
本期淨利 329,656 329,656 329,656 1,162 330,81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3.227) (3,227) (788) (788) (4.015) (157) (4.17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im$ $\sim$ 326,429 326.429 (788) (788) 325,641 1,005 326,646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20 1,394 (1, 514) (1, 514)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737 99 99 (737) (737) 99 99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80) 8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9.129 9.129 9,129 9,129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31,237 388,393 305,396 404,938 710,334 1,941 (3, 184) (1,243) 1,428,721 7,633 1,436,354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2,966 (32,966) $\sim$
普通股現金股利 (264,989) (264,989) (264,989) (264,989)
本期淨利(損) 398,368 398,368 398,368 (64) 398,30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67 1.067 (4,261) (4,261) (3, 194) (562) (3,75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im$ $\sim$ 399,435 399,435 (4,261) (4.261) 395,174 (626) 394,548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250 13,991 $\overline{\phantom{a}}$ $\sim$ $\sim$ (15,241) (15,241) $\mathbf{r}$ ٠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492) 18 18 31 31 (443) (443)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0) 70 6,704 6,704 6,704 6,704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32,417 401,962 338,362 506,436 844,798 (2,320) (11,690) (14,010) 1,565,167 7,007 1,572,174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376,635
351,211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 39,231
本期税前净利 376,635 390,44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56,721 60,912
攤銷費用 11,789 14,172
呆帳費用提列(迴轉)數 (66) 6,455
利息收入 (14, 032) (14, 912)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6,704 9,12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795) (229)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443) 99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9,878 75,62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2,156 (4, 540)
其他應收款 (8,218)
4,540
11,093
其他流動資產 683 1,365
(1,92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839) 5,99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280) 17
應付帳款 730 2,407
其他應付款 (22, 937) 19,066
遞延收入 16,133 48,037
其他流動負債 21,964 (6,962)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20 (1,8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6,730 60,76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5,891 66,758
調整項目合計 75,769 142,38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52,404 532,826
收取之利息 14,275 14,862
支付之所得稅 (71, 569) (11,07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95,110 536,61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子公司價款 124,625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8, 346) (79, 35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22 694
存出保證金減少 122 8
取得無形資產 (10,672) (11,05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6,551 (89,71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放現金股利 (264,989) (231, 78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64,989) (231, 782)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4,784) (91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41,888 214,20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46,942 1,716,86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88,830 1,931,064
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988,830 1,846,942
其他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金定義之項目 84,122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組織並核准 設立登記,原名扶華國際市場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奉准變更公 司名稱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 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資訊、一般廣告服務、就業服務、人力派遣及顧問等業務, 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前發布,並 於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合併財 務報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第十五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民國一○ 七年一月一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
闡釋」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
約」)
2018年1月1日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
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4.5.28
2016.4.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客戶合約之收入」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
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
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
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
: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
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2013.11.19
2014.7.2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正
如下:
•分類及衡量: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
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
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
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減損:新預期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已
發生損失模式。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
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
,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
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
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租賃」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並 依附註四(十四)之限制衡量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不再 具有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即使 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用,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均 已消除。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 益交易處理。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5.12.31 104.12.31
本公司 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派遣、一般廣告業 -
%
100.00 %
(以下簡稱一零四人力資源) 務、網路認證服務及企
業經營管理顧問等
(註)
本公司 一零四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一零四學習科技)
一般廣告業務、資料處
理服務、電子資訊供應
服務、管理顧問及就業
服務等
100.00 % 100.00 %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5.12.31 104.12.31
本公司 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百識人才)
人才供應資訊的收集、
整理、儲存、發佈和諮
詢服務;人才推薦;人
力招聘;電腦軟體、多
媒體、網路系統的設計
開發及相關技術服務
70.00 % 70.00 %
本公司 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一零四管理顧問)
;設計和製作廣告
一般廣告服務、資訊軟
體服務、電子資訊供應
服務、人力派遣、管理
顧問及資料處理服務等
100.00 % 100.00 %
本公司 點識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點識信息)
網絡技術的研發、計算
機軟件之開發製作、銷
售自產產品、提供相關
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企業管理諮詢
100.00 % 100.00 %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資源全數股權,並於民國 一○五年一月五日完成交易。本合併財務報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五號公報已將該子公司截至民國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相關資產及負債列報於待出售群組,同時將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營業活動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中分類為停業單位損益。

合併公司並無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四)外 幣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 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 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 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 外幣兌換差異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表達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 平均匯率換算為表達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財 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附賣回債券投資。約當現 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 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列報於約 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1.金融資產
  • (1)應 收 款

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包 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 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 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2)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可能包括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息或 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及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巿場消失等。

合併公司針對應收款考量於特定資產與整體層級減損之證據。所有重大個別 之應收款針對具體之減損作評估。對未有具體減損之所有重大個別應收款,宜再 針對已遭受但尚未辨認之所有減損作整體之評估。非屬重大個別之應收款,將其 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融資產,以針對其減損作整體之評估。

於評估整體減損,合併公司使用違約可能性之歷史趨勢及遭受確定損失之金 額,以作為管理階層對於有關現時經濟及信用情況是否係該實際損失很有可能大 於或小於歷史趨勢之判斷並作必要之調整。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金融資產之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銷售費用。 (3)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 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 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應付 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1.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或由資產及負債組成之處分群組,於預期主要係透過出售或分配予 業主而非持續使用以回收其帳面金額時,分類為待出售或待分配予業主。符合此分 類之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必須係於目前情況下可供立即出售,且高度很有可能於 一年內完成出售。資產或處分群組中之組成部分於原始分類至待出售或待分配予業 主前,依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重新衡量。分類為待出售或待分配予業主後,係以其 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為衡量基礎。任何處分群組之減損損失首先分 攤至商譽,再依比例基礎分攤至其餘之資產及負債,惟該損失不分配至非屬國際會 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資產減損範圍之資產,前述項目繼續依照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衡 量。對原始分類為待出售或待分配予業主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及後續再衡量所產生之 利益及損失係認列為損益,惟回升之利益不得超過已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

無形資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分類為待出售或待分配予業主時,即不再提列 折舊或攤銷。此外,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分類為待出售或待分配予業主時,即停 止採用權益法。

2.停業單位

停業單位係指合併公司已處分或待出售之組成部分,且係一單獨之主要業務線 或營運地區,或係專為再出售而取得之子公司。營運單位係於處分或符合待出售條 件之較早發生時點分類為停業單位。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折 舊

除土地外,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 資產之個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 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各類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3〜50年
(2)電腦通訊設備 2〜5年
(3)辦公設備 3〜5年
(4)租賃改良 2〜5年
(5)運輸設備 2〜5年
(6)其他設備 2〜5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租 賃

合併公司之承租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 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 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1.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2.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成本,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耐用年限2〜3 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 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 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 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 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三)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提供網路廣告服務、人力派遣服務及顧問服務等 收入。其中,網路廣告服務合約中議定服務提供之方式於固定期間內提供明訂數量或 不確定之勞務量者,係依已提供服務之時間或已提供之數量,依合約約定金額認列收 入;顧問服務收入主要為銷售資訊軟體及顧問服務,合約議定主要履約義務需完成特 定重要工作項目方能認列收入,故合併公司辨識主要履約義務中已完成重要工作項目 後,按已履行勞務占全部應履行勞務之百分比認列收入。此外,合併公司營業收入多 於合約議定後即先收款,並依照合併公司政策帳列遞延收入,當達可認列收入時點自 遞延收入轉認列收入。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 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 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 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 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 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並轉列保 留盈餘。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 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 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 未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 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者 ,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各 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用。

(十六)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 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八)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本合併財務報告未有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 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於民國一○四年度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 大調整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九)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民國一○五年度則未存 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現 金 \$
-
38
支票存款 3,254 3,616
活期存款 87,890 132,579
定期存款 1,710,686 1,647,709
約當現金-附賣回債券投資 187,000 63,000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88,830
1,846,942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七)。

(二)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2,244
8,900
應收帳款 41,907 34,352
催收款項(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5,918 1,605
其他應收款 10,605 8,056
減: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 (4,500)
備抵呆帳-應收帳款 (369) (1,106)
備抵呆帳-催收款項(帳列其他非流動
資產)
(5,918) (1,605)
\$
54,387
45,702

合併公司應收款項已逾期者,皆已提減損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項備抵呆 帳變動表如下:

個別評估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105年1月1日餘額 \$ 6,301 910 7,211
認列(迴轉)減損損失 468 (534) (66)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851) - (851)
外幣換算損益 - (7) (7)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5,918 369 6,287
104年1月1日餘額 \$ 5,129 1,856 6,985
認列減損損失 6,095 360 6,455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4,923) - (4,923)
外幣換算損益 - (5) (5)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 (1,301) (1,301)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6,301 910 7,211

備抵呆帳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 現值之差額。合併公司對該等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備抵呆帳-催收款項中有5,595千元,民國一○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備抵呆帳-應收票據及備抵呆帳-應收帳款中分別有4,500千元及 196千元,係因客戶學承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威爾斯美語股份有限公司無預警停業, 於民國一○五年已遭北市府撤銷立案,故合併公司將帳列應收款項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

(三)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資源 全數股權。據此,本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一零四人力資源相 關之資產及負債列報於待出售群組。
  • 2.合併沖銷後待出售群組之資產及負債金額分別為262,162千元及170,914千元,其明 細如下:
現 金
\$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流動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104.12.31
84,122
325
167,136
1
9
32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3,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7,537
資產總計
\$
262,162
應付票據
\$
(1)
其他應付款 (165,275)
本期所得稅負債 (60)
遞延收入 (502)
其他流動負債 (3,795)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81)
負債總計
\$
(170,914)

3.合併沖銷後停業單位經營結果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收入 \$
-
1,143,918
減:銷貨折讓 - 197
營業收入淨額 - 1,143,721
營業成本 - 1,079,637
營業毛利 - 64,084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 25,362
管理費用 - 455
營業費用合計 - 25,817
營業淨利 - 38,26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 679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8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964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 - 39,231
所得稅費用 - 1,519
營業淨利(稅後淨額) - 37,712
停業單位資產或處分群組處分利益 38,765 -
停業單位淨利 \$
38,765
37,712
4.停業單位之現金流量資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
-
(13,714)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 (9,721)
總現金流量 \$
-
(23,435)

(四)處分子公司

合併公司已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和怡東人事顧問(股)公司簽訂股份買 賣契約書,於民國一○五年一月五日出售所持有一零四人力資源之股權,總出售價款 為124,625千元(已扣除證券交易稅375千元),認列處分利益38,765千元,列報於合併 綜合損益表之停業單位損益項下,並業已完成上述股權移轉程序及收訖所有款項。

一零四人力資源於處分日之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105.1.5
現 金 \$
84,122
應收票據淨額 325
應收帳款淨額 167,357
其他應收款 1,558
其他流動資產 134
遞延所得稅資產 32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3,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7,537
資產總計 264,065
應付票據 (1)
其他應付款 (172,566)
本期所得稅負債 (60)
遞延收入 (502)
其他流動負債 (3,795)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81)
負債總計 (178,205)
處分之淨資產 \$
85,860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腦通訊
設 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42,198
52,778 407,249 6,532 37,446 7,623 28,153 - 581,979
增 添 61,364 16,632 11,755 - 3,452 - 3,992 - 97,195
處 分 - - (122,457) (1,849) - (4,901) (6,151) - (135,358)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666) (167) (76) (91) - - (1,000)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03,562
69,410 295,881 4,516 40,822 2,631 25,994 - 542,816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42,198
51,480 347,693 6,232 21,056 8,123 28,934 3,984 509,700
增 添 - 75 66,756 345 802 524 312 12,847 81,661
處 分 - - (6,323) (12) - (1,000) (1,093) - (8,428)
重 分 類 - 1,223 - 12 15,608 - - (16,831) 12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 - (696) - - - - - (696)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181) (45) (20) (24) - - (270)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42,198
52,778 407,249 6,532 37,446 7,623 28,153 - 581,979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腦通訊
設 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總 計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25,075 318,370 5,988 22,188 6,636 25,129 - 403,386
本年度折舊 - 1,651 45,782 354 6,368 575 1,991 - 56,721
處 分 - - (122,457) (1,849) - (4,901) (6,124) - (135,33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650) (167) (48) (88) - - (953)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26,726 241,045 4,326 28,508 2,222 20,996 - 323,823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
23,836 274,155 5,686 16,758 6,522 24,415 - 351,372
本年度折舊 - 1,239 51,240 347 5,438 841 1,807 - 60,912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 - (696) - - - - - (696)
處 分 - - (6,154) - - (716) (1,093) - (7,96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175) (45) (8) (11) - - (239)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25,075 318,370 5,988 22,188 6,636 25,129 - 403,386
帳面價值: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03,562
42,684 54,836 190 12,314 409 4,998 - 218,993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42,198
27,703 88,879 544 15,258 987 3,024 - 178,593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42,198
27,644 73,538 546 4,298 1,601 4,519 3,984 158,328

(六)無形資產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電腦軟體
成 本: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82,320
本期新增 10,207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92,527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70,035
本期新增 12,547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262)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82,320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68,563
本期攤銷 11,789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80,352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54,653
本期攤銷 14,172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262)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68,563
帳面價值: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2,175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3,757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5,382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分別列報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下 列項目(含停業單位):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成本 \$
6,081
6,412
營業費用 \$
5,708
7,760

(七)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辦公室等,未來應付租金情形如下:

105.12.31 104.12.31
一年內 \$
23,614
22,911
一年至五年 29,018 31,088
\$
52,632
53,999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等。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五年,並附有於租 期屆滿之續租權。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明細如下(含停業單位) :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成本 \$
10,778
5,477
營業費用 29,425 28,264
合 計 \$
40,203
33,741

合併公司未承擔上述租賃項目之剩餘價值,經判定相關租賃項目風險及報酬仍由 出租人承擔。據此,合併公司認為上述租賃項目係屬營業租賃。

(八)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5,881
44,051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41,407) (39,412)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474
4,639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 算之收益。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 額計41,407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 置,請詳勞動基金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
44,051
39,406
910 787
(1,591) 4,175
2,511 -
- (317)
\$
45,881
44,051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9,412
44,391
利息收入 670 888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
酬(不含當期利息)
(306) 288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631 1,699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 (7,854)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1,407
39,412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含停業單位)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列報為費用(利益)之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61
787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79 (888)
前期服務成本 2,511 -
\$
2,751
(101)
營業成本 \$
233
3
推銷費用 1,348 (121)
管理費用 465 6
研究發展費用 705 11
\$
2,751
(101)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2,463 6,350
本期認列(損失)利益 1,285 (3,887)
處分子公司 (2,426)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322 2,463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5.12.31 104.12.31
折現率 1.70
%
1.70
%
未來薪資調薪率 3.50
%
3.50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五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570千元。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預估為17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調薪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 能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民國105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1,815) 1,904
未來薪資調薪率(變動0.25%) 1,751 (1,682)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1,620) 1,967
未來薪資調薪率(變動0.25%) 1,786 (1,517)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 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 (含停業單位)分別為29,469千元及77,916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九)所 得 稅

1.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產生 \$
60,194
55,883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44,440) (175)
未分配盈餘加徵 2,847 4,876
18,601 60,584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505) (960)
所得稅費用 17,096 59,624
減:屬停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1,519
所得稅費用 \$
17,096
58,105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18
(660)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 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376,635
351,211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 38,765 39,231
稅前淨利 \$
415,400
390,442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70,618
66,375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44 156
按法令規定不得認列項目影響數 (1) 158
處分證券交易所得 (6,590) -
五年免稅抵減稅額 - (3,896)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高估 (44,440) (175)
以前年度低估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753)
以前年度虧損扣抵低估數 - (276)
虧損扣抵使用數 (5,382) (6,841)
未分配盈餘加徵 2,847 4,876
減:屬停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1,519
合 計 \$
17,096
58,105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因被投資公司清算,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於已實現年度 抵減當年度所得稅43,135千元,惟本公司不確定該清算損失能否經國稅局核可, 故民國一○四年度未認列該清算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惟本公司業於民國一○ 五年四月七日收到民國一○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之核定通知書,國稅 局業已核可該項清算損失,故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認列所得稅利益43,135千 元。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

確 定 員 工 未
民國105年1月1日 \$
福利計畫
788
休假獎金
1,952
備抵呆帳
1,088
合計
3,828
貸記(借記)損益表 190 1,460 (145) 1,505
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218) - - (218)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760
3,412 943 5,115
民國104年1月1日 \$
-
1,784 775 2,559
貸記損益表 41 200 313 554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747 - - 747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 (32) - (32)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788
1,952 1,088 3,828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利計畫
民國105年12月31日(即民國105年1月1日) \$
-
民國104年1月1日 \$
1,600
貸記損益表 (406)
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87
重分類至待出售資產 (1,281)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三年度。

4.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救濟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民國 一○五年度核定補徵稅額2,151千元,其核定差異係因投資抵減之可抵減稅額不同。 本公司對該核定內容之計算不服,已依法提起復查,惟基於保守穩健原則,此項核 定補徵稅額已認列為民國一○五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5.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5.12.31 104.12.31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506,436 404,938
\$
506,436
404,938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45,380
10,612

105年度(預計) 104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 15.64 % 17.11 %

自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獲配之股利淨額或 盈餘,其可扣抵稅額修正為原扣抵稅額之半數。另外股東所獲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 額之可扣抵額中屬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實際繳納之稅額,亦得以該稅額之半 數抵繳其扣繳之稅額。

(十)股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500,000千元 ,每股面額10元,計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股普通股分 別為33,242千股及33,124千股。

1.股 本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流通在外及已發行股數調節表如下:

單位:千股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流通在外股數餘額 33,051 32,99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60 61
12月31日流通在外股數餘額 33,111 33,051
已發行未流通在外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31 73
12月31日已發行股數餘額 33,242 33,124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5.12.31 104.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387,378
380,359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584 8,034
\$
401,962
388,393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為限。

3.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稅後盈餘,應於彌補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嗣餘累積可 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利或保留之。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 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定,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依本公司章程訂定之股利政策,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 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決定,採穩健原則分派。本公司目 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尚有擴充業務之計劃與資金需求之情形,故就可 供分配盈餘部份得分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 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 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七日股東會決議民國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決議發 放每股8元之現金股利計264,989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會決議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 決議發放每股7元之現金股利計231,782千元。

本公司發放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現金股利,依規定無須償還,民國一○五年 度及一○四年度按預估離職率計算調整轉列至銷售費用分別為13千元及119千元, 另依實際離職率調整轉列至銷售費用分別為5千元及(20)千元。

前述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等管道查詢。

(十一)股份基礎給付-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九日股東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30千股, 業於民國一○三年八月八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

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三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30千股,並以董事會決議日為給與日 ,每股公平價值為125元,前述130千股已全數發行,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因員工離職而喪失尚未既得之股份, 總計8千股,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民國一○四年七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一○三年第一次(第二批)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股數為12千股,並以董事會決議日為給與日,每股公平價值為145元 ,前述12千股已全數發行,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因員工離職而喪失尚未既得之股份,總 計7千股,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獲配上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係無償取得,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該年度 個人績效成績達100分含以上,並未曾有違反公司員工行為準則及獎懲管理辦法等相 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屆滿一年: 50%

屆滿二年: 50%

員工獲配該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股務代理單位委託 之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管,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交付保 管期間,該股份之股東會表決權由保管機構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員工於獲配新股 後若有未符合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七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一○五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行條件如下:

1.預計發行總股數273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2,730千元。

2.無償發行。

3.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 4.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該員工年度 個人績效等第為A(含)以上,並未曾有違反法令、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公司員工 行為準則及獎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 例如下:
  • (1)屆滿1年:1/3
  • (2)屆滿2年:1/3
  • (3)屆滿3年:1/3
  • 5.倘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能依以上方法均分為三期時,則以「前多後少」為計 算原則。

前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民國一○五年八月一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 貨局申報生效。

民國一○五年八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一○五年第一次(第一批)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為125千股,並以董事會決議日為增資基準日,每股公平價值 為137元,前述125千股已全數發行,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上述股份基礎給付-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 產生之酬勞成本分別為6,704千元及9,129千元,帳列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項下。

(十二)每股盈餘

: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繼續營業單位 \$ 359,603 291,944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停業單位 38,765 37,712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398,368 329,656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3,075 33,013
基本每股盈餘-繼續營業單位(單位:新
台幣元)
\$ 10.87 8.85
基本每股盈餘-停業單位(單位:新台幣
元)
\$ 1.17 1.14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繼續營業單位 \$ 359,603 291,944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停業單位 38,765 37,712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398,368 329,656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3,075 33,013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紅利 - 113
員工股票酬勞 329 316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7 4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
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33,461 33,490
稀釋每股盈餘-繼續營業單位(單位:新
台幣元)
\$ 10.75 8.72
稀釋每股盈餘-停業單位(單位:新台幣
元)
\$ 1.16 1.12
(十三)收入及遞延收入

合併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網路服務收入 \$
1,228,532
1,188,776
平台暨顧問服務收入 226,221 220,622
收入淨額 \$
1,454,753
1,409,398

合併公司之遞延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網路服務收入 \$
326,763
313,102
平台暨顧問服務收入 42,232 39,632
其 他 13 16
\$
369,008
352,750

(十四)員工及董監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當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 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員工酬勞8%至15%及董監事酬勞不高於3%。但公司 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6,742千元及 44,037千元,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9,185千元及8,807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定之員工及董監酬勞分 配比例估列,並列報為當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 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監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若 員工酬勞以股票發放者,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收 盤價,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金 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五)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銀行利息收入 \$
14,032
14,912
什項收入 20,556 4,315
減:屬停業單位之其他收入 - 679
\$
34,588
18,548

(十六)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795
229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 2,476 2,727
什項支出 (179) (27)
減:屬停業單位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 285
\$
3,092
2,644

(十七)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曝險

金融資產(含待出售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曝險金額。民國一○五年 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曝險(含待出售資產)金額分別為2,061,684 千元及2,165,817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帳 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 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含待出售資產)之合約到期日,未包含估計利息。

帳面
金額
合約現
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與帳款 \$
7,648
7,648 7,648 - - - -
其他應付款 90,313 90,313 90,313 - - - -
\$
97,961
97,961 97,961 - - - -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與帳款 \$
7,199
7,199 7,199 - - - -
其他應付款 130,754 130,754 130,754 - - - -
\$
137,953
137,953 137,953 - - -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曝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1,113
32.25 35,883 1,205 32.81 39,536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於換算時產 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 金貶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約298千元及328千元。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之金 額,以及換算至母公司功能性貨幣新台幣(即合併公司表達貨幣)之匯率資訊如下 :

105年度 104年度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台 幣 \$ 135 - 319 -
人 民 幣 RMB 492 4.76 478 5.07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具利率敏感性之重大金融資產為定期存款,惟市場利率變動不大,因 而利率變動不致於產生重大現金流量風險。

5.公允價值資訊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 存出保證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含應付股利)。上述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依 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曝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 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 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 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 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協助合併公司監察人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 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及監察人。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信用風險來自於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 金等金融資產,合併公司金融資產最大信用曝險之金額為上述金融資產於資產負債 表日之公平價值為正數之金額。

(1)現金及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均為信用良好之銀行。合併公 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不會有重 大信用風險之虞。

(2)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曝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過往交易經驗等資訊調整交易授信之額 度。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應收帳款淨額中,分別有25%及30 %係由三家主要客戶所組成。

董事會及公司管理階層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 款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 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授信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 ,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或基本授信額度與合併公司進 行交易。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價格變動,而使合併公司因從事相 關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

合併公司為管理匯率風險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在營運周轉所需之限額內。 另合併公司具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之金融資產為銀行存款,惟此部分市場利率 變動不大,故不致影響合併公司正常之營運狀態。

(十九)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合併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 。董事會控管資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捐贈支出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協助其他關係人順利推動相關之基金會業 務,捐贈明細如下: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105年度 104年度
其他關係人 銷售費用 \$
30,000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含停業單位)包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79,040
69,639
股份基礎給付 4,134 3,921
\$
83,174
73,560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5.12.31 104.12.31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
資產-非流動)
履約保證金 \$
10,000
10,000
定期存款(帳列待出售非
流動資產)
履約保證金 - 3,000
合 計 \$
10,000
13,00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依就業服務法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就業服務許可於民國一○五年度 及一○四年度由銀行替合併公司提供保證額度皆為1,000千元。

(二)或有負債: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含停業單位):

功 能 別 105年度 104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51,539 645,553 697,092 933,714 663,716 1,597,430
勞健保費用 4,294 44,585 48,879 100,411 45,503 145,914
退休金費用 2,648 29,572 32,220 52,853 24,962 77,81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369 22,988 26,357 42,402 17,766 60,168
折舊費用 27,171 29,550 56,721 26,859 34,053 60,912
攤銷費用 6,081 5,708 11,789 6,412 7,760 14,17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五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無。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期 初 買 入 賣 出 期 末
買、賣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
成本
處分
損益
股數 金額
本公司 一零四人力
資源顧問股
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怡東人事
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
6,000 85,860 - - 6,000 125,000
(註)
85,860 38,765 - -

註:出售價款125,000千元,扣除證交稅375千元,實際收取金額124,625千元。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取得不動 財產 事實 交易 價款支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取得目 其他
交易對象 關係 與發行人 移 轉 定之參 的及使 約定
產之公司 名稱 發生日 金額 付情形 所有人 之 關 係 日 期 金 額 考依據 用情形 事項
本公司 土地、房 105.10.5 73,819 支付完畢 旻達投資 - - - - 估價報 辦公室
屋及建築 有限公司 使用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之關係
(註二)
科 目 金 額
(註三)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
入或總資產之比
0 本公司 一零四學習科技 1 銷貨收入 13,934 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0.95 %
0 本公司 一零四管理顧問 1 銷貨收入 1,840 〃 0.13 %
0 本公司 一零四管理顧問 1 租金收入 1,196 無一般客戶可供比較 0.08 %
0 本公司 一零四學習科技 1 什項收入 1,111 係收取服務支援及資產授 0.08 %
權費用,並無一般客戶可
供比較
0 本公司 一零四管理顧問 1 什項收入 3,083 0.21 %
0 本公司 百識人才 1 什項收入 1,470 0.10 %
0 本公司 一零四管理顧問 1 其他應收款 1,083 無一般客戶可供比較 0.05 %
2 一零四管理顧
本公司 2 銷貨收入 65,679 4.48 %
2 一零四管理顧
本公司 2 應收帳款 16,005 0.69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1代表子公司一零四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代表子公司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4.3代表子公司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5.4代表子公司點識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母公司與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金額達1,000千元者予以揭露。

註四、本公司與合併公司個體之各子公司間之交易,包含業務往來金額及應收應付款項均已於編製合併報表時予以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五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註一)
持股或
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註一)
備註
本公司 一零四人力資
源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
台灣 一般廣告業務
、網路認證服務
、企業管理經營
顧問及人力派遣
- 60,000 - %- - - - - 註二
一零四學習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台灣 一般廣告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
、電子資訊供應
服務、管理顧問
及就業服務等
11,470 11,470 1,000 %100.00 14,426 11,470 1,853 1,853 子公司
一零四管理顧
問股份有限公
台灣 一般廣告服務
、資訊軟體服務
、電子資訊服務
、人力派遣、管
理顧問及資料處
理服務等
12,678 12,678 1,219 %100.00 61,405 12,678 40,177 40,177 子公司

註一:期末長期股權投資及本期投資損益金額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二: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數股權,並於民國一○五年一月五日完成交易。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元
大陸被
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
持股或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註四)
(註一) 積投資金額
(註四)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註四)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註二及三) (註二及三) 投資收益
百識人 人才供求資 34,091 (一) 23,909 - - 23,909 (214) 70.00 % 23,909 (150) 16,349 -
才諮詢
(上海
訊的收集
、整理、儲
(USD770) (USD770)
)有限公
存、發布和
諮詢服務
;人才推薦
;人力招聘
;電腦軟體
、多媒體
、網路系統
的設計開發
及相關技術
服務;設計
和製作廣告
點識信
息科技
(上海
)有限公
網絡技術的
研發、計算
機軟件的開
發製作、銷
售自產產品
、提供相關
技術諮詢和
技術服務
、企業管理
諮詢
60,365 (一) 60,365
(USD2,000)
- - 60,365
(USD2,000)
(44) 100.00 % 60,365 (44) 36,880 -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其他方式。

註二:期末長期股權投資及本期投資損益金額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三:本公司揭露之投資損益及帳面金額,係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各該項目之數額,該公司所認列之投資收益係依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 ,以權益法認列。

註四:係採歷史匯率計算。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千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
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註一)
84,274 89,333 939,100
(USD 2,770
)
(USD 2,770
)

註一:上述投資限額之計算如下:

淨值1,565,167之百分之六十。

註二:除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係採歷史匯率計算外,餘係以民國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期末匯率(USD:NTD=1:32.25)計算。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未有與大陸被投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 。

十四、部門資訊

(一)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有二個應報導部門:網路服務事業體及平台暨顧問服務事業體,網路服 務事業體係負責經營求職求才相關之網路服務,平台暨顧問服務事業體則負責人資顧 問服務產品之策略規劃、研究發展、行銷與業務推廣。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 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 策略,故需分別管理。此外,所有應報導部門未有不對稱的費用分攤之情形。報導之 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 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常發生之損益)衡量 ,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5年度
收 入: 網路服務
事 業 體
平 台 暨
顧問服務
事 業 體
調 整
及 銷 除
合 併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228,532 226,221 - 1,454,753
部門間收入 13,675 68,141 (81,816) -
利息收入 - - 14,032 14,032
收入總計 \$ 1,242,207 294,362 (67,784) 1,468,785
折舊與攤銷 \$ 43,453 6,505 18,552 68,510
部門損益 \$ 754,773 14,789 (392,927) 376,635
104年度
網路服務
事 業 體
平 台 暨
顧問服務
事 業 體
調 整
及 銷 除
合 併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188,776 1,364,343 (1,143,721) 1,409,398
部門間收入 17,906 68,925 (86,831) -
利息收入 - - 14,675 14,675
收入總計 \$ 1,206,682 1,433,268 (1,215,877) 1,424,073
折舊與攤銷 \$ 56,306 10,743 7,806 74,855
部門損益 \$ 587,895 76,466 (313,150) 351,211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應報導部門合計數分別已銷除停業單位收入0千元 及1,143,721千元、停業單位利息收入0千元及237千元、停業單位折舊與攤銷0千元及 229千元、停業單位部門損益38,765千元及39,231千元。

(二)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之劃分係以不同勞務為基礎,來自外部客戶收入已於其中 揭露,故勞務別資訊無須再額外揭露。

(三)地區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其 他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地 區 105年度 104年度
台 灣 \$
1,427,823
1,383,332
其他國家 26,930 26,066
合 計 \$
1,454,753
1,409,398
其他資產:
地 區 105.12.31 104.12.31

\$
230,763
191,157
其他國家 405 1,193
合 計 \$
231,168
192,350

其他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

(四)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銷貨收入皆無佔損益表上之收入金額達 10%以上之客戶。